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公开信,回复洪道德教授,兼复那些在聂案中失去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法律人尊敬的洪道德教授:
今夜过得好吗?您睡得安稳吗?您可知道,全世界都在骂您呢!
您曾是我比较喜欢的法学家之一。尽管很多人说您很坏。
喜欢您是从您的名字开始的。“洪道德”,多么正义、多么正能量的名字呀!在这个道德沦丧的国度,竟有人开诚布公的用自己的名字弘(洪)扬道德,难得。可道德不是说在嘴上的,也不是镶嵌在名字里。
道德的内涵之一,是诚实信用。道德的外在形式,是真善美。尊敬的洪教授,您诚实吗?您善良吗?
您在央视的曝光率很高,但您参与的节目或案例,大都是导演量体裁衣制作,让你去按图索骥。您只不过是一个得心应手“托儿”而已。所以时常言不由衷。理解您的身不由己。
尽管如此,对您的印象不算太坏。至少尚有一个案件令我佩服。那就是去年连云港一小伙子,心情沮丧情绪低落时随手从高楼扔出一块砖头,被连云港中级法院以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面对一个已经生效了的判决,您却一反常态,旗帜鲜明的为小伙子辩护,认为小伙子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法院定罪不妥。看来,您并非总在说假话。只要不是导演“订制”过死,有时候您还是能讲几句真话的。那些时候,您的道德,尚没有完全丧失。游离在道德底线的边沿。
但昨晚不同,不仅远离了道德底线,而且跌进了深谷……
这次山东高院听证会本来说我申请的,为的是弥补被告已死,案件不能开庭之局限,尽量展示申诉事由,向社会揭露真相。谁成想,我却为河北做嫁衣。在山东高院的精心设计下,为河北高院和你们搭建了天女散花般散布谣言的平台。
山东高院听证以来,河北方面利用山东高院搭建的平台,脱掉内裤尽情的表演,我没有回应,甚至理解。他们毕竟是作恶的当事人,面临危境,自然要垂死挣扎;五毛们跟随他们摇旗呐喊、上下呼应,我也没有理睬,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独立的思想甚至灵魂;个别专家和朋友也指责我对聂案代理意见重点模糊、挖掘不深,我忍辱负重,默默承受。因为他们不了解真相,只是浏览了被山东高院剪裁得支离破碎的意见碎片,总导演又严格要求不准向社会泄“密’。而洪教授您就不同了。您是听证会现场“后台”法律总顾问,您是完完整整听完我的意见陈述,清清楚楚看过我所展示的全部证据的。您又是国内几乎独一无二的法学专家,因此,聂案的是非曲直您当看得很清,认得很准。究竟谁是真凶,您了如指掌。然而,您……道德,道德!一个把道德镶嵌进名字里的洪道德,竟然完完全全的丧失了道德。用谎言为公权力权利做工具和推手。
您说是聂树斌拿花衬衣勒被害人的脖子致死,证据在哪?您说聂树斌交代的犯罪地点更接近、更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证据又在哪了?您说申诉方认为被害人死亡原因可疑,但没有提供证据,可您是在听证观摩现场亲眼见证了代理律师出具的尸体照片和专家鉴定意见的。更荒唐的是,您明知那串钥匙是聂案的死结,可您却说王书金住在百米之外,有可能了解现场情况。“有可能”啥意思,“有可能”有证据吗?“有可能”就足以定案吗?
您说申诉代理人的意见没能推翻原有的判决,那您说说河北高院的判决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没推翻?
他们说聂树斌是被“抓现行”,那么聂树斌在“现行”什么?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他有什么犯罪线索?不就是骑着车子转悠吗?
您说聂树斌有罪供述真实合理,那他23日到27日的的无罪辩解是不是可能更真实更合理,你们那个为什么要把他的无罪辩解隐匿、销毁?他们为什么不把聂树斌依法送看守所关押,而是非法放在派出所“居住”?
您们说聂树斌关押期间没有受到刑讯逼供,可我们提供了聂受到残酷刑讯逼供的证人证言;您们说证人没有和聂树斌关押在一起。没关在一起他怎样知道聂树斌的?关于聂树斌受刑讯逼供的详细描述是怎么来的?你们为什么不出示完整关押记录,而只选择了某个时段?
