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华:我的凉山兄弟

大凉山1

故事源起于四川省凉山州海洛因泛滥与艾滋蔓延的问题。不过,问题不在毒品,艾滋亦非末路。

我更深层的关注,是透过这两个社会灾难,洞见当代中国卷入的全球化变迁中,人的行为与福祉。因此,这些故事的焦点不是健康或疾病本身,而是造成健康问题的灾难根源,理解一个非主流群体在社会、文化、历史变迁中脆弱性生成的时代过程,以及未来何去何从。

我的初衷,是想了解为何诺苏人(凉山彝族)的艾滋感染率如此之高?我因缘际会选择了凉山昭觉县利姆乡(代名)为主要田野地,那里是所谓重灾区的震中。如今,那里的毒品问题虽已消减,艾滋却早已成为不定时炸弹,谁都说不准何时会彻底爆发。但是,连年轻女子都大量外移,乡里年轻人所剩无几,那里愈来愈像中国中原与沿海地区的寻常农村。我体悟到,我正在见证一场更为彻底的汉化之途。

凉山

一、

“在这里什么都干不了。没钱,不好耍。想跑出去外头看看,去赚钱。……不怕警察,警察抓不到,怕就耍不到了嘛!偷得到钱,外头就好耍。我常常回家,在家天天想出去,好朋友都在成都耍嘛!我的技术有点好,只有被劳改一次。”

2005 年某个春日,我聆听着一名35 岁的诺苏男子向我描述他在都市里的生活。他高低起伏的语调和兴致高昂的表情令我不禁莞尔,那样子简直就像个兴奋的大孩子。尔后,在利姆与其他二、三十岁的诺苏男青年交谈时,也让我有同感。每回他们对我解释当初为什么要跑到都市去,或者在异乡又是如何谋生,当下似乎都在重温那些年的青春悸动。他们在都市游荡的经验,往往都与毒品、盗窃、坐牢有关,偶尔也许伴随着病痛与死亡记忆。我渐渐发现,利姆当地多数的年轻男子都有过类似经验和回忆,同样经历如此独特的生命阶段。我逐渐领会,年轻诺苏男子误入歧途,可视为中国改革开放政策下的地方折射,反映了全球化的力量,连对中国一个偏远角落都造成如此巨大的冲击。

1980 年代开始,利姆的年轻人开始陆续加入中国农村“流动人口”的千万大军,四处飘荡、寻找乐子。当时,利姆通往外界的大众运输工具仍相当有限。即使到了1997 年时,97%的凉山村落仍无公共道路通达。昭觉县邻近的越西县普雄镇,是多数利姆人和附近地区居民搭乘火车离开凉山的重要枢纽。连接利姆和普雄间的主要山区公路经常塌陷,雨季时分尤其行路难,有时还得付费拜托途中的诺苏老乡帮忙铲路,十分狼狈不堪。即便现在,要搭公车穿越这条只有140 公里长的崎岖公路,仍至少得花三、四个小时。

尽管交通如此不便,利姆这群大字不识一个的年轻人,还是想方设法离开了凉山,在全中国到处跑,他们的足迹遍及西昌、成都、昆明,甚至远至西安、南京、北京、东北、内蒙古和乌鲁木齐等地。他们主要搭乘从凉山出发前往各地的便宜慢车。普雄镇也因火车站附近诺苏聚众而“恶名昭彰”。越西的汉人不太敢与大批诺苏青年同车搭乘,谑称那些慢车班次为“蛮车”。

2005 年,时已38 岁的海来日者是第一批前往成都闯荡的年轻人之一,他回忆道:“我第一次(1983 年)出去的时候,田里种的根本吃不饱。”1981 年包产到户分配的土地不曾再增加过,要养活持续成长的利姆人口变得非常困难。此外,由于气候寒冷之故,利姆的农耕期约为三月中至十月,主要的农活集中在四、五、六月,以及十月的收成。即便农忙之际,每月密集工作的日子也不超过十天。一名年轻女孩如此向我解释为什么当地男子一直想往外跑:“这里除了农忙以外,没有什么事做。”自1980 年起,中国政府对于人口流动的管制逐渐松弛,也使得诺苏年轻人有机会跑得更远。

这些四处闯荡的年轻人其实对于城市生活并没有明确想法,海来日者初次离家的经验是此一时期的典型例子。1983 年,日者和一名家支兄弟打算出去看看,两人从利姆出发,走了一整天的山路才到达普雄火车站。到了火车站,他们看到一班从渡口市(1978年改名为攀枝花市)开出的火车,上面坐满了诺苏年轻人,他们也立刻跳上去,就这样到了凉山北边的峨眉县。

我问日者:“你那时候为什么要跑出去?”他回说:“不知道。”我不死心,又问:“是想去打工吗?”他结结巴巴地说:“不是,我也不知道。就是想一个很大的城市去耍。”我又问:“那你看到了很大的城市吗?”日者开始有点不好意思,说:“什么都没有。到了峨眉下车,晚上九点多到的,但什么都没有。见到四个甘洛来的彝族,问我们是干什么的,问是不是小偷。我们很怕,就赶快跑啊,看到火车来了要回渡口,我们就上车。连一个晚上都没有待(笑)。”

被吓得落荒而逃的两人,又回到了普雄车站,在一个亲戚家吃饭休息后,又走了一天的山路回到利姆。不过,首次的挫败之旅显然并未让日者死心。他日后还是继续往成都跑,而且后来在城里还混得不错,成为诺苏流动青年中的“大哥”。我稍后会详述他的得意事迹。

