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律师: 叶晓峥(@湖面一舟)被寻衅滋事罪

湖面一舟叶晓铮
2015年7月21日,上午,我赶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下午,阅卷,签收起诉书与出庭通知书。

2015年7月22日,下午,辩护人赶到惠州市看守所会见叶晓峥,获悉叶晓峥尚未接到开庭传票,并不知晓本案第二日开庭。

2015年7月23日,本案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旁听人员众多,一些媒体记者也到庭关注。

叶晓峥以审判长胡先生曾经在李鹏飞故意伤害罪一案中曾经威胁拘留自己为由,申请审判长胡先生回避,辩护人以法庭没有在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开庭时间与地点,有失司法公正,表明合议庭成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为由,申请合议庭成员全体回避,均被驳回。

针对自己于2014年9月17日天涯论坛发表《惠州市博罗的杨先生因热情待人被警方追捕》,被控编造“半夜杨先生发信息说他家里来了两台中巴车,20多个警察包围了他的房子”等“虚假信息”,“煽动”2014年9月20日博罗县反建垃圾场游行,叶晓峥强调自己不敢说假,实际系受杨某华所托发布,该信息来自杨某华,已被当地网友周知,自己也曾亲临杨某华住处,用手机复制现场监控视频资料,该手机已被扣押。

针对自己在天涯论坛发布博罗县公安局副局长纪丽文在博罗县2014年9月14日反建垃圾场游行现场指挥处置的照片,所配文字“博罗县公安局副局长好威猛,一声令下打一场人民战争”,被控“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散布”,叶晓峥强调自己看到游行群众被殴打拉拽,遭受暴力执法,自己不敢谩骂领导,愤慨无助之中唯有调侃而已,辩护人指出,该文字属于调侃,属于修辞,属于比喻,属于暗喻,显非“虚假信息”,县公安局副局长没有职权发布“打一场人民战争”的命令,应系常识,不言而喻。

至于叶晓峥在网贴中写到“博罗这些狗官领导”,辩护人指出,“狗官”一词更非“虚假信息”,而系修辞,属于典故,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总理汪洋在任职广东省委书记期间在广东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闭幕会上关于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讲话,该讲话遍布网络,就广东全省市、县、镇、村换届后新班子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关于做“人”与做“官”问题,汪洋副总理认为要先做”人”后做“官”,只有做好了人,做官才能成为“人官”,而不会被老百姓骂为“狗官”,好人不一定是好官,但好官必须是好人,一个心胸狭隘、阴险狡诈、利欲熏心、缺乏道德、不讲信用的人,是不能做好官的。

至于公安机关《受案登记表》记载,系以叶晓峥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1月26日期间在微信群“一舟兄弟连”发布“本人举牌挺港人占中”的文章与图片为由立案侦查,辩护人指出,本案所谓“编造虚假信息”系发生于2014年9月17日,该《受案登记表》与本案风马牛不相及,反而证明本案立案莫名其妙,另有蹊跷。

对于辩护人的质证意见,公诉人屡屡表示将在辩论阶段统一回应。

时至上午11:20,审判长即以避免疲劳审判,不耽误当事人午餐午休为由休庭,没有言及当日下午是否继续开庭。

众人后经询问,获悉择期开庭,另行通知。
应为审判长避免疲劳审判之举点赞吧?!

罗浮山下的叶晓峥先生,作为著名网友,慈悲为怀,广施博爱,急公好义,扶危济困,遭此牢狱之灾,意中乎?意外乎?

车窗之外,风雨飘摇,云黑于夏,叶黄向秋。

“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叶先生似以一叶报秋,似晓峥嵘之味也!

“半城山色半城湖”,惠州的叶子,才是惠州山湖之间最刻骨铭心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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