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清律师:唐荆陵案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3条的规定特申请下列证人出庭作证:

一、罗伯特L.赫尔维,男,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研究所,研究员 The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美国麻萨诸塞州东波士顿(East Boston, MA, USA), 邮政信箱455号(PO Box 455), 邮编02128 ,电话:美国+617-247-4882, 电传:美国+617-247-403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罗伯特L.赫尔维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的作者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罗伯特L.赫尔维写作该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二、直雷,男,现居中国大陆,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直雷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的翻译者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直雷翻译该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三、吉恩•夏普(Gene Sharp),男,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研究所纽伯理街427号波士顿,麻萨诸塞州02115-1801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吉恩•夏普(Gene Sharp)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从独裁到民主》、《自我解放》的作者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吉恩•夏普(Gene Sharp)写作该书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四、马克.帕玛,,男,博大出版社专栏作家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本人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粉碎邪恶轴心》的作者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马克.帕玛写作该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

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五、明居正,男,台湾人,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本人为《粉碎邪恶轴心》一书作序并推广此书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明居正为此书作序并推广此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六、蔡丁貴 ,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成员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蔡丁貴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自我解放》的翻译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蔡丁貴翻译该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七、林哲夫 ,男,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成员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林哲夫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自我解放》的審訂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林哲夫審訂该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八、西.克汗(SI KAHN) ,男,英国作家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西.克汗(SI KAHN)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草根群众组织》的作者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西.克汗(SI KAHN)写作该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九、曾天德,男,北京东珍纳兰文化传播中心职工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曾天德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草根群众组织》的翻译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曾天德翻译该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十、陈永兴,男,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陈永兴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草根群众组织》一书作序并推广此书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陈永兴为此书作序并推广此书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主观故意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原因:侦查机关有能力找到此人调取相关证据,但控方(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务必要在庭审中查明这一事实

十一、刘板盛,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员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刘板盛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自我解放》、《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草根群众组织》、《粉碎邪恶轴心》五本书的鉴定人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刘板盛鉴定该五本书为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法理和事实依据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三款“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十二、杨以凯,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员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杨以凯系起诉书指控的罪证之一的《自我解放》、《从独裁到民主》、《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草根群众组织》、《粉碎邪恶轴心》五本书的鉴定人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质证杨以凯鉴定该五本书为煽动颠覆中国政府或中共政权的法理和事实依据

4、申请其出庭作证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三款“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十三、陈番文,男,现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308仓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陈番文系指控王清营在看守所喊口号表现不好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上质证陈番文这样一个作奸犯科的之人为何有如此政治觉悟和对

中国共产党如此忠诚,其主动向主管写举报材料的目的和动机

十四、刘伟,男,现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308仓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刘伟系指控王清营在看守所喊口号表现不好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上质证刘伟这样一个作奸犯科的之人为何有如此政治觉悟和对中国共产党如此之忠诚,其主动向主管写举报材料的目的和动机

十五、伦永恒,男,现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308仓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伦永恒系指控王清营在看守所喊口号表现不好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上质证伦永恒这样一个作奸犯科的之人为何有如此政治觉悟和对中国共产党如此之忠诚,其主动向主管写举报材料的目的和动机

十六、罗剑峰,男,现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308仓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罗剑峰系指控王清营在看守所喊口号表现不好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上质证罗剑峰这样一个作奸犯科的之人为何有如此政治觉悟和对中国共产党如此之忠诚,其主动向主管写举报材料的目的和动机

十七、黄金明,男,现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308仓

1、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2、来源:黄金明系指控王清营在看守所喊口号表现不好 

3、拟证明的事实:在法庭上质证黄金明这样一个作奸犯科的之人为何有如此政治觉悟和对中国共产党如此之忠诚,其主动向主管写举报材料的目的和动机


唐荆陵的辩护律师:刘正清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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