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2日上午一大早北京的覃事文、东莞的冉崇碧因在广东省遭受不公正的枉法判决,前去广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反映诉求,江西的黄美娟(我)应邀陪同。
我们先去了新华社广州分社希望得到媒体的关注,尤其是冉崇碧的四岁幼儿被强奸东莞市法院终审轻判强奸重犯仅七年,但是没有如愿,紧接着又乘车前去位于越秀区应元路的广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表达诉求。但信访办没有上班,仅因冉崇碧及覃事文因愤怒在信访办公室大门外向路人展示了诉求,信访办公室内值班人员报警,11:55分十几个警员来后把覃事文押上警车。
而我仅因在马路对面坐着等车三个警察就扑向我来,警方要求我去派出所,我答:请拿传唤证,否则拒绝前往。要查身份让,我回:请出示警官证,问我来广州干吗?答:端午来玩见朋友。查完身份证后三个警察仍不许我上车,说看见我拍照了,答:没有,在等车。要我交出手机察看,答:拒绝,况且就是退一万步我就是拍照了也不是违法。仍不放我走,打020110报警警号020014在核查完身份证后无理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分钟,要求派警员来处理,过10分钟后又报020110已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0分钟,要求立即处理放我上车走。紧接着一便衣前来在第二次复查身份证后放我坐公交走。而此时我不知冉崇碧去向。
12:30分左右我与冉崇碧汇合,继而致电020110报警:覃事文在省信访局表达诉求,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遭到洪桥派出所非法绑架,要求立即放人。
12:55分收到覃事文报安全的电话。1:20分我们三人汇合,覃告诉我们:因其它派出所被砸洪桥派出所派员增援混乱看守人员不备之际,其乘机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