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同时也非常简单:两个囚徒被分别关押在不同囚室,若二人皆不招供,则警方便无从得到证据,只能无罪释放。但警方告知两个囚徒,先招供者可减刑,后者则罪加一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囚徒们多会选择主动招供以换取减刑,因为招供者知道,自己的同伴很有可能比自己更先招供,进而导致自己受到伤害。
囚徒困境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两个囚徒都不是傻子,他们所做出的判断似乎是理性的,但是恰恰是这个理性判断,反而没有保证其利益的最大化(即二人均无罪出狱),在他们看来,抢得先机背叛对方,才是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讲了这些关于囚徒困境的问题,读者诸君可能不明白,这和俺们中国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呢?中国的草民们,大都是奉公守法的模范,在日本人时期多半都能领到良民证,在现在呢,也都能领到身份证、暂住证,这些人里,除了新闻里经常提到的那“一小撮”外,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成为囚徒的。
但是不然,窃以为,每个中国人都在同步程度地陷入了“囚徒困境”之中。
举个例子来说,中国人闯红灯大概已成为了民族传统,只要没有警察,车也不是很多(当然,后一条并不是必要条件),便总是会有不怕牺牲排除万难的人民群众闯过去。但是,要知道,中国人的时间观念起码不是世界上最强的,现在也不是那个“只争朝夕”的年代,闯红灯者应该不是为了一单几百万的合同或者61个阶级弟兄的生命去争分夺秒。但是他们所付出的,则是自己生命的危险,难道他们并不重视生命吗?当然不是,国人也许是一个最珍惜生命的族群——毕竟张悟本王林等等大师出现在我们这个社会——那么又是什么使中国人放弃了能够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即共同遵守交通秩序),而宁愿舍本逐末呢?
我曾经在与一名出租车司机聊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该司机首先大骂城管,说“这帮孙子”的所有日用品无一是自己购买的,都是搜刮民脂民膏所得,实乃一群败类蛀虫,云云。但是说着说着,司机话锋一转,提到自己就认识某一城管队长,此人在片区里下馆子从不花钱,某一次,这个司机就和该队长外出豪饮,至结账时,老板满脸堆笑,宣布免单。
“嘿嘿,你可不知道我们多有面子。”
此时此刻,这名司机竟然开始面露自豪的神情了。
说到这里,我们大致已经能够看出问题所在,中国有规则,也制定了一些秩序,但是这种所谓的秩序并不一视同仁地适用于所有人。相反,它似乎是某种标准,它告诉大家:达到某种地位的人,就可以违反之。凡是能够不遵守秩序的,不是有权者,就是聪明人,当这些人破坏秩序或法律的时候,人们一开始痛恨其损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久而久之,则演变成羡慕妒忌。所有人都认为,守法与否,只能证明能力与否,这与道德无关,一个人是否有权力,取决于其是否滥用权力,也就是说,权力不滥用,在中国就不能称之为权力。他必须要背叛某种法则,方可显出与众不同。
在囚徒困境之中,囚徒们是否获罪并不取决于他们是否犯罪,而在于他们是否选择(首先)背叛狱友。在我们这个社会,我们是否值得尊敬,不在于我们的道德和情操,而在于我们是否背叛某种规则。虽然囚徒可以选择共同进退,并最终皆大欢喜,但他们不会如此。我们也可以老老实实地遵守一切规则,构建一个“河蟹社会”,但只有傻子才会真的相信——因为,我不去背叛,别人也会,而且会先于我背叛,并以此胜出。
据说,“囚徒困境”有一个相反的例子,那就是在新西兰,报亭多半是无人看守的,阅报者自觉投入硬币,并自行取报,从未有失窃之虞。看到这里,我们一定会慨叹新西兰人素质之高,堪为楷模,但是这并不是解决囚徒困境的关键所在。
囚徒困境之所以成为困境,关键是由于囚徒本身就置于一种不公平的环境之下,因为他们真正犯罪有否已经毫不重要,法律在这里并不起效,而是认罪减刑(plea bargain)的做法。而认罪减刑,即不合法,也不合乎于道德,更不公正。在我们这个社会,人们同样存在于不公正之中,在这里,权力不受监督而导致滥觞,因此滥用权力已经从真正的当权者传播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其结果是无权者也跃跃欲试,以违反各种规则作为彰显自己的手段,因为他们(或者说,我们)认为:
