律师职业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那么所谓“建设法治政府”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承诺就成为空洞无物的口号。美国最资深中国及东南亚法律学者之一、85岁高龄的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Jerome A. Cohen)最近说镇压律师“使得习近平任何声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变成一场闹剧,使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宪法改革、法律改革和依法治国都变得毫无意义,成为一席废话,这是在全世界面前把中国当作笑柄”。在“黑色的七月”,中国网络最流行的段子是“依法治国,从律师抓起”。这个流行的段子是对中共当局依法治国口号的最大嘲讽。
李进进:黑色七月——大规模打压维权律师的法律分析
中国当局在7月10日查抄了北京锋锐律师楼,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镇压维权律师以及相关人士。据设立在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报告,从2015年7月9日凌晨4点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王宇律师“被失踪”,到7月22日下午6时(北京时间)为止,已经有245名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和人权活动人士被中国警方刑拘、或以带走、失联、约谈、传唤等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这是一个以维权律师为打击目标的“黑色七月”。
(一)打压和“死磕律师”群体
(二)打压律师使得中共当局提倡的“依法治国”成为国际笑话
(三)“黑色七月”抓捕律师,反映了中国对律师管理的武断
律师是一种对其职业道德和社会情操要求很高的职业。除了他们要守法以外,他们还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诉讼和对其客户保密以及忠诚等等。所以,对待律师的“犯法”有两个程序来管理他们。一个是适用于一般大众的普通刑事或民事制裁协定。在这个问题上,律师们也没有、也不应当受到什么“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程序的前提条件是他们触犯了刑律或其他有关法律。第二个程序是对律师的纪律惩戒程序。在美国,律师惩戒权在法院,法院之下有一个律师惩戒委员会来接受对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控诉和进行调查,这个委员会的功能相当于检察起诉机关。调查结束后,这个纪律委员会如果没发现被告的律师违反职业操守,可以结案,如果发现有些小问题,可以直接写一封警告信,如果发现有大的问题,这个委员会就会将案子提交给法院来处理决定。法院会开庭,被指控的律师有机会澄清事实。总之,行政部门没有对律师的任何管辖权。
中国的“黑色七月”在对律师打压的过程中,除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几个律师按照程序被刑事拘留外,其他的律师都是被警察强制约谈。那么,警察强制约谈的管辖权来自哪里 ?如果律师们违反了职业道德,比如他们不应当在法庭内外“死磕”,那么有关律师管理部门应当出面管理,而不是警察。如果是律师违法了,警察就应当用正常的刑事法律程序来传唤或拘留。所以,警察对律师的“强制约谈”是专制、武断加蛮横。
另外,中国的律师管理制度本身就是蛮横。中国目前的律师的纪律管辖权授予了各级政府的司法局。政府用简单的行政手段管理律师。管理律师的行政人员本身不是律师。一个不懂得法律的行政人员管理执法的律师,这本是就是不公平。俗话说,这是“外行管内行”。再其次,行政部门来管律师,往往带有强烈的政治偏见和部门利益。如果律师要办理警察乱开枪的事情,那么行政部门就可以刁难律师,拒发年审,甚至吊销执照。到目前为止,许多维权律师的执照已经被吊销。
(四)“死磕派律师”是对专制的公权力的抗争
中国当局在镇压这些维权律师的时候,说他们“炒作敏感事件”,还说他们是一个犯罪团伙,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联动,“其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
中国当局的这个说法本身就违背了常识。无论哪个社会都会有些吸引大家关注的敏感事件发生。事件不是能炒作出来的。律师都是在某个事件发生后才去介入。律师的介入,就是为民众提供法律帮助。比如,是庆安的警察开枪打死了徐纯和,才有了后来的律师组团进行独立的调查。这个独立的调查活动,不是警察开枪原因,而是结果。这个独立的调查活动本身就是维护法律和正义的行为。因为当局的违法或不当的拒绝配合调查,才有了律师们的抗议。律师的介入不是炒作,律师要求一些“访民”参加,也是针对政府的蛮横不得已而为之。而访民的围观,本身也是一种政治表达,是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在正常的法治社会里,因为有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威,这些事件都可以得到正常的处理。律师们用不着在法庭上“死磕”法官,甚至在法庭外面抗议。中国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曾说这些“死磕派”律师有点“不像律师”,但是他却一针见血地指出“律师不像律师首先是因为法官不像法官”。在前面提到的江西“乐平冤案”中,律师们在江西高法外面举牌抗议,就是要求高院当局允许他们调阅案件。这种调卷要求在法治国家,本来就不会遭遇任何人为的障碍。中国的有关法律其实也有相关的规定。可是不论是法院还是警察部门,就是不按照法律办事。所以,律师的抗争,源于司法机构违法和蛮横。对此,牟传珩对“死磕派”律师评价道:“他们实质上是当今中国法治希望的行动派,是以群体方式站出来抗争公权力违法的一线斗士”。今天他们被抓捕了,他们是“以一种自我牺牲的方式推动法治进步(陈兴良语)”。
李进进:法学博士,美国纽约执业律师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62期2015年7月24日—2015 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