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绕着宪政议题“新”论频出:大概计有刘小枫的“新国父论”,杨晓青的“宪政属资论”,《解放军报》的“宇宙真理论”,还有《环球时报》的“宪政兜圈论”。诸论虽然鼓噪喧嚣,主张却不离其宗,大体是反对宪政民主和普世价值,可以《环球时报》〈“宪政”是兜圈子否定中国发展之路〉一文加以概括:“宪政”这个概念同中国改革开放的现实相比轻飘飘的,正因为如此,它在中国落不了地,生不了根。”诸论一出,掀起互联网上轩然大波,有人称为乱云翻卷,有人说是暗流涌动,更多网民则视之为“突破底线”,“直接裸奔”。
在我看来,以上诸“新”论倒是有个积极作用,把“宪政”这一原来多在庙堂上、书本中、学校里谈论的概念一夜间传入寻常百姓家,使之成为人们普遍关心和思考的问题。纸媒体上、新媒体上许多人在讨论中国适不适合宪政?宪政姓资还是姓社?姓马还是姓毛?宪政到底是什么?许多年来,一批宪政学者胼手胝足、艰辛推进中国的宪政民主意识的普及,我们熟知的就有江平、蔡定剑、刘军宁、张千帆、……,他们的论著已经把宪政的普世道理讲得十分清楚,只是社会层面尚缺少对这一至关重要问题的关注和反应。这一次不同了,几大主媒一齐上阵,民众想不关心都不行了,就此而言实乃功莫大焉。
其实,宪政民主和普世价值本是普通公民都应该了解的常识,其中道理并不难懂。既不需要高深玄奥的理论,也用不着纷繁复杂的论证,以现实为基础,用常识来思考,是人人都能明白的。正如微博大V任志强一语道破的:其实宪政很简单,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钥匙交给国民”!
作为宪政理念基础的普世价值,早在在几年就曾遭官媒官学猛批。其时我曾经写过〈普世价值本是常识〉一文。按照常识性的理解,“普世价值”就是泛指那些不分领域,超越宗教、国家、民族,只要本于良知与理性皆为所有或几乎所有的人们认同之价值、理念。简而言之,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符合人性的或者人道的对待;就是作为人享有基本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这是人类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和创造的文明成果,是普通人都不难明白的道理。说白了就是人人都需要人人都喜欢的理念和理想,有人说得极端些,就是连流氓都不能公开否认的东西。难道不是吗?流氓都得承认的理,强盗都得遵守的道,还用得着讨论么?否认普世价值基本上就是公开表明:我就是不讲理了。这就让人想起文革时曾经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口号,还有前不久又看到“宁可华夏不长草,也要收回钓鱼岛”,“宁可中国遍地坟,也要杀光日本人”的标语,这就是不讲道理的表现。
宪政民主、普世价值作为普通的道理为什么会让一些人痛恨和恼怒?这似乎成了不是问题的问题。上一次的批普世价值,计有来自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社科院和高校的领导、教授、专家、学者和“科学卫士”等在各主流媒体上猛批猛攻,颇有大张旗鼓、其势汹汹、声色俱厉、不依不挠之势。这一次则更是多管齐下,言语极端,甚至不惜置基本逻辑于不顾地喊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这样的宗教(有网友说是传销)话语——之前以“中国特色”对抗普世价值,这次却把自己的信仰推广为“宇宙真理”,真是穿越时空啊!请问“特色”哪去了?该不是把外星人也大一统了?《环球时报》也不甘其后,直接把宪政主张扣了个“用新说法提出中国接受西方政治制度的老要求”,“否定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大帽子——提醒一下环时,同文上一自然段中你刚说过“新一代中国领导人集体学习宪法,执政者对宪法的忠诚非常明确”,这是自抽耳光不成?
问题是究竟宪政民主碰痛了他们哪根神经?又是什么让他们气急败坏、肝火大炽以至逻辑错乱?说穿了无非就是宪政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权力、保护权利,这会触动特殊利益集团的“奶酪”。
“法学界对于宪政的解释是,宪政或宪政主义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现代政制”(维基百科)。宪政即“限政”已有世界共识,在中国也不例外。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都明确指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上一届领导人和新一届领导人都曾多次强调“依法保障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权,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胡锦涛) 和“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温家宝);习近平主席更是直接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宪政主张。
回顾一下历史,早在抗战胜利之前,毛泽东就曾指出:“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应在所有领域贯彻民主”;“中国人民非常需要民主,……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我们希望于国民政府、国民党及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主要的就是这些。中国共产党所已做和所要做的,也就是这些”。(《解放日报》1944年6月13日)
“历史的先声”尚记忆犹新,新时代的承诺更犹言在耳。新时期领导人对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的表述,被视为中国社会向现代文明全面回归的标志。这本来会成为真正落实宪政民主、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但却出人意料地遭遇狂犬吠日般的反应。所以这里必须问一句:在中国社会转型这样关键的时刻,你们怎么不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了?
