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达律师:被警方非法强制传唤的简略经过

李威达

2015年7月10日晚10点30分许,我听到有人敲门,问是谁,门外有人说:“检查出租房的。”我说:“我们是房主,不是租房的。”我通过猫眼往外一看没有七八个人,有穿警服的,有没穿警服的。门外人说:“快开门,公安局的,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我说:“是什么事儿?今天太晚了,明天吧。”他们不答应,就开始用力砸门,弄的房门震天响,把邻里都惊动了。后来发现,他们把门把手给弄坏了。

我穿好衣服,打开房门。他们出示了警官证和传唤手续,这时我才知道,我妻子梁澜馨律师也在被传唤之列。因我小女儿才五岁多,我妻子打电话给也在本小区居住的姐姐,让其帮助照看小女儿。

晚上大约10点50分左右,我和妻子被带到永济街派出所,分别被限制在办案区的询问室。晚上大约11点多,开始询问,第一次询问一直持续到第二天(11日)早晨6点多。主要问的是去庆安会见被拘公民和去潍坊会见被拘公民之事,以及是否认识周世峰和王宇等律师,我说没有见过面,只是群里交流过,对他们的情况我不熟悉。

紧接着,是第二次询问,内容主要还是去庆安会见被拘公民和去潍坊会见被拘公民之事。我强调,我是依法办案。

第三次询问的主要内容是,我代理的案件情况,主要是信仰案件。此时我才明白,我的家被搜查了。后来知道,我的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四部(我三部,妻子一部)被抄走。他们从里面提取了很多资料。包括案件办理情况。我强调,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信仰案件不能代理。

第四次询问笔录的主要内容是,我在微信转发的所谓危险言论,警告我以后不要转发、评论。我强调,我有言论表达自由,天赋人权。我要求他们必须把我的这些观点记录下来,他们如实记录了。

第五次询问笔录内容,主要是“敲打”我,不要再参与在网上炒作案件,说,周世峰、王宇等已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我说,我有依法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就整个询问过程,实事求是说,这几位警察的态度还算温和。

7月11日晚7点多,我和妻子梁澜馨律师回到家中,询问共持续了20个小时。被抄走的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四部(我三部,妻子一部),已取回。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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