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留守现象”背后的“根问题”

留守儿童

撕裂人伦,这是最大的“伤天害理”。

重利轻义,这是背后的发生逻辑。

旅游归来,照例补读新闻与时评。看了一大堆关于毕节市4兄妹自杀的报道和评论,有分析“留守儿童”现象背后“真问题”的,有揭示背后“大问题”的,众说纷纭……总感觉没有说透。

今读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作为国家文化战略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构建研究’的重大科研成果,《全国领导干部国学教育系列教材》15日出版。学习优秀传统文化,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从而更加坚定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据悉,国家行政学院正在制定规划,拟根据各级领导干部的现实培训需求,将国学教材纳入干部研修内容。”

好呀好呀,学习“国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很赞成。对于我这样一个在大“破四旧”、叫嚷与传统所有制和传统文化实行“两个决裂”、以及“批林批孔”和“评法批儒”政治思想教育中长大的过来人,并没有心理障碍。

所谓“国学”,主要是指儒学,孔孟之道、四书五经之类。儒学(国家以强制力在官僚政治文化体系中独尊之,也可以叫儒教)的核心是什么?不管是“三纲五常”、还是“三纲六纪”,乃至得到孔子认可的管子的学说“四维八德”,都是讲人伦关系的。儒家本是关于人间俗世的学说,而非关于天堂彼岸的宗教。

儒家关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学说,是将家庭伦理(父子、夫妇、兄弟)置于社会治理的最核心和最基础的地位:个人的修身是圆心,家庭则是与国家、天下共三个同心圆的第一个圆。

“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孔子说:做人要注重根本,建立了根本,就能产生核心价值观。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就是做人的根本吧!”)

其实,“孝”的准确理解是:“孝”规范父母与子女这一对最重要最基本的人伦关系,它是对亲子双方的要求,即所谓“父慈子孝”——父母亲对子女要慈爱,悉心养育;子女对父母要孝敬,养身又养志,最好是光宗耀祖。

广而言之,中国传统文化(国学)有所谓儒道释“三教合一”。正如葛兆光教授在《重思何为“中国文化”》一文中所说:宋孝宗、明永乐皇帝、清雍正皇帝均讲过“儒教治世,佛教治心,道教治身”。在皇权绝对权威下,中国没有形成与皇权分庭抗礼的宗教,这是区别于欧洲的主要特点。在中国,基本上所有的宗教都在皇权的控制之下,宗教徒必须礼拜父母与君主,必须接受传统的“孝”与“忠”,接受古代中国的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这构成了中国文化的特点。

其实,西方人,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也重视家庭伦理。所以,他们的政治家要秀夫妇恩爱,再忙也要与家人一起度假,乃至以希拉里这样的女强人,也要一再隐忍老公再三偷腥的羞辱,而不是愤然离婚。在现代社会,感情不合而不离婚的重要理由,主要是为了保持一个完整的家庭,尽可能避免孩子的情感受伤害。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人生最惨的莫过于“家破人亡”,其次是“妻离子散”,再次是“骨肉分离”。

毕节市七星关区喝农药自杀的“留守”孩子与他们的父母,所承受的就是“家破人亡”。4个孩子所缺乏的,最重要的不是生活物资,而是家庭氛围,是亲情。要说穷,他们的祖祖辈辈更穷。

至于“妻离子散”,尤其适合描述那些单身在外打工的农村已婚男人。不论是在建筑工地,在煤矿,还是在流水线上,他们很少能与家人在一起。这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春运”,每年要发作一次的缘由。从家庭生活角度看,他们的亲情割裂有甚于所谓“超生游击队”。

而“骨肉分离”所指就更广。“留守”儿童固然与父母是骨肉分离;打工者的父母“留守”老家,子女在千里迢迢之外根本无法尽孝,老人必须生活自理,有了病得自己扛着。儒家讲的孝敬父母的“晨昏定省”(晚间服侍就寝,早上省视问安)那一套规矩,根本就是梦呓。农村老人自杀,已成相当普遍的解脱方式。

“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中国农村多少家庭就这样被人为地分离了,所有人伦关系与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家庭伦理关系就这样被摧残了!因此,可以说,“留守现象”背后的根问题是“撕裂人伦”;剥夺家庭的“天伦之乐”,这是最大的“伤天害理”。

一没有战乱,二没有发生大饥荒要各自逃生,何以会出现这种不合人道、摧残人伦、损害人权的社会问题?

梳理一下它的发生逻辑,用中国传统文化来解释,就是在义利之辨中,利益至上,而道义被置于从属位置。

出现“留守现象”,祸首似乎在于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它比中国古代的“编户齐民”和里甲联保制度更坏,在于它首先是一种社会身分与等级制度,是一种限制公民自由迁徙权的人身羁縻制度。

这种制度的起源是“发展主义”,为了加速中国的工业化,实现赶超目标,农民在户籍制度建立之前,就已被确定为之作出牺牲的群体。

早在1953年9月,讨论“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全国政协常委扩大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梁漱溟发言,据他的日记所载,“提请领导上注意,指出城市工人工资生活为乡下农民所歆羡,充当一个临时小工每天工资所得一元乃至一元二角,因而纷纷涌向城市,市政当局又把他们推送出去。说此话时,我引用了某人所说工人农民生活九天九地之差”,引得毛泽东震怒,斥责他是“反对我们的总路线,替农民叫苦,大概是孔孟之徒吧!”后又叱骂他是“伪君子”、“以笔杀人”。

随后一直搞的工农业“剪刀差”,为实现工业化完成“原始积累”;建立户籍制度,搞粮食“统购统销”,乃至“三年困难时期”从饥荒遍地的农村调粮确保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供应,都是秉承战争年代的逻辑“要奋斗就会有牺牲”,让农民为中国的工业化“大局”作牺牲。

再往后,改革开放之后,让“农民工”提供低福利、低人权的廉价劳动力,以保证“中国制造”在国际竞争中的“比较优势”,乃是“发展主义”和“大局观”的惯性延续。

注重面子,让中国的中心城市比欧美发达国家更现代更时尚,而不顾里子,坚决不容许中国的“国际化大都市”出现“贫民窟”。这比古罗马著名的暴君尼禄夜半火烧贫民区后重建罗马城要得“人心”:不少国民为中国的大城市比发达国家的首都更辉煌而真心地感到骄傲。

至于学籍与户籍挂钩制度等软约束,让“农民工”不得在打工的大城市扎根,更是得到一些在这方面享有特权的都市市民拥护。

人心就这样被败坏了,没有“将心比心”的同情心,没有公平正义之心,只有利益、既得利益!

道义呢:仁者爱人呀,社会主义的平等呀,“以人为本”呀,“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呀,都是说说而已?

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是建立在道义基础上的,不论是对内的凝聚力,还是对外的感召力,而不是建立在GDP总量上,更不是建立在航空母舰甲板上的。不是这样吗?

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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