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瀚:从反腐运动到绑架律师——权力的龙变

萧瀚

近期以警方查抄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锋律师被警方绑架、王宇律师一家三口夫妻被警方绑架、儿子被多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恐吓为标志的大规模整肃律师群体事件,很让人有瞠乎其后之感——这几年的人权纪录一日千里地恶化,至于到现在传唤、抓捕、恐吓数百名律师的事都敢做了。

美国记者艾玛.拉金(Emma Larkin)2006年出版的Finding George Orwell in Burma(《在缅甸寻找奥威尔》)中写过一个在缅甸流传甚广的传说。有个村子被一条恶龙肆虐,牠要求村里每年都得进贡一个处女给自己献祭,每年也因此都有一个勇士越过附近的那座山去跟恶龙搏斗,但没有一个英雄能回来。后来又有一位勇士翻山去杀恶龙,有人悄然尾随其后。这位秘密跟踪者终于发现了全部的真相:龙穴里铺满了金银财宝,英雄仗剑屠龙后坐在龙尸上,艳羡地看着光芒闪烁的财宝,慢慢地长出鳞片、尾巴和触角……,英雄变成了村人痛恨的恶龙。

拉金讲完这个故事后,说“这个传说的道德训诫与奥威尔的《动物庄园》是相同的”。就像托尔金的“魔戒”预示着权力对人心的腐蚀,这个故事也一样,它以十分简单的情节就深刻地揭示了权力致胜者所受权力的腐蚀之甚。

几年前我就担心,反腐运动(这依然只是场政治运动而非法治)给当政者带来巨大的道德自负,而普通民众对程序正义的不敏感也会授予当政者错误的道德光环,这双份的政治正当性毒酒会让当政者在使用权力时更加无所顾忌。现在进行时的态势已经悲哀地证实着这些担忧。原先让许多人欢欣鼓舞的反腐的权力,正在成为比原先可能更恶劣践踏民权的恣肆权力。

我的一位作家朋友感慨说,像明朝那样,连整个官僚阶层都觉得毫无安全感的时候,百姓的日子只会更惨,中国历史向来如此。这一概括虽然简单,但颇含深意,这是权力法则所决定的,各级官员毕竟是当政者的手足——哪怕只是个脚趾头甚至一根汗毛,动他们总要下狠心的,对他们都下得了狠手,那么对谁下不了狠心呢?敢于自断手足者不可能不敢刀劈斧削别人。律师群体正是当政者觉得自己对民间恣肆乱权的极大障碍,因为相对来说,律师群体一定是一个社会最让当权者感到掣肘的群体,哪怕平常时候人们会视专制下的律师只是个装点门面的制度摆设,但没有这个摆设和有这个摆设还是有些许差别。

由于制度的原因,体制内大大小小掌权的,尤其是手握实权和重权的官员们,无论中央还是地方,要完全远离贪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看中国古代历史就知道,官员们仅仅凭着薪水不依靠贪腐,根本不可能维持他们那种奢侈的官僚阶层交往,这种状况如今也没有改变。因此,要找出点各级官员身上的贪腐、渎职等毛病,实在是易如反掌;再说,规范官僚体制的各种规章制度朝令夕改、条文间相互冲突,想要整一个人,随便找上几条扣上,也能八九不离十,因此,非制度性、法治化的反腐,而是搞运动式反腐,最佳效果无非是选择性地整倒巨贪、震慑中贪小贪,让国库更加充盈,至于是否有利于民生那可不一定;而一般效果也无非是权力斗兽场上硝烟四起、风云跌宕,不管谁,在失败的权斗过程中只要扣个“贪官”的帽子,也就万劫不复了,谁管他们的生死呢?百姓最恨贪腐,既然某官被戴上“贪官”的铁帽子了,哪里还会有生路?然而,就像帝制时代的中国,各个朝代一些新皇登基之后,为了迅速扩张自己的权力,不惜用种种惨酷手段除掉权力对手,古代用得最多的罪名就是“谋反”,相当于“反革命”或“危害国家安全”——权力掌控者很了解用什么名义最能获得合法性和正当性承认,就像现在用“贪腐”。只要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正当程序,没有司法公开,没有言论自由,中央集权下的反腐就跟中共历史上的历次肃反性政治运动不会有性质上的差别,只是贪官被发现冤枉的概率更低,其选择性执法的隐蔽能力更强。

如果将反腐视为就是还给民间公正,那就是个天大的笑话,宪政制度日常性的反腐都未必代表着归还社会公正,遑论专制制度下。周永康被整垮并被判处无期徒刑,但他在位期间作的恶却并不因此就能被纠正,尤其不意味着当时受了冤屈和不公正对待的人能重新获得弥补。就像那位传说中变成恶龙的缅甸英雄,专制权力在整垮周永康们的同时,也当然至少继承了周永康们的权势利益,甚至还可能包括一切不公正原本会给周永康们即将带来的更多潜在利益。因此,民间受到的荼毒绝不会因为周永康们的垮台而终止,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并不会因此而改善,不公正状态倘能不加剧就要烧高香了。油价并没有随着周永康下台而迅速下调,油品也不可能立刻提高;血腥强拆的报道少了,可是谁知道是因为强拆真的少了,还是因为媒体被强拆的多了呢?周永康们是下台了,可LXB、XZY们并没有因此走出监狱之门(甚至写出他们的名字,我在这里都发表不了),不但他们依然身陷囹圄,举报周永康的浦志强们还又进去了。