许多日者的同辈,也就是那些在2005 年时年约三、四十岁的男子,初次的外出历险中都有相似的挫折经验。即使成功抵达并在城市落脚的年轻人,也很快就面临社会和经济上的严峻挑战。仅有的盘缠告罄后,身无分文的人会想尽办法买火车票回家,“摸包包”就是其中一途。

在传统诺苏社会中,偷窃被认为是最可耻的行径,甚至比杀人更可耻。不过,在都市里流动的诺苏青年却以“偷别人(汉族)的东西不丢脸,不在凉山偷就好了”为藉口,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社会道德规范脱钩。诺苏俗谚“抢汉族、吃汉族,就跟圆根萝卜一样好吃”正是他们的心声。日者也透过族群对立的角度来看待他们在都市里的行为:

“以前传说和汉族打来打去。以前没解放时,有仇恨才去偷你。爷爷那代和汉族有仇,所以一代传一代吧,才说偷汉族的不羞。彝族有句话,祖先传下来的:‘石头不能当枕头,汉族不能做朋友。’”

日者的说法呼应了诺苏社会中将夺取敌人财务的男子视为勇者的传统。就这样,在城里偷抢扒窃这种快速轻松赚钱的方法,吸引了更多年轻人起而效尤。他们往往两、三人一起行动,三更半夜爬进民宅。通常胆子比较小或是没本事的就负责把风,到手的财物就根据彼此的“贡献”分赃。许多利姆的年轻人还没离家就已风闻这些大胆行径,这甚至让他们更想跑出去跃跃欲试。当地年轻人将这种充满风险的行动称之为“好耍”,他们常挂在嘴上的话就是,“有钱就好耍,没钱不好耍。”

二、

游荡在中国迅速扩张城市中的诺苏青年,根据他们的地缘或亲缘关系,发展出特有的兄弟网络。不同“地盘”的诺苏兄弟有时会产生冲突。日者描述八、九十年代时的成都:“昭觉来的在(成都)北站,南站是利姆的(地盘)。布拖(县)的去昆明。”

这些离乡背井的年轻人经常风餐露宿,不然就是在破旧拥挤、每晚十几、二十元人民币的廉价旅舍里落脚。有时,情况好一点的人会向汉族承租郊区的老旧房子或公寓,一伙人住在一起。整体而言,除非能靠偷盗而有稳定收入,不然他们在城里的居住条件都相当恶劣。

一群十几、二十来岁血气方刚的青年,在异乡糊里糊涂地生活着,又没长辈看管,动辄因为分赃不均、男女感情,甚至仅因心情不好而情绪暴动。在1990 年代中期之前,警方并不过问流动人口中的暴力问题。在城里混的诺苏青年有藉由传统调解方式,来解决兄弟间的各式纷争。日者擅长调解,曾是成都混的年轻人中公认的“德古”(凉山彝族传统里的民间调解人)。他说起调解成都南北车站兄弟械斗的当年勇,得意洋洋:

“十八岁的时候我就讲的上话了,因为有些彝族的彝话也不懂!我从小就去听德古、克智(传统辩士)讲话,所以他们的话我会说。85 年我第一次调解,那时昭觉(县城附近来)的在南站,利姆在北站。昭觉的去北站被打,北站的来南站又被打,打来打去。我也去打,打了一天一夜,拿棒棒、石头打。警察那时候不管的,我们在城市边边的堤路旁打,他们(打的)有点凶了。因为互相打架的我有认识的人,打架就叫我去解决。对方找了阿苏家的和我两人当德古,在城市的边边上,兄弟开会,有几百人吧!大家买酒、吃饭,说过去的事了了。凑钱给受伤的人。后来就好了,很多人是亲戚嘛!”

三、

到了1990年代,由于交通相对更为便利,愈来愈多的诺苏青年跑到外地,在城里的亲属和地缘网络也更加扩展,他们在都市谋生便愈来愈有经验。

利姆盆地是昭觉县人口外流的主要区域之一,主要是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相对方便。有些利姆长者跟我说,2005 年以前,当地超过70%的年轻人都至少跑出去过一次。

不论何时,利姆年轻男子在外地能够找到的最佳合法打工机会,就是建筑工地的粗活。中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自八十年代晚期开始,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集中在以汉族为主的地区或是扩展至城镇郊区。而在西南山区,则可见陆续兴建的大、中、小型水力发电站。

以前,诺苏人鲜少有机会到这些建筑工地打工。不过,渐渐地,少数曾经替汉族老板打工过的青年返乡后,会应老板之邀召集更多同乡跟随新建筑计划打工。这种网络促成了一些小规模、半组织性的迁移打工潮。早年这类打工团通常由一名利姆的“包工头”领队,负责管理最多十几名诺苏工人。近年来,包工头带领的打工团人数已大为增加,甚至可达上百人。

一名经常带队投入发电厂兴建工程的包工头告诉我:“发电厂工地的汉族老板喜欢用彝族的,因为我们习惯山上天气,不怕冷,比较习惯在山上工作,头不晕。”一般来说,村干部、家支头人和年轻人都颇为欢迎这种打工机会。不过,早年这些管道能提供的打工机会相当有限,一次最多十几人。一直到2000 年代后期,当沿海各地如珠江三角洲因招工困难,逐渐开始向不音汉语、教育程度低的边远彝区招工后,才有比较大规模的打工潮出现。

但并非都有劳工都能透过打工赚钱。2005 年以前,雇主若提供伙食,建筑工地一天的工钱最低仅有15 元人民币,若不供膳则为30 元。有时,如果工程延期或暂停,工人也可能空等没活干。一位打工青年跟我说,2005 年4 月他到乌鲁木齐一个建筑工地打工,说好一日工资30 元。不过,当时下了一场大雪,整个四月份只上工15 天,他当月的薪水就依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是450 元。还有更糟的,有人甚至劳动一段时间后连一毛钱都拿不到,因为雇主可能不同意支付包工头跟工人说定好的价钱。或者,包工头也可能卷款潜逃,老板不管,工人便领不到薪水。

