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侠—孙峰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孙峰案于2015年5月6日九时在淄博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针对管辖权异议,淄博中院口头答复孙峰该院有权管辖!
2015年5月27日下午,蔺其磊律师会见孙峰,针对本案管辖权异议,提出以下理由,公开征求公民,发起网上签名支持!
1,异地审理是中国近期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对个人权益以及体现法律公平、正义和公民尊严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个人案件特别是政治犯,在当地可能出现不利于个人的影响到公平判决的因素,异地审理可一定程度避免这些事情发生,可避免冤案的大量出现。
2,从淄博警方对孙峰以煽颠罪名起诉,然后取保候审,又对孙峰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逮捕起诉,可以看出淄博警方对孙峰是迫害,另外,孙峰长期对淄博警方的相关行为(比如警察私家车用假牌照、电子监控人工随意执法罚款、要求淄博警方公开相关信息、警方小金库等)进行监督揭露,更使淄博警方对孙峰视作眼中钉!其报复打击孙峰可见一斑!
3,要求异地审理不但是淄博以外,而且是要求山东省以外的省份的法院审理。卷宗显示,有孙峰在山东高院门前的抗争行为,被山东省高院驱赶!高院的工作人员 提供了证言。特别是孙峰曾经在网上要求山东高院院长宣誓不和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效忠法律、不行贿受贿。所以该案情节涉及到山东高院,显然应该让最高院指定其他省市法院审理。
综上,孙峰案应该有山东省以外的法院审理才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原则,那么一审就异地审理,更是不浪费司法资源。我们强烈要求淄博中院报请上级法院,出具书面裁定文书。而且孙峰表示,不接受淄博中院的判决结果,特别是该结果明知已是有罪判决。
此致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孙峰
辩护人:蔺其磊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