关于民主政治的思考,让我将著名学者阿玛蒂亚•森关于民主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论述引在这里:若要在二十世纪里发生的诸多进步当中选择一项最重要的,那么,我会毫无困难地指出,那就是民主的兴盛。……在整个的十九世纪里,民主思想的理论家们觉得,议论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国家是否“适合于民主制度”是十分自然的事情。直到二十世纪,这一看法才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承认,这样提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根本不需要去判定一个国家是否适合于民主制度,相反,每个国家都必然在民主化的过程中变成适应民主制度的社会。这一变化的确是个重大的变化,它把民主理念潜在的影响扩展到了历史和文化各不相同、富裕程度千差万别的数十亿人当中。人类社会已经公认,民主制度是普遍适用于各国的,民主的价值观也被视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这是思想史上的一场重大革命,也是二十世纪的主要贡献之一。(阿玛蒂亚•森:民主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http://www.aisixiang.com/data/19163.html?page=3)
相形之下,在我们的社会中经常可以听到对于民主制度的质疑或恐惧,例如,“民主强调甚至崇拜多数,有可能成为多数人的暴政”。其实只要稍微关注一下历史与现实,就不难意识到,包括中国社会在内的世界范围中,暴政究竟是更多地来源于权力,特别是不受约束的权力还是来源于多数人?被暴政所加害的对象更多地是享有民主的公民还是专制、独裁治下的臣民或草民?
还有一种说法是“民主不能解决一切问题”,这更是一个不能成立的伪命题,并没有人声称民主制度能够解决一切问题,也没有人说民主是十全十美的;实行民主制度的社会也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但是民主可以通过最广泛的公民参与“保证人们的基本人权,给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它本身就是人类的基本价值”(俞可平:民主是个好东西)。所以说,民主至少是目前解决问题的最不坏的方式。
当今世界各个不同社会中的民主实践再次表明,无论国情、特色、族群或文化差异都不能成为抗拒民主的理由。没有人天生地不适合民主或者甘愿被专制独裁统治。民主是人类对合理社会的探索;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自由、民主和法制应该是人类共有的核心价值,是凝聚了人类精神而且超越种族、文化、地域、国度的普世价值,也是我们要为之实现而努力的理想。如此说来,无论中国人多么坚定地要保持自己的“特色”,多么强烈地反对西方现代性并要形成自己的现代性,进而走出一条优越于西方的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不能以反对宪政民主和普世价值为宗旨,也不能背离人类文明的主流。除非我们承认自己根本就是苗草不分、黑白不明、是非不辨的一群。
否定了宪政的中国梦,必定只能是白日梦。醒醒吧。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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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从批“普世价值”到信“宇宙真理”——梦醒何时?
近日,围绕着宪政议题“新”论频出:大概计有刘小枫的“新国父论”,杨晓青的“宪政属资论”,《解放军报》的“宇宙真理论”,还有《环球时报》的“宪政兜圈论”。诸论虽然鼓噪喧嚣,主张却不离其宗,大体是反对宪政民主和普世价值,可以《环球时报》〈“宪政”是兜圈子否定中国发展之路〉一文加以概括:“宪政”这个概念同中国改革开放的现实相比轻飘飘的,正因为如此,它在中国落不了地,生不了根。”诸论一出,掀起互联网上轩然大波,有人称为乱云翻卷,有人说是暗流涌动,更多网民则视之为“突破底线”,“直接裸奔”。
在我看来,以上诸“新”论倒是有个积极作用,把“宪政”这一原来多在庙堂上、书本中、学校里谈论的概念一夜间传入寻常百姓家,使之成为人们普遍关心和思考的问题。纸媒体上、新媒体上许多人在讨论中国适不适合宪政?宪政姓资还是姓社?姓马还是姓毛?宪政到底是什么?许多年来,一批宪政学者胼手胝足、艰辛推进中国的宪政民主意识的普及,我们熟知的就有江平、蔡定剑、刘军宁、张千帆、……,他们的论著已经把宪政的普世道理讲得十分清楚,只是社会层面尚缺少对这一至关重要问题的关注和反应。这一次不同了,几大主媒一齐上阵,民众想不关心都不行了,就此而言实乃功莫大焉。
其实,宪政民主和普世价值本是普通公民都应该了解的常识,其中道理并不难懂。既不需要高深玄奥的理论,也用不着纷繁复杂的论证,以现实为基础,用常识来思考,是人人都能明白的。正如微博大V任志强一语道破的:其实宪政很简单,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钥匙交给国民”!