直到最近,多数离乡背井的诺苏青年都难以在都市里发迹。诺苏的经济理性与汉族实在相去甚远。汉族自古以来便善于利用手头上的小额资本与亲属关系来经营家族企业,所谓的“小资本主义”。改革开放初期在北京自成一格、创业有成的温州商人即为一例。相较之下,即便从1990 年代起,诺苏人在都市里的亲族与社群网络逐渐扩展,但这些群体仍欠缺社经资本,依旧无法让诺苏人在迅速扩张却竞争激烈的都市经济中打下一席之地。

不过,当愈来愈多来自各地的农民、少数民族都迁移到都市中,同时争取有限的工作机会与发展资源时,诺苏年轻人也展开生存空间的地下地盘之争。如同先前海来日者的描述,不同的诺苏小群体盘踞城市里的不同空间,在各自的地盘上游荡、行窃与交际。这些举止勾当经常有违治安,加上多数诺苏青年不太会说汉语,更令城市居民感到威胁不安,对彝族充满了负面印象。

随后,当流动的诺苏青年开始使用海洛因时,他们的城市际遇更是每况愈下。

四、

中国的市场改革意外使得毒品在凉山复生。中国开放边境贸易,加上西南地区临近“金三角”,使得海洛因走私在此区域方兴未艾。据估计,1990年代走私至中国的海洛因,90%来自缅甸。当时有四条可能的走私路径,将海洛因由缅甸运到东亚和南亚的不同地区。海洛因便经由云南运送至中国内地,而坐落在川滇边界的凉山正好位于其中一条走私路径之上。

要讨论当代凉山的海洛因问题,不得不先回顾鸦片的地方史。一般历史记述对于中国鸦片问题的看法过于简化,仅从负面角度观之。不过,近来已有不少学者指出,鸦片作为一种曾经通行全球的商品,已经经历不同阶段的道德转变,但早期的鸦片研究却经常忽略其对于社会文化的多面影响,例如经济或休闲时尚的概念。例如,郑扬文便将鸦片与烟草、茶等成瘾物质相比,指出鸦片曾经是众人趋之若鹜的奢侈品,吸食鸦片的各式精美器具更展现艺术价值。

1990 年代在凉山兴起的海洛因,也出现类似的时尚潮流现象。当诺苏青年初次接触海洛因时,他们称其为yeyi。这个字在诺苏语里最初意指“鸦片烟”。对于他们来说,两者除了时空有别、外观不同,鸦片和海洛因并无语义上的差别。在不少老一代诺苏人的眼中,鸦片并非有害物质。我在利姆认识的几位诺苏老人都告诉我,抽鸦片的习惯让他们维持健康活力。其中一位七十余岁的毕摩在我观摩他抽大烟的准备功夫时对我说:“我18 岁就抽鸦片,为了面子吃。……我抽大烟身体好,病也不病,劳动好得很。你看,我现在还可以干迷信,干农活。儿子打工去了,田活都是我干的。”

诺苏人对于yeyi 的正面记忆,可能让年轻人因而对海洛因毫无防备,忽视其可惧的成瘾效力。一位曾经海洛因上瘾的年轻人跟我说:“这种药就跟yeyi(指鸦片)一样好,吸了以后很安逸、心情好得很。”其他瘾君子也说,介绍他们吸食海洛因的人都形容“吃了就和神仙一样”,这让很多离乡在外吃尽苦头的年轻人借它来舒缓压力、止痛与助眠。

除了yeyi外,诺苏青年后来也使用另外两种称呼来形容海洛因:一个是aqu(白色),意指白粉;另一个是ddu,也就是借用汉语的“毒”。1990 年代初期,有些人会在aqu 之前加上bbucy(药),变成“白药”(bbucy aqu)。他们在交易时交互使用这些不同词汇,以回避潜在的便衣警察。

这些在外寻找乐子的年轻人很快地就接纳了海洛因。这个新鲜玩意对他们而言,就像历史上的鸦片一样是种时髦奢侈品。诺苏俗谚“鸦片是黑彝和土司的糖”,在那时常被贪玩的年轻人挂在嘴边。海洛因迅速成为年轻人之间展现时尚与社经能力的指标,享受流行的海洛因,象征购买力,而购买力的高低则反映出在都市里生存本领的能耐。此时,海洛因对他们而言,并非主流社会所界定的“毒品”。

海洛因堪称精神刺激药物之王。在形形色色的各式成瘾物质中,其上瘾潜力最强。世界各地的吸食者都认为海洛因令人放松愉快。海洛因进入体内后,会转换成吗啡,与脑部先天的鸦片受体产生作用。这些受体位于脑部中控制疼痛、呼吸、情绪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的部位,能够辨识各种鸦片类物质。海洛因中的吗啡成分能够抑制神经传送痛感,以达到消除疼痛的作用,也可以释放焦虑、镇定肌肉、引发睡意,并制造幸福与满足的感受。如此强大的成瘾能力,让被列为非法毒品的海洛因在全球市场上的价格始终居高不下。要购买海洛因只能以现金来交易,对流动在外的诺苏年轻人而言,只有“有办法的人”才能享用。

