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等党媒关于7.10案件报道涉嫌违法

维权律师 人权

理由:该案正处于侦查阶段,尚未经判决作出定论,可是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档媒就违反相关规定,作出了倾向定性的报道,称这些维权律师为“严重扰乱秩序的重大犯罪团伙”。

中央电视台等档媒的行为,涉嫌违法:

1、违反了《关于当前报刊在法制宣传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对于正在侦查、起诉或审理的案件,以及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不要登报刊、广播或上电视”
 
2、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六条第四款:“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

3、违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和新闻出版署等部门下达的关于新闻法制的意见中也要求媒体:“不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作有倾向性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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