您们说花衬衣是聂树斌的犯罪工具,证据在哪里?花衬衣从哪来的?有何证据证实彩照上的花衬衣是从死者脖子上提取的?彩照上的花衬衣何时拍照、何地拍照、何人拍照?有何证据证明是它勒死了受害人的犯罪工具?花衬衣既是犯罪工具,为什么要对其洗涤,洗涤是不是要销毁犯罪痕迹?
你们说勒死受害人有尸检报告,尸检报告为什么8月11日尸检,要等到10月10日才出报告,侦查人员在等什么?是不是要等嫌疑人到案?为什么要等嫌疑人到案?
尸检报告认定窒息死亡有什么证据?死者尸体没有勒索痕迹,所谓的花衬衣附着于颈部并无勒索状态,没有窒息死亡的外在病理特征,没进行窒息死亡的生理、生化检验,何来窒息死亡?
你们说王书金双脚跳起反复踩跺受害人为何没有骨折,可鉴定人并没有进行尸体解剖检验,“没有骨折”的结论何来?听证会代理人拿出了骨折照片和骨折鉴定报告,你们为何视而不见?
够了,足够了。你们还要什么?河北高院判决聂树斌犯罪还有什么事实和证据没有被推翻?昨日焦点访谈之后,不知您回放过您的那段视频了没有。尽管长期以来说假话的历练,你说假话时有特强的心理调节和控制能力,但昨天您说那些话的时候,表情仍然非常尴尬。尽管您极力掩饰内心的纠结和恐慌,但说假话导致人内在复杂的生物生理变化,还是无法掩饰的写在你的脸上,致使您目光闪烁、神情游离,面部皮肤和肌肉似乎分离,动作失调汗腺充溢……
看到您的表演,感觉似曾相识。我突然想到了李庄案时,西南政法某陈姓教授的角色定位和表演风格.您俩十分相似。都是官家把您们请到后台演播室,和公检法共商通稿布局,推敲欺世词章。
五年过去了,本认为薄王大势已去,法治日益彰显。谁成想,历史却为人们营造了一个极大的讽刺。这个以审理薄熙来著称的高级法院,三年后,竟以同样的舞台,同一种形式,演绎着与薄熙来五年前同一类型的闹剧。想来令人扼腕叹息……
但是,您和那位陈姓教授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陈教授抛弃道德,只是为了趋炎附势献媚威权,而您却除了献媚威权之外,还做了威权的打手,接过他们递过来的屠刀,将20年前被冤杀的聂树斌灵魂又斩杀了一次,并顺手向全国渴望聂案恶始善终的人们心中狠捅了一刀。您的手,现在正滴着红殷殷的血。不知这几日您每日三餐,吃的是否是殷红殷红的人血馒头……
在研究洪教授您在诸多重大案件中的表现,有个奇怪的现象引起我的注意。内蒙古的乎案,无论案由还是情节,以及蒙冤过程和平冤经历,都和聂案都出奇的相似。乎案中,你也受邀前往呼和浩特参与纠错,聂案中,您又应邀济南,参与听证复查。然而,同样的案件,同样的冤屈,洪教授观点截然不同。究其原因我突然发现,乎案的纠错,似乎始终由体制内“健康力量”主导,而聂案的鸣冤,一路走来,全都是民间力量奔走呼号,艰难挣扎着前行。答案不言而喻。
是的,中国冤案遍地,如任由民间平冤力量放任自流,日后鸣冤之势岂不洪水滔天?
看来,洪道德教授的道德,总是和公权力交相辉映。而和平民百姓则泾渭分明。
回到焦点访谈。您的解读,在法律上,逻辑混乱,这是无道;在事实上,你满口谎言,这是缺德。
其实纠正聂案,用不着高深的法学原理,更无须厚重的实践功力,常识而已。没亲历犯罪,就不可能熟知案情,这是不是常识?没到过现场,就不可能准确指认案发地,这是不是常识?百米之外绝对看不到荒草从中那个钥匙串是不是常识?在常识问题上洪教授都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您洪道德究竟道德何在?
但是,死者尸体背部表面肋骨严重损伤清晰可见,你们却视而不见,甚至故意隐瞒,这就不仅是常识问题了,也不是一般道德问题,而是品质问题、法律问题、犯罪问题!
人,可以无知,可以无能,甚至可以无知无能加无畏,但绝不能无耻!
眼下,聂案的真相已经大白天下,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这是一起骇人听闻血淋淋的惊天冤案。鸣冤,只是时间问题。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任何人都无法阻挡!
诚望洪教授走好、自重!
