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严重的刑事案件,也需要律师独立代理。他们的存在是对公安检察机构的制约,是当事人的希望所在。任何案件不都是要代理到法院么,最终决策权还是法院嘛。面对独立的律师,公安居然随意抓捕,谁还敢代理刑案?没有律师代理,国民如何感受司法公平?
【绝对不可】建议国务院或公安部发布禁令,绝对不能容许特定公安局抓捕该局所办理案件的代理律师,否则就是公权私用;没有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剩下的岂不只能私力救济,以暴易暴?最近立法保护国家安全,实际上这种把律师和当事人往绝路上逼的做法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最严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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