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15位公民至海淀区法院,状告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海淀政府相关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据悉,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3月7日,武嵘嵘等五名女权主义者计划,因计划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宣传公交防止性骚扰活动,于3月7日被海淀警方刑拘。此即轰动一时的“女权五姐妹”事件。
参与此次起诉的野靖环说,3月20日上午10点多,她和其余14人准备到海淀看守所询问武嵘嵘的有关情况。“武嵘嵘患有肝病,必须每天服用抗病毒药物,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武嵘嵘的律师发布的会见内容得知,海淀看守所不让武嵘嵘服用自己随身带的药,也不给治疗。”
当他们行走至海淀看守所南门广场东侧即被便衣拦截,之后数辆警车将他们押进了看守所。
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时,他们才获知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他们被口头传唤。“谁向我们宣布口头传唤的?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向我们宣布的?我们因为哪些扰乱的行为被口头传唤?没有人回答我。因为我拒绝回答《询问笔录》的问题,并强烈要求开具传唤证,直至下午4时才开具了2份行政传唤证。”野靖环说,“在苏家坨派出所,警方对我搜身、搜包、拍照、身高、采血、采集手印脚印以及验尿等严重侮辱人格的待遇,并被迫在刑事犯罪嫌疑人物品登记本留下我的全部物品及银行卡等个人的秘密信息。”
野靖环说,夜里11点40分我才被广外派出所接回家,被非法拘禁12个半小时。
次日,野靖环等15人向海淀区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6月11日,海淀区政府给野靖环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决定书称“申请人到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南门非接待区聚集。”野靖环认为,海淀看守所南门周围,没有任何标牌、公告公示是“非接待区”,所有行人车辆均人在此自由行走。而且,“从我们来到那里到被拉上警车的40多分钟里,没有警察向我们宣布这里是非接待区。
此外,决定书也并无一字描述“聚众扰乱”行为。野靖环等人认为:“公安机关应恪守《警察法》《公务员法》,展现公安机关和警察正义的形象,但在该案中,被告海淀区公安局采取欺骗、伪造等手段,另一被告海淀区政府,其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甚至不知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更是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二被告的违法行为损害了警察和政府的形象。”
野靖环等15位公民表示,希望我们的起诉能让公安机关在执法中遵守程序公正执法,政府依法行政,让公权力得到公民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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