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抓捕李和平律师需要当局给出交待

——从庆安事件到7·10事件

现在分析起来,7·10事件大概是这样:吴淦、翟岩民是舆论范畴,周世峰律所人马(包括王宇)是律师范畴,李和平律师人马是王宇在天津铁路局案件范畴。中心人物是屠夫和王宇。从伦理上可以看出几个问题:第一,按照央视所说,吴淦既然是舆论范畴,却又在周世峰律所任职,身份上存在暧昧;第二,在吴淦被抓后,王宇承接了吴淦的辩护人,这两个人在同一个律所任职,在伦理上有问题,但不知道是否违反法律?如果李和平律师是王宇在天津铁路局案件的辩护人,那么抓捕李和平需要当局给出交待。

1

贺卫方在7·10事件后呼吁:“建议国务院或公安部发布禁令,绝对不能容许特定公安局抓捕该局所办理案件的代理律师,否则就是公权私用。”贺卫方没有说明针对的是7·10事件中哪一个个案。从伦理上分析,抓捕王宇在天津铁路局案件的辩护律师李和平最为匪夷所思。在7·10案件中,“特定公安局抓捕该局所办理案件的代理律师”对应的只能是抓捕李和平律师及其助手赵威(考拉)。

“没有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剩下的岂不只能私力救济,以暴易暴?最近立法保护国家安全,实际上这种把律师和当事人往绝路上逼的做法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最严重行为。”这就是专政。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