诺苏青年的心态显示“尝鲜”是其重要的吸毒动机,这与金三角地带阿卡族吸毒青年的心态类似,他们不断追逐新潮乐物,其实象征着追求以快乐为消费之本的资本主义现代性。

海洛因的情绪抚慰效果让诺苏年轻人视之为娱乐享受,对他们而言,吸食海洛因就好比中国男性间常见的递烟与群聚抽烟的社交行为。有办法的年轻人即以海洛因招待朋友或德古。先前提到的海来日者在成都帮忙协调纷争后,也高高兴兴地接受兄弟们的海洛因款待,“买毒给德古吸,就像买酒给德古喝一样。”

日者于1995 年开始吸食海洛因,在那之后,兄弟间便以海洛因取代酒,作为感谢他调解纷争的报酬。日者回想起当时大家说的话:“他(日者)不喝酒了,给他买毒吃!”海洛因出现未久,几乎风行草偃地横扫了流动的诺苏青年。日者比较当年和2000年代中期的情景差异:“现在都吸毒了,没打架的了,毒让他们麻了,没能力打了。”

海洛因这种新兴商品被返乡青年带回利姆后,也令当地年轻人趋之若鹜。不少人做起中介买卖“以贩养吸”或寻求致富,甚至村里手头有闲钱的干部、老人也加入发财行列。海洛因在利姆盆地泛滥,只有少数家庭未受染指。

根据路甲村长的说法,1995 年左右毒品迅速扩散,当时该村约1200 名居民当中,超过200 人吸毒。木哈村干部则估计,同样是1995年,该村78 户人家当中,只有3 户无人吸毒或贩毒。这些零星统计资料拼凑出利姆面临的严重毒品问题。

1990年代中期,海洛因在利姆就如同在城市里一样,成为大受欢迎的娱乐招待品。一位毕摩告诉我,他第一次吸食的海洛因便是由邀请他“干迷信”的主人所招待。海洛因的高人气,使得不少年轻人在外流之前就已尝鲜过,甚至有人从未离乡也染上瘾。有些年轻人即使在都市时没有吸食,返乡后也难逃海洛因的吸引。2005 年时30 岁的阿嘎史者,提起他在成都的悲惨遭遇时表情仍十分自怜,他是在返乡后才“有机会”向海洛因低头:

“十七、八岁的时候去成都耍过,没有出去打过工。那时候太年轻人,什么都不懂,就被骗出去了。在那里,心里都跳起来了,伤心啊!不是我们的家乡嘛!给人骗去的,说出去偷、耍,就被骗去了。后来偷不到,没有经验,偷不到。肚子饿,心都痛死了,肚子也饿死了。我那时想要是回家了,再也不要出去了。后来偷到东西的人给我钱回来,我再也不要出去了。……偷得到的就觉得好耍,偷不到的就不好耍。……我在那里没有吸毒,有钱的人才能吸毒。”

史者之所以在成都市没有吸毒,不过是因为当时缺钱没办法。一旦回到家,有了钱后,他也开始觊觎这种兄弟们梦寐以求的好东西。史者返家近两年后,1995 年开始吸食海洛因,终于向大伙看齐。一位上过瘾的年轻人忆及当时的海洛因风潮,是我听过最中肯的总结:

“以前一口都没吸过的没有啊!以前年轻人你不吸毒看不起你。以前吃这个好耍,朋友来,我杀猪给朋友,朋友不高兴。买这个给他就高兴了!”

供需定律使得海洛因成了有利可图的买卖商品。一般来说,诺苏青年的流动现象是种“巡回式迁徙”。通常,除非缺乏回程旅费,不然多数青年每次外流二到四个月左右,便会返家,有机会时再出去。

他们不习惯离家太久。就像一名年轻人形容他们来来去去的迁徙形态是“每年野鸡会走,每年鸡也会回”。回家的理由形形色色,像是“回家看看”、“农忙要回去帮忙”、“回去干迷信”等等。返家后他们可能待上几天,甚至几个月。对不少成瘾青年而言,留乡时间长短,端视能否有机会吸毒,“在家里有钱,买得到毒,就待久一点。没有钱,就要到外头找钱。”

于是,1990年代在利姆贩卖海洛因的利润颇为可观。如前所述,不少手头有积蓄的村人也投入这项投机事业,日哈村的前任党支部书记后来便因贩毒坐牢。在利姆,据当地人称,不少好房子都是那些以前贩毒赚钱的屋主所有。但是,对许多人来说,贩售海洛因是快速致富的捷径。

到了1990 年代中期,利姆的家支头人和父母们大加谴责用药对青年的负面影响,政府也开始着手管制,毒品交易量自此逐渐下降。针对吸毒与毒贩的取缔与惩罚也愈趋严峻,依据中国刑法,凡走私或贩卖50 公克以上海洛因者可处以死刑。

我还记得2005 年1 月某日,我从西昌招揽了一辆计程车前往利姆,峰回路转的途中,那位汉族司机突然指着进入乡境前的一个峡谷,说到:“去年12 月,6 个贩毒的在这里枪毙了,两个利姆的。两个男的,四个女的,都是彝族的。好多人围着看哪!”尔后,每回经过那里我都感到不寒而栗。我一向反对死刑,而且一想到公开行刑众人围观更是令我震撼。尽管严格的禁毒政策与执法让利姆的海洛因交易明显减少,但始终未能禁绝零星交易,而且大部分都是女性贩毒。

五、

把外流与消费海洛因视作诺苏青年迈入成年的第一步,我们也可从中发现社会性别如何影响年轻人的行为,而其行为又如何重塑性别关系。诺苏年轻男子集体性使用海洛因的行径,与他们进入城市后对于购买力、社会地位、男性优势、休闲娱乐等意味的现象交错相关。换言之,他们似乎将本质化的性别期待投射到用药和毒品交易之上。