1、 遵守规则是在助纣为虐;
2、 不遵守规则说明了我的权力与机智。
以上两个因素大概都是理性判断,似乎都能够最大化地体现出个人利益,因此,难怪人人都去闯红灯呢?难怪马路上的车辆都在千方百计地占取微不足道的便宜。难怪执法者也会去钓鱼执法(因为法律甚至都不被执法者自己所尊重)。难怪人们只尊重权力,而不是法律(因为法律被权力所控制,而非相反)。也难怪从买火车票到子女就学都要去托关系,而这种行为本身,从来都不会给我们造成任何道德上的负担。
当一个社会成为这样的权力社会而不是契约社会或法治社会的时候,不仅规则失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将陷入恶性循环:囚徒选择背叛,是因为利益模式告诉他,自己与另一囚徒处于“敌我”关系。我们选择背叛,是因为社会利益模式是利用与被利用、统治与被统治关系,之间毫无尊重,只有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别人收益,在某种程度上,本人便已经吃亏,因此必须抢先之。而所谓抢先,便只能恶性竞争,只能背叛社会、道德规则。
是的,我们都是囚徒,因为我们只要有机会,就会去选择背叛,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为社会的权力架构本身就置我们于这一尴尬境地。如果你的身边都是谎言、阴谋和骗局,谁也不会成为清白的幸存者——“囚徒困境”乃是由于其处境而非囚徒本人所来决定。
在此,我只能冥想:希望有朝一日,我们的报亭也能够无人售卖,并无人偷窃。不过,它并不取决于卖报者或买报者,因为只要报纸上还有谎言,这一天就很难出现。
转自:雅典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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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山人:中国式囚徒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同时也非常简单:两个囚徒被分别关押在不同囚室,若二人皆不招供,则警方便无从得到证据,只能无罪释放。但警方告知两个囚徒,先招供者可减刑,后者则罪加一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囚徒们多会选择主动招供以换取减刑,因为招供者知道,自己的同伴很有可能比自己更先招供,进而导致自己受到伤害。
囚徒困境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两个囚徒都不是傻子,他们所做出的判断似乎是理性的,但是恰恰是这个理性判断,反而没有保证其利益的最大化(即二人均无罪出狱),在他们看来,抢得先机背叛对方,才是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讲了这些关于囚徒困境的问题,读者诸君可能不明白,这和俺们中国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呢?中国的草民们,大都是奉公守法的模范,在日本人时期多半都能领到良民证,在现在呢,也都能领到身份证、暂住证,这些人里,除了新闻里经常提到的那“一小撮”外,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成为囚徒的。
但是不然,窃以为,每个中国人都在同步程度地陷入了“囚徒困境”之中。
举个例子来说,中国人闯红灯大概已成为了民族传统,只要没有警察,车也不是很多(当然,后一条并不是必要条件),便总是会有不怕牺牲排除万难的人民群众闯过去。但是,要知道,中国人的时间观念起码不是世界上最强的,现在也不是那个“只争朝夕”的年代,闯红灯者应该不是为了一单几百万的合同或者61个阶级弟兄的生命去争分夺秒。但是他们所付出的,则是自己生命的危险,难道他们并不重视生命吗?当然不是,国人也许是一个最珍惜生命的族群——毕竟张悟本王林等等大师出现在我们这个社会——那么又是什么使中国人放弃了能够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即共同遵守交通秩序),而宁愿舍本逐末呢?
