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刘浩律师: 圣观法师与黄静怡涉嫌煽颠案庭审记

2015年4月20日,为徐志强(圣观法师)、黄芳梅(黄静怡)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我,@中国刘浩律师,与@刘正清律师,赶到湖北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共同会见了黄女士。

2015年4月21日,本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法庭开庭,从上午9:00持续到下午16:00,中间12:00~13:30,用餐,休息。

旁听席仅仅一排,十几个座位。除了黄女士的妹妹与儿子以外,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旁听。圣观法师的亲属与弟子,新闻人士,没有参加旁听。你懂的!

合议庭由三位法官组成,唯有审判长发言主持庭审,其余两位始终未发一言。公诉人共两位检察官,唯有一位发言公诉,其余一位始终未发一言。当然,偶有交头接耳的情形除外。
师徒二人慈眉善目,神清气朗,发言尽管屡被打断,还是努力还原了两次聚会均系谈佛说禅的真相。黄女士坦然中稍含悲愤,圣观法师安然中尽是深沉。共赴牢狱之灾,师徒情怀正是仰之弥高,钻之弥坚。

我与@刘正清律师,以及圣观法师的两位辩护律师,均作无罪辩护。

在调查阶段,我申请所有的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调取诸多新的证据,例如相关通讯记录,警方现场录像,等等,均未获允。

在第一轮辩论阶段,针对公诉人在起诉书中与调查阶段罗织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律规定,我主要从以下诸多方面辩护:黄女士不是本案据以指控的两次聚会的联络者、组织者;该两次聚会,均属临时聚会,第一次聚会系晚上聚餐,第二次聚会系白日弘法;在第一次聚会上,圣观法师的言论,以自我介绍与谈佛说禅为主,偶有论及历史事件与时政问题,也是举例说明,引为弘法之用;在第二次聚会上,圣观法师发给每位听讲者一本佛经书籍,并用白板记录弘法内容,根本没有涉及任何历史事件与时政问题;在该两次聚会上,黄女士作为圣观法师的弟子,只能静听圣观法师弘法,而无权限制,更无权决定圣观法师的弘法内容;圣观法师作为“维稳和尚”,坚定支持习总书记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执政主张与执政地位;圣观法师在第一次聚会上关于“习总书记2019年解体中国共产党,实行民主共和,恢复中华民国”的民主言论,属于分析预测,属于对中华民国民主共和政体的借鉴研究,属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制政体的改革建议,没有改变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没有改变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而非造谣、诽谤,更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圣观法师自称“反共和尚”,系指反对共产主义,而非反对,更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非反对,更非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党国,中国共产党不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主义属于理论,与共产党属于组织不同,与社会主义制度属于制度不同;国家领导人与国家不同,现任与史上国家领导人的恩怨,属于历史是非,与国家政权无关,与社会制度无关;“反对”属于主观认知,与“推翻”属于客观行动不同;等等。

在我为圣观法师辩护时,审判长询问我究竟是谁的辩护人,我反驳强调,圣观法师被指控为本案主犯,黄女士被指控为本案从犯,主犯无罪,从犯自然无罪,我为圣观法师辩护,就是为黄女士辩护,遂获允许,继续为圣观法师辩护。

至于圣观法师被指控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共,我反驳强调,圣观法师是以佛家大慈悲心度民主人士,抚慰他们的激进浮躁之心,也正是如此,圣观法师才被称为“维稳和尚”。​
至于共产党是否属于恐怖暴力组织,我特别强调,共产党属于正义的恐怖暴力组织。
最后,总结自己的辩护陈词时,我指出,现实的案情足以显示支持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佛教徒黄女士无罪,支持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习总书记的老乡圣观法师无罪,未来的历史必将审判我们每一位!

在第二轮辩论阶段,我再次强调:黄女士与圣法师的陈述应以当庭发表的质证意见为准,否则,完全以原来笔录为准,开庭还有何必要,公开审判岂非自欺欺人;希望在座世俗中人,能够尽量理解师徒二人的佛教信仰与大慈悲心,世俗人心需要佛家抚慰;希望法官能够从历史的高度与良心的深处,摒除党派纷争与个人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待、审判本案,不要做新时代的荆州刘表、江夏黄祖!遗憾的是,最后八个字,被法官打断,跳到喉咙口,还是强忍着咽下了大肚子。

“顾六翮之残毁,虽奋迅其焉如”,搜肠刮肚,断断续续念叨着《鹦鹉赋》,2015年4月23日下午,我按照百度的提示,千回百转,终于越过龟山,在南麓寻到弥衡墓。草木寂寂,鹦鹉不闻。遥想曹操当年,曾借荆州刘表与江夏黄祖之手,除去名士弥衡。弥衡裸体击鼓骂曹,圣观法师与黄女士可是拥护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啊!况且,黄女士作为圣观法师的弟子,尽地主之宜,行弟子之礼,陪师傅吃饭,听师傅讲佛,何罪之有!
弥衡作赋的芳草萋萋鹦鹉洲,早就沉沦江底。弥衡独立高傲的尸骨,一定追江入海。弥衡大笔挥就的《鹦鹉赋》,两千年来一直激荡着大江东去。拍栏望墓,一时不知为谁神伤!

当晚返穗,又过长江。江潮翻滚,江声浩荡。心跳和之,口开译之,诌曰:
谒弥衡墓—黄芳梅、圣观法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辩护记


@中国刘浩律师
大江东去
滔滔归海
鹦鹉难觅
何处表白
薄周已除
举国欢庆
谁来借刀
竟向佛僧
再附登黄鹤楼留句:
登黄鹤楼—黄芳梅、圣观法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辩护记 七律新韵
@中国刘浩律师
梅黄囹圄难相见
病好曲直且任评
黄鹤楼高迎日月
长江水远入山空
红尘滚滚来还去
绿草摇摇死复生
南下白云何又北
飘飘疑是苦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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