诺苏男女间的日常从属关系,也表现在迁徙以及与海洛因的牵扯上。2000 年代末期之前,女性移民通常跟随着男性伴侣往返利姆与城市之间,较少使用海洛因。但她们多涉入毒品零售,买卖对象全为诺苏人,几乎不和族群外的人往来交易,一名女毒贩说是因为“怕汉族会去告警察”。

物质是人类表达情感的重要媒介。研究显示,女人和其男性吸毒伴侣间纠缠难解的关系,经常成为女人贩毒,甚至开始使用毒品的重要原因。对利姆的男青年而言,他们开始用药主要是因为追随流行、突显社会经济地位、基于同辈压力或舒缓身心压力。但多数早年使用毒品的诺苏女性,她们接触海洛因通常不是为了自我享乐或回应同性间的同辈压力,而是因为她们与男性吸毒伴侣的关系。不少女性贩毒赚钱是为了维持男性伴侣的吸毒习惯。有时女性劝诫伴侣戒毒失败,反而可能为了留住伴侣,也开始一起吸毒。

从传统诺苏男女对赚钱和工作责任的不同态度,也可看出两性使用药物的行为模式差异。一般来说,只有男人会从事大宗毒品交易,而女人则是男人旗下的零售小贩。一名在成都“混”的年轻诺苏女子直指性别差异:“男的可以偷、摸包包赚钱。女的不会偷,只能做(毒品)小生意赚钱。”并强调:“男的自己吃(毒)都不够,哪里还会卖?”年轻诺苏男子通常不屑于赚取蝇头小利。我与利姆居民的日常交谈中,经常听到类似说法:“男人赚大钱,女人赚小钱。”

但男人真的赚了大钱吗?利姆和其他诺苏农村一般,女人的工作包罗万象,包括农活、捡柴、挑水、煮饭、喂养家畜生禽、照顾小孩老人家庭等,这些没有一项有实质收入。就我的观察,利姆的年轻男人通常除了犁田和收成外,很少碰农务、家事。有时当我看到女人费力挑水时,转身询问男人为何不起帮忙,他们的回答常常是:“那是小事,(她们)做得来。男人要做大事、赚大钱。”不过,那些男人大多没什么赚钱本事,但他们即使蹲在路边无所事事,也都露出一副很忙的样子说:“有点事。”

但近十多年来,诺苏女性利用母职的角色贩毒,已形成一种特殊现象。尽管传统上女性从属于男性,但年轻一代的诺苏女性正在改变。女性贩毒的常见手法包括孕妇贩毒,或是女人带着幼儿贩毒,有时是带着自己的孩子,也有向贫穷亲戚“借”的小孩。警察一般对于孕妇或带着幼童的妇女比较宽容,通常不会强制监禁,也比较容易获得保释。

我记得2005 年底时的一段田野插曲:云南省警方逮捕了两名贩毒的利姆年轻女子,将她们遣返凉山的拘留所。这两名女子的家人便透过村书记向警方请求允许她们保释一年回家,直到她们的婴孩断奶为止,当时两名女子的孩子分别只有四个月和五个月大。该名村书记是两名女子的家支头人,答应做担保人,保证两人会在一年后入狱服刑,警方才同意保释。然而,一年过后,她们并没有返回监狱,反而又跑到成都继续贩毒。

六、

海洛因的价位,视交易地点与当时警方查缉的程度而定,而海洛因的使用方式亦因个人经济条件而异。大致来说,交易地点离海洛因的来源地缅甸越远,价格就越高。2005 年我根据不同毒贩和吸毒者的估计,整理出海洛因在各地的大概价位。

在昆明的平均价位1 公克约100-200 元人民币、凉山400 元、成都500 元、北京和西安800 元、内蒙古1000 元。除此之外,价格也会受到打击毒品的执法严格与否而波动。举例来说,2005 年8 月成都的海洛因零售价1 公克约为500 元,但同年11 月由于警方加强取缔,1 公克便涨到900 元。至于个人消费海洛因的频率和多寡,则依使用者的习惯与经济条件而定。一般的吸食者大约花费十至二十元购买绿豆般大的小包海洛因,有钱的可能一天吸食三次,没钱的只能几天过一次瘾。

荷包短缺的吸毒者常用静脉注射的方式来解决成瘾需求。根据一项针对四川省六间勒戒所中1649 名吸毒者的调查,大部分都是农民和文盲,年轻人居多,其中48.8%的人注射海洛因。以静脉注射来满足药瘾,大约只要吸食方式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海洛因剂量。就像一个诺苏人所说:“吸的话100 元,打针20 元就可以了。”许多吸毒者为了省钱,纷纷从吸食改成注射方式。

注射海洛因也许是缓解毒瘾的省钱方式,但共用针头却提高了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研究已指出,初次静脉注射毒品的风险最高,因为新手“技术”不足未免意外,加上可能缺乏相关设备,经常需要他人协助。因此,共用针头这种粗心行为便可能造成艾滋病毒在注射者间的传播。

1990年代中期起,滞留在城市的诺苏青年普遍流行注射海洛因。他们的聚集地到处可见吸毒者和毒贩的身影,但药瘾冲上头时,什么都顾不上了,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打针者比比皆是。直到近年,像是2009 年3 月,成都火车南站还是聚集了不少吸毒的诺苏青年和毒贩。冬季时分,这些年轻人蹲在人行道上,围着随地燃烧的柴火取暖。有人随地打针,然后一旁的汉族清洁工漠然地将刚用过的针头扫进簸箕里,见怪不怪。年轻女子带着自己或别人的小孩等待买家上前,她们的学步儿就在一旁玩耍。这群人衣衫褴褛,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用过的针具,就和其他的垃圾、孩童屎尿,散落一旁的花圃。