我曾经在与一名出租车司机聊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该司机首先大骂城管,说“这帮孙子”的所有日用品无一是自己购买的,都是搜刮民脂民膏所得,实乃一群败类蛀虫,云云。但是说着说着,司机话锋一转,提到自己就认识某一城管队长,此人在片区里下馆子从不花钱,某一次,这个司机就和该队长外出豪饮,至结账时,老板满脸堆笑,宣布免单。
“嘿嘿,你可不知道我们多有面子。”
此时此刻,这名司机竟然开始面露自豪的神情了。
说到这里,我们大致已经能够看出问题所在,中国有规则,也制定了一些秩序,但是这种所谓的秩序并不一视同仁地适用于所有人。相反,它似乎是某种标准,它告诉大家:达到某种地位的人,就可以违反之。凡是能够不遵守秩序的,不是有权者,就是聪明人,当这些人破坏秩序或法律的时候,人们一开始痛恨其损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久而久之,则演变成羡慕妒忌。所有人都认为,守法与否,只能证明能力与否,这与道德无关,一个人是否有权力,取决于其是否滥用权力,也就是说,权力不滥用,在中国就不能称之为权力。他必须要背叛某种法则,方可显出与众不同。
在囚徒困境之中,囚徒们是否获罪并不取决于他们是否犯罪,而在于他们是否选择(首先)背叛狱友。在我们这个社会,我们是否值得尊敬,不在于我们的道德和情操,而在于我们是否背叛某种规则。虽然囚徒可以选择共同进退,并最终皆大欢喜,但他们不会如此。我们也可以老老实实地遵守一切规则,构建一个“河蟹社会”,但只有傻子才会真的相信——因为,我不去背叛,别人也会,而且会先于我背叛,并以此胜出。
据说,“囚徒困境”有一个相反的例子,那就是在新西兰,报亭多半是无人看守的,阅报者自觉投入硬币,并自行取报,从未有失窃之虞。看到这里,我们一定会慨叹新西兰人素质之高,堪为楷模,但是这并不是解决囚徒困境的关键所在。
囚徒困境之所以成为困境,关键是由于囚徒本身就置于一种不公平的环境之下,因为他们真正犯罪有否已经毫不重要,法律在这里并不起效,而是认罪减刑(plea bargain)的做法。而认罪减刑,即不合法,也不合乎于道德,更不公正。在我们这个社会,人们同样存在于不公正之中,在这里,权力不受监督而导致滥觞,因此滥用权力已经从真正的当权者传播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其结果是无权者也跃跃欲试,以违反各种规则作为彰显自己的手段,因为他们(或者说,我们)认为:
1、 遵守规则是在助纣为虐;
2、 不遵守规则说明了我的权力与机智。
以上两个因素大概都是理性判断,似乎都能够最大化地体现出个人利益,因此,难怪人人都去闯红灯呢?难怪马路上的车辆都在千方百计地占取微不足道的便宜。难怪执法者也会去钓鱼执法(因为法律甚至都不被执法者自己所尊重)。难怪人们只尊重权力,而不是法律(因为法律被权力所控制,而非相反)。也难怪从买火车票到子女就学都要去托关系,而这种行为本身,从来都不会给我们造成任何道德上的负担。
当一个社会成为这样的权力社会而不是契约社会或法治社会的时候,不仅规则失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将陷入恶性循环:囚徒选择背叛,是因为利益模式告诉他,自己与另一囚徒处于“敌我”关系。我们选择背叛,是因为社会利益模式是利用与被利用、统治与被统治关系,之间毫无尊重,只有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别人收益,在某种程度上,本人便已经吃亏,因此必须抢先之。而所谓抢先,便只能恶性竞争,只能背叛社会、道德规则。
是的,我们都是囚徒,因为我们只要有机会,就会去选择背叛,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为社会的权力架构本身就置我们于这一尴尬境地。如果你的身边都是谎言、阴谋和骗局,谁也不会成为清白的幸存者——“囚徒困境”乃是由于其处境而非囚徒本人所来决定。
在此,我只能冥想:希望有朝一日,我们的报亭也能够无人售卖,并无人偷窃。不过,它并不取决于卖报者或买报者,因为只要报纸上还有谎言,这一天就很难出现。
转自:雅典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