作为宪政理念基础的普世价值,早在在几年就曾遭官媒官学猛批。其时我曾经写过〈普世价值本是常识〉一文。按照常识性的理解,“普世价值”就是泛指那些不分领域,超越宗教、国家、民族,只要本于良知与理性皆为所有或几乎所有的人们认同之价值、理念。简而言之,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符合人性的或者人道的对待;就是作为人享有基本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这是人类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和创造的文明成果,是普通人都不难明白的道理。说白了就是人人都需要人人都喜欢的理念和理想,有人说得极端些,就是连流氓都不能公开否认的东西。难道不是吗?流氓都得承认的理,强盗都得遵守的道,还用得着讨论么?否认普世价值基本上就是公开表明:我就是不讲理了。这就让人想起文革时曾经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口号,还有前不久又看到“宁可华夏不长草,也要收回钓鱼岛”,“宁可中国遍地坟,也要杀光日本人”的标语,这就是不讲道理的表现。
宪政民主、普世价值作为普通的道理为什么会让一些人痛恨和恼怒?这似乎成了不是问题的问题。上一次的批普世价值,计有来自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社科院和高校的领导、教授、专家、学者和“科学卫士”等在各主流媒体上猛批猛攻,颇有大张旗鼓、其势汹汹、声色俱厉、不依不挠之势。这一次则更是多管齐下,言语极端,甚至不惜置基本逻辑于不顾地喊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这样的宗教(有网友说是传销)话语——之前以“中国特色”对抗普世价值,这次却把自己的信仰推广为“宇宙真理”,真是穿越时空啊!请问“特色”哪去了?该不是把外星人也大一统了?《环球时报》也不甘其后,直接把宪政主张扣了个“用新说法提出中国接受西方政治制度的老要求”,“否定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大帽子——提醒一下环时,同文上一自然段中你刚说过“新一代中国领导人集体学习宪法,执政者对宪法的忠诚非常明确”,这是自抽耳光不成?
问题是究竟宪政民主碰痛了他们哪根神经?又是什么让他们气急败坏、肝火大炽以至逻辑错乱?说穿了无非就是宪政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权力、保护权利,这会触动特殊利益集团的“奶酪”。
“法学界对于宪政的解释是,宪政或宪政主义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现代政制”(维基百科)。宪政即“限政”已有世界共识,在中国也不例外。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都明确指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上一届领导人和新一届领导人都曾多次强调“依法保障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权,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胡锦涛) 和“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温家宝);习近平主席更是直接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宪政主张。
回顾一下历史,早在抗战胜利之前,毛泽东就曾指出:“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应在所有领域贯彻民主”;“中国人民非常需要民主,……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我们希望于国民政府、国民党及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主要的就是这些。中国共产党所已做和所要做的,也就是这些”。(《解放日报》1944年6月13日)
“历史的先声”尚记忆犹新,新时代的承诺更犹言在耳。新时期领导人对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的表述,被视为中国社会向现代文明全面回归的标志。这本来会成为真正落实宪政民主、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但却出人意料地遭遇狂犬吠日般的反应。所以这里必须问一句:在中国社会转型这样关键的时刻,你们怎么不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了?
关于民主政治的思考,让我将著名学者阿玛蒂亚•森关于民主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论述引在这里:若要在二十世纪里发生的诸多进步当中选择一项最重要的,那么,我会毫无困难地指出,那就是民主的兴盛。……在整个的十九世纪里,民主思想的理论家们觉得,议论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国家是否“适合于民主制度”是十分自然的事情。直到二十世纪,这一看法才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承认,这样提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根本不需要去判定一个国家是否适合于民主制度,相反,每个国家都必然在民主化的过程中变成适应民主制度的社会。这一变化的确是个重大的变化,它把民主理念潜在的影响扩展到了历史和文化各不相同、富裕程度千差万别的数十亿人当中。人类社会已经公认,民主制度是普遍适用于各国的,民主的价值观也被视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这是思想史上的一场重大革命,也是二十世纪的主要贡献之一。(阿玛蒂亚•森:民主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http://www.aisixiang.com/data/19163.html?page=3)
相形之下,在我们的社会中经常可以听到对于民主制度的质疑或恐惧,例如,“民主强调甚至崇拜多数,有可能成为多数人的暴政”。其实只要稍微关注一下历史与现实,就不难意识到,包括中国社会在内的世界范围中,暴政究竟是更多地来源于权力,特别是不受约束的权力还是来源于多数人?被暴政所加害的对象更多地是享有民主的公民还是专制、独裁治下的臣民或草民?
还有一种说法是“民主不能解决一切问题”,这更是一个不能成立的伪命题,并没有人声称民主制度能够解决一切问题,也没有人说民主是十全十美的;实行民主制度的社会也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但是民主可以通过最广泛的公民参与“保证人们的基本人权,给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它本身就是人类的基本价值”(俞可平:民主是个好东西)。所以说,民主至少是目前解决问题的最不坏的方式。
当今世界各个不同社会中的民主实践再次表明,无论国情、特色、族群或文化差异都不能成为抗拒民主的理由。没有人天生地不适合民主或者甘愿被专制独裁统治。民主是人类对合理社会的探索;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自由、民主和法制应该是人类共有的核心价值,是凝聚了人类精神而且超越种族、文化、地域、国度的普世价值,也是我们要为之实现而努力的理想。如此说来,无论中国人多么坚定地要保持自己的“特色”,多么强烈地反对西方现代性并要形成自己的现代性,进而走出一条优越于西方的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不能以反对宪政民主和普世价值为宗旨,也不能背离人类文明的主流。除非我们承认自己根本就是苗草不分、黑白不明、是非不辨的一群。
否定了宪政的中国梦,必定只能是白日梦。醒醒吧。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