我当然不可能反对反腐,我看重的是怎么反,用什么手段反,如果反腐只是又一轮无限权力的恣意行使,那只不过是权力自身在翻烙饼,张三拿刀杀人,李四夺刀继续杀,对于被杀的人一样都是屠杀。只要制度不改,反腐不反腐跟改善民生、保障公正实在没什么关系。

在名义上的中央集权实质上的寡头政治下,人民还会因为势均力敌的权斗尚有容身之地,当寡头混战结果尘埃落定,弱势的权力寡头一个个落败,只剩最后独裁一权时,这独大的权力先前因忙于内斗无暇他顾,现在终于空闲下来,可以集中精力对付人民了。从媒体和出版业遭到整肃,到民间维权遭受进一步打击,直到当前连维权律师如此幼弱的群体这最后的正义掩体也遭到大规模摧毁,三年来政治生态的显著变迁,无不显示了权斗的阶段性独裁后果,也是掌权者的所谓反腐的成果,但绝不会是反腐利于人民的成果。

或问,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虽然具体细节无法预测,但总的趋势是可以推断的,这种总趋势就是经历过无数历史事实验证的权力法则的逻辑未来。如果目前这种公然大规模迫害律师肆意践踏民权的态势无法得到遏制和缓解,如罗马法谚云“无救济则无权利”,由于律师这道屏障的消失,检察院法院作为独裁党权专政工具的性质更得不到制衡式校正,那么其继续走向必然是各级官府横征暴敛的加剧,人民的权利和自由遭受进一步侵害甚至剥夺,一切反抗都会遭受比之前更为严厉的镇压。寡头性的权力和独裁式的权力,在对付人民方面的力度一定是有差别的,前者因为有同等势力的掣肘会有所忌惮,而后者既有政治合法性的支持,又没有碍手碍脚的耽耽虎视,就会更肆无忌惮,更不把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放在眼里。尤为糟糕的是,如果掌权者不懂得权力谦抑原理,误以为自己是个治国奇才,以为自己的想法可以为人民造福,而完全无视人民自身的意愿,强力推行明显摧毁自由市场、干涉甚至剥夺个体自由和权利的各种政策时,权力会挟掌权者错误的动机优越感而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力手段,以至祸满人间。

20世纪90年代初朱镕基确立的分税制,将大部分的税收收入都塞进中央政府的钱袋子,它导致两个恶劣的后果,一是地方政府为了生财,大规模地与民争利,滋生腐败与不公,这种冲突伴随着权力的不公正行使,会促成地方民生的进一步恶化,民意的进一步离心;二是中央政府财大气粗,就会穷奢极欲乱花钱,制造腐败及其产业链。这一状况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是个严重问题,现在随着权力逐渐定于一尊,新的腐败团队也将随之崛起,随着律师群体维权空间的进一步萎缩,民间的生存空间也将随之进一步萎缩。这种状况在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可能不会立刻在经济上表现出来,但时间一久,依然会严重影响国民经济。试想,什么人会愿意长期呆在一个产权得不到保障的地方积累财富?所以,目前态势若不叫停,早已开启多年的富裕者移民潮只会加剧,不会减弱,甚至这种移民潮也在逐渐蔓延到没那么富裕但同样需要安全的人群。再者,投资积极性遭受打击的同时,创造的积极性必然也同样会遭打击,市场因此受损,但恣肆的权力却并不会因为经济下行而少花钱,既没有合法性也不受制约的征税权即使不减征,税收都会在下滑的经济指数中增高比例,何况他们不可能减征税收。这一出一进,民生更趋艰难。

不公正会导致反抗加剧,而加剧的反抗也会在独裁权力面前遭到更严厉的镇压,律师群体遭受进一步打压只会使不公正更趋严重,而不是减弱,失去了律师帮助的民间维权,其手段也会从有序转向混乱、和平转向暴力。最后,伴随经济下行的民生艰难与不公正加剧、不稳定加剧、镇压加剧的高压锅效应,会使得抓狂而又独裁的权力走向军国主义,这是经济体量依然庞大的集权权力遭遇危机时通常会采取的路径,只有这样的豪赌才可能转移国内的矛盾。虽然历史表明这种解决危机的办法通常不仅为祸国民,还为祸国际,并且最终祸害自己,但独裁者通常都不会有这样的智商,他们固执地将教训当经验使用,前仆后继,这是权力和人的本性决定的。

《笑林广记》里有个庸医,胳膊上受了箭伤的士兵来找他,庸医拿出一把大剪刀,把露在皮肤外面的箭杆剪掉了,说剩下的不归我管了。把律师都抓起来,就像这个庸医剪箭杆,外人只是看不见箭杆了,但箭镞深陷肉中,病人痛苦依旧。人们常说,即使杀光天下的公鸡,天依然会亮的。抓律师可能让人瞧不见不公正,却不但不能消除不公正,还制造新的不公正,更不可能让天下太平,即使天下太平的表象也未必能维持多久。不公正以天文数量累积的地方一定是政治火山,它会随着不公正的活埋行动而几何级数蓄势蓄能,等待最后的喷薄爆发。

奉劝某些人,收手吧,饮鸩固能止一时之渴,但终归是要死的。

萧瀚 2015年7月18日於追遠堂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