城市当局和居民向来对游荡的诺苏青年极为反感,对彝族也充满负面印象。2004 年12月我出发前往凉山做田野前,一位汉族友人在成都当记者,她问我:“你敢去凉山啊?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怕彝族。这里的新闻不是完全忽略他们,就是把他们当成罪犯。”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我听闻汉族对诺苏人的刻板印象。这种污名其实也让成都这样的城市变得愈来愈不利于诺苏流动青年移住。

1990年代中期,成都警方为了处理流动人口危及治安的问题,成立特别小组,主要锁定彝族和藏族。2000年代中期,成都火车南站附近的市场也自聘守卫,配戴警棍,封锁入口,凡是没有身份证的彝族一概不准进入。自九十年代开始,由于成都警方的取缔行动与居民的反弹,诺苏流动人口陆续减缩。一些诺苏年轻人告诉我,比起近年来,当时的人数多出很多。2005年,我总结多方访谈的估计,他们经常流动的几个城市当时的诺苏年轻人数,在成都、内蒙古、北京,分别都有三、四百人。

七、

流动的诺苏青年因吸毒或其他罪名而遭逮捕的故事情节大同小异,都是他们人生中特别悲惨的一页。我第一次听到这类故事,是2005 年我刚到利姆的第二个月,比我预期的还早。某个冬日傍晚,住在日哈村27 岁的勒伍苏莫和他的表弟来敲我的门。他见我有点困惑惊讶,便说:“我在外头见过很多不同的人,就想来认识看看。”在我田野调查期间,通常只有那些拥有不少在外历练经验的诺苏年轻人,才会主动接近像我这样的陌生人。我当然很高兴苏莫主动上门,便邀请他们入内聊天。往后的日子,我听到许许多多和他们一样的年轻人的故事。

苏莫谈及诺苏青年困在山区里的无助与无望。他是乡里难得读到初中毕业的年轻人,但即便他在当地可称得上具有高学历,在家乡仍然只能务农,无法找到稳定工作。也许是发泄挫折的需要,我还没问到关于毒品的问题,苏莫就突然主动坦诚他吸过毒,也坐过牢:

“我上过瘾,老实告诉你,我进过戒毒所,在成都戒毒所关过三个月,出来没有交钱。昭觉(戒毒所)要交钱的,给不起钱要去劳教,我都知道,因为昭觉近嘛!可以向家里要钱。……成都戒毒所的条件好一些,但差不多可怕,给我们吃戒毒药,不知叫什么名字,红色的药和开水和在一起喝,早、晚一次,几天就不吃了。一天吃三顿饭。公安不打我们,但犯人打,老的打新来的,不分民族,公安知道犯人在打但不管。……不知道为什么老的要打新来的,可能关烦了,想出去吧?……一间关十几个人,……汉族的多。……我的肋骨被打断过,我打不赢人也说不赢人,我活该嘛!谁叫我吸毒!……我和你说,不到十几年,毒是戒不掉的,我喝醉酒了还是偶尔会吸一口。”

1980 到90 年代间,那群为了寻乐探险而流动到都市的诺苏青年,其中不少吸过毒、贩过毒、偷窃过,也被关过,如今已不再是年轻人,许多也表示不愿继续在都市里悲惨地生活。利姆的家支头人估计,由于政府取缔与利姆当地的社会控制之故,2000年初,逾四成的吸毒者已成功戒瘾。这些摆脱海洛因的青年终于走完了他们的“成年礼”,以各种方式进入人生的下一阶段:有人选择做建筑工人,有人靠小聪明兜售挣钱,也有人返乡安分种田过日子。

不幸的是,仍有少数诺苏青年从未完成这个“成年礼”。有人死于用药过度或注射不当,也有人在牢中过世。更有人难以自拔、狼狈度日,既无法在都市资本主义市场中挣得一席尊严之地,也无法回到利姆重新安顿生活。他们进退失据,卡在中间的处境一旦成为常态,无所适从的感觉便愈来愈深。在异乡中这样失序的中介状态,就像是种“社会和文化的混沌炼狱”,离曾经梦想中的男子汉形象越行越远。

我们可以预见,死亡和社会苦难将尾随海洛因成瘾的流动青年回到利姆。2001 年以前,利姆乡便有275 名已知的吸毒者死亡。直到2005 年,当地的家支头人和村干部估计,在利姆的8726名居民当中,有216 位确定仍在吸毒。

除了药物之外,如艾滋或肺结核等其他感染性疾病,还有警方和都市居民的鞭笞,或在流动的旅途中受伤,像是从火车上或行窃时从民宅窗口跳下,都常导致利姆男子死于非命。这么多年轻人死亡,可想而知会造成孤儿照顾这类新兴社会问题。不少祖父母不得不艰辛地照料自己生病的儿女,或是变成遗孤的孙儿。

在成都扮演“德古”的日者是利姆第一代流动青年。有一天我问他有多少年轻人在外流期间过世,他回答说,八十年代一同外出的朋友大约死了三分之二,然后就开始一个接一个念着那些友人的名字。我听着日者如同仪式般的诵念,觉得有点诡异悲伤。

另一个年轻男子掐指计算他们在昭觉一带的吉克家支,1995 到2005 年中,“在外头死了99 个年轻人,都是最聪明的、长得最好的,但都不识字。有打针死的、被打死的,也有失踪七、八年不知下落的。”讽刺的是,这番话不禁使我联想诺苏男子对于武勇与探险的信仰,我以为这正是利姆青年外流的内在深层动机。