陈光武201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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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武律师:洪道德教授,无道无德
——谨以此公开信,回复洪道德教授,兼复那些在聂案中失去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法律人
尊敬的洪道德教授:
今夜过得好吗?您睡得安稳吗?
您可知道,全世界都在骂您呢!
您曾是我比较喜欢的法学家之一。尽管很多人说您很坏。
喜欢您是从您的名字开始的。“洪道德”,多么正义、多么正能量的名字呀!在这个道德沦丧的国度,竟有人开诚布公的用自己的名字弘(洪)扬道德,难得。
可道德不是说在嘴上的,也不是镶嵌在名字里。
道德的内涵之一,是诚实信用。道德的外在形式,是真善美。尊敬的洪教授,您诚实吗?您善良吗?
您在央视的曝光率很高,但您参与的节目或案例,大都是导演量体裁衣制作,让你去按图索骥。您只不过是一个得心应手“托儿”而已。所以时常言不由衷。理解您的身不由己。
尽管如此,对您的印象不算太坏。至少尚有一个案件令我佩服。那就是去年连云港一小伙子,心情沮丧情绪低落时随手从高楼扔出一块砖头,被连云港中级法院以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面对一个已经生效了的判决,您却一反常态,旗帜鲜明的为小伙子辩护,认为小伙子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法院定罪不妥。看来,您并非总在说假话。只要不是导演“订制”过死,有时候您还是能讲几句真话的。那些时候,您的道德,尚没有完全丧失。游离在道德底线的边沿。
但昨晚不同,不仅远离了道德底线,而且跌进了深谷……
这次山东高院听证会本来说我申请的,为的是弥补被告已死,案件不能开庭之局限,尽量展示申诉事由,向社会揭露真相。谁成想,我却为河北做嫁衣。在山东高院的精心设计下,为河北高院和你们搭建了天女散花般散布谣言的平台。
山东高院听证以来,河北方面利用山东高院搭建的平台,脱掉内裤尽情的表演,我没有回应,甚至理解。他们毕竟是作恶的当事人,面临危境,自然要垂死挣扎;五毛们跟随他们摇旗呐喊、上下呼应,我也没有理睬,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独立的思想甚至灵魂;个别专家和朋友也指责我对聂案代理意见重点模糊、挖掘不深,我忍辱负重,默默承受。因为他们不了解真相,只是浏览了被山东高院剪裁得支离破碎的意见碎片,总导演又严格要求不准向社会泄“密’。而洪教授您就不同了。您是听证会现场“后台”法律总顾问,您是完完整整听完我的意见陈述,清清楚楚看过我所展示的全部证据的。您又是国内几乎独一无二的法学专家,因此,聂案的是非曲直您当看得很清,认得很准。究竟谁是真凶,您了如指掌。然而,您……
道德,道德!一个把道德镶嵌进名字里的洪道德,竟然完完全全的丧失了道德。用谎言为公权力权利做工具和推手。
您说是聂树斌拿花衬衣勒被害人的脖子致死,证据在哪?您说聂树斌交代的犯罪地点更接近、更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证据又在哪了?您说申诉方认为被害人死亡原因可疑,但没有提供证据,可您是在听证观摩现场亲眼见证了代理律师出具的尸体照片和专家鉴定意见的。更荒唐的是,您明知那串钥匙是聂案的死结,可您却说王书金住在百米之外,有可能了解现场情况。“有可能”啥意思,“有可能”有证据吗?“有可能”就足以定案吗?
您说申诉代理人的意见没能推翻原有的判决,那您说说河北高院的判决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没推翻?
他们说聂树斌是被“抓现行”,那么聂树斌在“现行”什么?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他有什么犯罪线索?不就是骑着车子转悠吗?
您说聂树斌有罪供述真实合理,那他23日到27日的的无罪辩解是不是可能更真实更合理,你们那个为什么要把他的无罪辩解隐匿、销毁?他们为什么不把聂树斌依法送看守所关押,而是非法放在派出所“居住”?
您们说聂树斌关押期间没有受到刑讯逼供,可我们提供了聂受到残酷刑讯逼供的证人证言;您们说证人没有和聂树斌关押在一起。没关在一起他怎样知道聂树斌的?关于聂树斌受刑讯逼供的详细描述是怎么来的?你们为什么不出示完整关押记录,而只选择了某个时段?
