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永泽
前言:
古人说“欲速则不达”,这对于我这个亲身经历的长沙新公民运动的人来说,是最恰达不过了。对于某个特定的事件来说:历史不可重演,成功无法复制,失败不会再来。从2013年许志永发表有关新公民运动的文章开始,新公民运动作为对持续多年的维权运动的延续,在中国从北到南轰轰烈烈的发动起来。而长沙的新公民运动也在我与长沙一些公民朋友的接触中激发起来。因此文中牵涉到的一些朋友目前还在国内生活,暂未由于参加了此次运动而受到打压,为了保护他们我使用了化名。作为我个人只是为了能够真正的还原这段历史,如有因为记忆偏差出现的错误,希望所以参与者能够另外行以文字批评指正。
一、我所经历的长沙新公民运动
我们知道在任何一次社会事件中,绝对不是某一个人或是几个人能够完全主导的,就如同我自己参与的长沙新公民运动一样,最初我们也是受到“变局策”和“同城聚餐”影响的希望从网络虚拟交往中走出来的社会活动者。网络作为推动社会运动进一步深入发挥了长远的作用,正是这种力量的的长期积累,才让更多人希望把虚拟的力量变成一股现实的社会运动核心。所以,“新公民运动”与“同城运动”在这个时间上的交合,也为后来某些朋友的非议埋下了伏笔。
我在2012年前一直从事有关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理论研究,在2011年底我有幸认识了在民间多年从事民主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Z先生,因为我一直是从事理论研究,大多相关的朋友也只是在网上认识。没有特殊情况也无法能够见面谈(这也是很长一段时间中国民间社会的现实状况)。后来通过Z老师的介绍我能够参与了公民社会的培训交流,让我感觉到理论研究与实践距离是如此之大,特别是在对NGO理念的了解之后。
2012年6月份后,我通过网络QQ群认识了一直有志于参与社会运动的L先生,通过与其实地见面,也感觉到他是一个希望能在社会运动中付出一份自己努力的人,这时候也通过他介绍了很多的朋友,这其中既有参与过“89民运”和前辈,也有更多年青的80后行动者。这当中就有很多对“变局策”和“同城聚餐”这样的社会运动概念的积极推动者。正是大家的共同努力,2012年9月份“同城聚餐”活动如星星之火迅疾在长沙点燃。
2012年10月份我在拜访一位NGO朋友的机构时,无意中见到了D律师,我才感觉到在现实中的他比网络中的人更具有人格魅力,我也被他的言谈所吸引。因为我们在之前已经在网络上有深入的交流,这些偶然的见面让我更相信新公民运动所代表的力量。而正在此时,“同城聚餐”与“同城公民聚餐”的社会运动理念在一个相距不长的时间里先后发动起来。回到长沙后,在10月初,D律师来到长沙发起了第一次公民聚餐,他只是将相关理论向到来的朋友做了讲解,大家在平等和强调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前提下发言。最重要的是,他强调了聚餐的有效性,就是大家不能再泛泛而谈,要有议题引导的去讨论有价值的事。通过这次聚餐后,我收益良多,我也把自己的想法与继续推动“同城聚餐”的朋友分享。但是对于长沙这个新兴的社会运动的城市来说,就好象第一次“同餐聚餐”结果不尽如人意一样,当我们多年的对社会的不满最终变成了某些人表演的场所,或者成为了多年未见仇人的互相攻击的地方。这就是长沙,这就是我们的现实,就如同根本没有经过训练的士兵就拿上战场,唯有牺牲是最终的结果。
2012年11月底开始,我由于近半年没有工作而专门从事推动“公民聚餐”的活动,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不得已我重新寻找工作。由于新的工作地点离长沙市区较远,此后的“公民聚餐”和“同城聚餐”活动我都未再主持或每期都参与。这也与我最初所设想的去核心化,平面化、可持续性的发展这次社会运动的想法有关。但是随着公民运动的进一步发展,我也感到了长沙公民社会发展的滞后,公民意识并没有达到可以支持这场运动如我们所希望的能够继续下去,公民的核心价值,自由与责任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理解和践行。
到了2013年中,由于北京的多名新公民运动的领导者相继被关押,而后波及到全国对活跃份子的大面积打压。长沙的最初与我一同发起的L及其他后期参与的朋友们也被长沙国保强力的干扰,或被约谈,或被非法传唤等,我也被约谈多次,并被居住地公安局国保人员从家中传唤到公安局做笔录。2013年的下半年,新公民运动及“同城聚餐”的大面积人员聚会基本上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