不论这些年轻人是死于家乡,或是遥远的异乡城市,最终他们的过渡仪式都是以葬礼划下句点。根据传统的诺苏宇宙观,在家举行丧礼以悼念亡者是至关重要的亲属责任。诺苏人有“三灵论”,即死后灵魂会分属三地,可以说明在家举行丧礼的意义。自古以来,传统诺苏人都在户外举行火化仪式。他们相信其中一个灵魂会留在火化现场,第二个灵魂则留在死者家中一根象征寄存灵魂的木条,类似于汉族的神祖牌,最后一个灵魂回到诺苏祖灵的发源地,传说位于今日云南省的昭通地区。

在毕摩于亡者丧礼或家中主持相宜的仪式后,最后两个灵魂应能安得其所,死者家属也能回归平静。因此,利姆人认为将死者遗体或至少骨灰带回家乡是应尽的亲属责任,无论死者生前是否为游手好闲之徒、窃贼、吸毒者,或是艾滋病患。在利姆田野调查期间,我经常看着长者怀着沉痛的心情筹备传统丧礼,静默地为早逝的年轻人写下生命终曲。

多数在都市中死亡的流动诺苏青年,都是在公立殡仪馆火化后,再由亲友带骨灰回利姆。不过,偶尔也有例外。有时年轻亲友尝试将亡者遗体运回家乡,或是在城里的户外就地火化,明显与推展合法处理遗体的现代国家政策大相径庭。不过,由于公立殡仪馆火化的费用高达2000 人民币,而2004 年时昭觉县农民人均年收入仅约730 元,对想要在异乡城市合法火葬亡者的利姆亲友来说,确实是笔为数不少的负担。我的一位访谈对象木嘎,曾讲述一个极为生动的故事,描绘出在城里火葬的困境,还有诺苏火葬习俗与国家规范之间的冲突,令人啼笑皆非:

“在外头死的,都在外面烧了带回骨头。有钱的就在殡仪馆烧,要两千元。没钱的就在野外偷偷烧了。这一带我只有听过一个带回来烧的,在外头烧了四、五十个了。我烧了八个人,两个勒伍家的,六个曲比家的,家里都没钱,拜托我去外头烧了带回来。”

“在西安烧那次,在郊区烧的,买了20 斤四季豆放了汽油,半小时就烧完。烧到一半,武警来了,说我们杀人灭尸,抓到派出所。我说:“我没有杀人,这是我兄弟呢!我们彝族都是这样烧的。”我给他们昭觉派出所的电话,还有死掉的(人)户口本,他们打电话去问,昭觉(派出所)说了彝族都是这样烧尸体,才没有抓我们坐牢。我去了西安好多次,那儿的派出所都认得我了,看到我就说以后不能烧了,要到殡仪馆去,不然要抓我。我说他们吸毒家里穷得很,没钱去殡仪馆,问派出所能不能找民政局送去殡仪馆烧?公安局说民政局只烧没有家属的。我以后不敢在西安烧了,会说我杀人!……大家一要帮忙(烧)就找我,我一直做这个没钱赚哪!……吸毒的(骨头)很多是黑的,没有吸毒的骨头是白的。”

在城市监狱里过世,或路死无人认领的尸体,皆由民政局负责火化。不过,若家属事后欲赎回死者骨灰,则须支付500 至2000 元不等的赎金。我记得2005 年底,利姆某社举行了一场没有遗体或骨灰的丧礼。原来,那名年轻人死于峨眉劳改监所,狱方立即将遗体火化。死者亲友前往殡仪馆欲领回骨灰,却因无力支付火葬费用,只能看一眼殡仪馆提供的骨灰照片,空手折返利姆。

木嘎又忆起另一则发生在西安的火化事件。这个故事突显出诺苏人在当今社会中,要遵循传统“处理死者”的方式时,是多么令人难过,同时又显得荒谬。

“还有一次,我们在西安叫了一辆车把尸体载到郊区去烧,没有让司机发现。但后来有人告诉司机了,司机又回头来找我们,说他一家大小都靠这辆车吃饭哪!他不敢要那辆车了,要我们赔他,他把车给我们。我们没钱要他的车哪!最后赔了他500 元他才走。”

在外流动的年轻人中流传不少奇闻异事,其中一则故事叙述几名诺苏青年,如何辗转借由火车、汽车,一路将遗体从都市秘密运回山区故里,这是我听闻过最令我哭笑不得的生死插曲,和余华的《兄弟》情节有些神似。话说一个普雄镇的年轻人客死异乡,亲友把死者用大被盖绑起来,一路运送。据称普雄做成衣生意的多,经常扛运大包小包的货物,因此没人怀疑这群人。当他们终于坐上返家的汽车,把“他”放到车顶行李架上后,大家都累得睡着了,没想到棉被包被下车的乘客偷了。慌乱的亲友最后在路旁沟渠里找回遗体,显然是被吓坏了的小偷情急之下遗弃在此。

八、

当多数诺苏青年体验到难以从改革中国分享其新兴财富后,不少人经历过青春转型,不再对外面的世界怀抱希望。也有人不幸去世,留下悲伤的寡妇与幼儿。还有一些人拖着病痛返乡,成为家人负担。

在利姆,1995 至1999 年间,海洛因泛滥情况达到高峰。这期间利姆乡民就像是经历了瘟疫灾难一般,不断流失青壮人口。1995 年,中国政府开始在监狱与勒戒所中,强制抽取吸毒者与毒贩的血液以检测艾滋病毒。同年在凉山,注射海洛因的诺苏青年中传出首例艾滋病毒感染。两年后,即1997 年,利姆乡也通报第一起艾滋感染案例。