您们说花衬衣是聂树斌的犯罪工具,证据在哪里?花衬衣从哪来的?有何证据证实彩照上的花衬衣是从死者脖子上提取的?彩照上的花衬衣何时拍照、何地拍照、何人拍照?有何证据证明是它勒死了受害人的犯罪工具?花衬衣既是犯罪工具,为什么要对其洗涤,洗涤是不是要销毁犯罪痕迹?
你们说勒死受害人有尸检报告,尸检报告为什么8月11日尸检,要等到10月10日才出报告,侦查人员在等什么?是不是要等嫌疑人到案?为什么要等嫌疑人到案?
尸检报告认定窒息死亡有什么证据?死者尸体没有勒索痕迹,所谓的花衬衣附着于颈部并无勒索状态,没有窒息死亡的外在病理特征,没进行窒息死亡的生理、生化检验,何来窒息死亡?
你们说王书金双脚跳起反复踩跺受害人为何没有骨折,可鉴定人并没有进行尸体解剖检验,“没有骨折”的结论何来?听证会代理人拿出了骨折照片和骨折鉴定报告,你们为何视而不见?
够了,足够了。你们还要什么?河北高院判决聂树斌犯罪还有什么事实和证据没有被推翻?
昨日焦点访谈之后,不知您回放过您的那段视频了没有。尽管长期以来说假话的历练,你说假话时有特强的心理调节和控制能力,但昨天您说那些话的时候,表情仍然非常尴尬。尽管您极力掩饰内心的纠结和恐慌,但说假话导致人内在复杂的生物生理变化,还是无法掩饰的写在你的脸上,致使您目光闪烁、神情游离,面部皮肤和肌肉似乎分离,动作失调汗腺充溢……
看到您的表演,感觉似曾相识。我突然想到了李庄案时,西南政法某陈姓教授的角色定位和表演风格.您俩十分相似。都是官家把您们请到后台演播室,和公检法共商通稿布局,推敲欺世词章。
五年过去了,本认为薄王大势已去,法治日益彰显。谁成想,历史却为人们营造了一个极大的讽刺。这个以审理薄熙来著称的高级法院,三年后,竟以同样的舞台,同一种形式,演绎着与薄熙来五年前同一类型的闹剧。想来令人扼腕叹息……
但是,您和那位陈姓教授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陈教授抛弃道德,只是为了趋炎附势献媚威权,而您却除了献媚威权之外,还做了威权的打手,接过他们递过来的屠刀,将20年前被冤杀的聂树斌灵魂又斩杀了一次,并顺手向全国渴望聂案恶始善终的人们心中狠捅了一刀。您的手,现在正滴着红殷殷的血。不知这几日您每日三餐,吃的是否是殷红殷红的人血馒头……
在研究洪教授您在诸多重大案件中的表现,有个奇怪的现象引起我的注意。内蒙古的乎案,无论案由还是情节,以及蒙冤过程和平冤经历,都和聂案都出奇的相似。乎案中,你也受邀前往呼和浩特参与纠错,聂案中,您又应邀济南,参与听证复查。然而,同样的案件,同样的冤屈,洪教授观点截然不同。究其原因我突然发现,乎案的纠错,似乎始终由体制内“健康力量”主导,而聂案的鸣冤,一路走来,全都是民间力量奔走呼号,艰难挣扎着前行。答案不言而喻。
是的,中国冤案遍地,如任由民间平冤力量放任自流,日后鸣冤之势岂不洪水滔天?
看来,洪道德教授的道德,总是和公权力交相辉映。而和平民百姓则泾渭分明。
回到焦点访谈。您的解读,在法律上,逻辑混乱,这是无道;在事实上,你满口谎言,这是缺德。
其实纠正聂案,用不着高深的法学原理,更无须厚重的实践功力,常识而已。没亲历犯罪,就不可能熟知案情,这是不是常识?没到过现场,就不可能准确指认案发地,这是不是常识?百米之外绝对看不到荒草从中那个钥匙串是不是常识?在常识问题上洪教授都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您洪道德究竟道德何在?
但是,死者尸体背部表面肋骨严重损伤清晰可见,你们却视而不见,甚至故意隐瞒,这就不仅是常识问题了,也不是一般道德问题,而是品质问题、法律问题、犯罪问题!
人,可以无知,可以无能,甚至可以无知无能加无畏,但绝不能无耻!
眼下,聂案的真相已经大白天下,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这是一起骇人听闻血淋淋的惊天冤案。鸣冤,只是时间问题。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任何人都无法阻挡!
诚望洪教授走好、自重!
陈光武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