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于世文先生被判有罪,我愿与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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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杨海。现在在中国大陆西安。1989年学生民主运动时,是青岛海洋大学的学生领袖。昨天我在贵网看到于世文先生的起诉书,竟把我列为证人之一,对此特作如下公开声明,授权贵网予以发布,以正视听:
杨海现声明如下:
1、 去年底,郑州警方来西安,通过西安警方对我就于世文案进了行传唤。我对他们就事实部分进行了陈述,并且对他们声明了我对于公祭书及其公祭活动,是支持的、参与的,并且一切都是自愿的。
2、 我钦佩于世文、陈卫夫妇为纪念六四死难同胞所做的贡献,也非常信任他们。关于公祭文联署事宜也全部授权世文兄。公祭文的联署系我自愿、公祭活动我非常支持。
3、 法庭应将我的证词视作于世文先生无罪之证据,并且我愿出庭为其作证。
4、 我认为,郑州当局对于世文先生的控罪完全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是对于世文先生公民权利的肆意侵害,对此我予以公开谴责。
5、 最后,我强烈要求郑州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于世文先生。如于世文先生被判有罪,我——杨海愿与同罪!
杨海
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 于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