到了九十年代末期,海洛因在利姆引发的艾滋病毒传播情形已达令人担忧的地步,政府开始介入。2000 年,英国国际开发总署与中国政府在凉山开展大规模的艾滋防治计划,俗称的“中英项目”正式进入利姆,初始先在利姆盆地上的三个村落中抽血检验。日哈村干部配合上级指示,动员所有14 至60 岁的村民抽血做艾滋病毒筛检。我的邻居马海古者描述当时的情景:“村干部来叫14 岁到60 岁的人,通通到河边的坝子抽血。按户口本叫,每个人都要去。我也去了,后来说我得了艾滋病。”

三个村落的初步筛检结果显示,艾滋病毒感染的情形相当惊人:约1000 名前来抽血的村民里发现96 例筛检阳性反应。换句话说,艾滋感染在抽样人口里占了9.6%,即使以三个村落约4000 位居民的总人口数来计算,其感染率也有2.4%,不可轻忽。2002 年时,在96起艾滋感染案例中,乡卫生人员追踪到了其中61 名患者。一旦筛检结果公布,利姆立刻成为众矢之的,从此被贴上凉山艾滋重灾区的标签。

尽管自2000 年代起,利姆毒品使用的情况逐渐减少,但艾滋疫情却才正要开始肆虐。甫经历青春脱变混沌过程的年轻人,对这个出乎意料的悲情转折作何反省?阿牛史一有张典型的诺苏男子脸,相当俊美。父亲是村长,家境小康,更难得的是史一读到初中毕业,堪称人才。他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述说自己的荒唐岁月,突显出对于男子汉和探险的态度相当程度地影响利姆男青年走入歧途:

“93 年第一次去成都耍,我现在(2005 年)29 岁了,那时17 岁,还没初中毕业,我19岁初中毕业。第一学期暑假我就自己到成都耍,去成都找我舅舅,那时他们在成都偷东西。我第一次去没有偷东西,他们不准我偷。我后来又去,一共去了三、四次,第三次去成都的时候开始吸毒了,那时22 岁。23 岁就去劳教,因为吸毒,在成都关了一年。……我劳教过两次、劳改一次,2003、04 那一次劳改把我整惨了,在重庆,去修路做工,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有时十二点才回去。2004 年劳改出来后我又去重庆耍了,今年三月才回来。”

我问史一,他一再跑出去又一再被抓,都不怕吗?显然得经历几番教训后,他才会心生警惕。但史一就和我相识的多数利姆男青年一般,即使面对苦痛也不愿在人前示弱:

“(笑)现在终于怕了!我爸不准我走了,说我走了,我爸、我妈、我的老婆孩子都要和我一起走。……其实说起来也不是怕,而是担心我的爸爸妈妈,我已死了一个哥哥,2001 年吸毒在外头被一个兄弟打死了。……我今年(2005)才戒毒的。……我回来后,卫生院的医生到我家来,说我的名字上了(艾滋)花名册,要我去参加卫生教育。……怕什么!死了就死了,待在家里死,他们,我爸我妈也心甘情愿了。”

回头审视1980及90 年代生命历程波折起伏的那一代年轻诺苏男子,他们十多年的经历犹如一场集体性的生命试炼:其对这个世界的空间想象突然扩大,父母前辈未能传递面对此种时代的经验,势必得自行摸索应对。社会变迁满足了他们向外探索的自由与渴望,得以在异乡他族的城市里纵情青春,却也吃尽各式各样的苦头,甚至感染恶疾。年轻人在这段过渡青春期中体悟深刻,也付出代价。更不幸的是,有人无法脱离海洛因,似乎未能从这场通过仪式中走出来。在此中介阶段停留太久的结果,让他们一直处于混沌状态。未能返乡重拾原有的生活,也未能在城市中寻得合法的生计,对海洛因的依赖让他们身心俱疲,生病与死亡更成为常态。

那一代利姆青年在改革中国初期的成年礼,走得既璀璨又艰辛,结局却使得诺苏社会的集体自尊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早年社会主义现代性阶段将诺苏社会贴上“落后的奴隶社会”标签,如今更与另一个污名标签如影相随,成为现代瘟疫社会。20 世纪中以来诺苏社会面临的问题,不断加剧其贫困与边缘处境。

如今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眼睁睁看着21 世纪改革中国在山区之外愈来愈吸引人的发展,面对利姆挥之不去的困境,比起前一代青年更加向往出走探险。他们与前人的感受相同,那就是,待在家乡既无未来也无乐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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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

刘绍华:学者,目前就职于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所。

2010年,美国史丹佛大学出版社发行了刘绍华的《Passage to Manhood:Youth Migration,Heroin,and AIDS in Southwest China》。随后,刘绍华将其改写成中文,于2013年在台湾出版,书名《我的凉山兄弟——毒品、艾滋与流动青年》。本文摘选于其中“第三章:男子气概、探险与海洛因”。

为了阅读方便,编者省略了原文的许多注释。以下是编者对一些名词的解释:

诺苏——1950 年代,中国曾展开一次史无前例的民族识别计划:很多少数民族由政府划界命名定案,最终被化成了一个汉族与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凉山的诺苏族,与云南、贵州其他较接近的族群,被整合分类为一个新兴民族——“彝族”。

利姆——是作者最主要的田野研究地点,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昭觉县。那里是诺苏人口中的“腹心地区”,也是保留最多诺苏主流文化的传统区域,大山环绕。

毕摩——凉山彝族传统里的祭司,传统仪式执行者。

德古——凉山彝族传统里的民间调解人。

转自: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china/gqmq/20141209117247_a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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