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庭审纪实:
“违法就违法吧!”——孙武正法官,你为何这么任性?
2009《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16条 在法庭审判活动中,应当为被告人解除戒具;对于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和有迹象显示具有脱逃、行凶和自杀、自残可能的被告人,可以不解除戒具。
2015年4月20日,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共同参与在江苏丰县法庭进行的庭审,共同为李拥军先生辩护。本案是第三次开庭,3月17日庭审因为检察官王晓娟、刘念宏中途逃离而被迫中止。被告人李拥军生来文雅安静,上次开庭面对曾经对其数日数夜不间断疲劳审讯的国保恶警都无激烈言辞,所被构陷的罪名更无管无期徒刑、死刑,但李拥军先生还是被强制戴着脚镣进入法庭。
依据上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16条之规定,法庭应当解除对李拥军先生的械具,去除脚镣。辩护人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向法庭提出要求。
审判长孙武正说:“械具不能解除,我们法警有法警的规则,你们就不要提这个事情了。”
辩护人提出明确法律依据,表示带着械具进行庭审这是违法的。岂料孙武正法官作出如下雷人言语:“违法就违法吧,你们可以庭后提交书面意见。”
辩护人再次提出不能违法进行审判、必须依法审判、保障被告人权益的要求,孙武正法官猛击法槌“你们不能在说话了,这个问题就说道这里。”
见法官如此任性,二位辩护人打算不再纠缠这一问题,但提出请书记员如实记录法官发言的要求,这一要求被法官拒绝,书记员也没有如实记录。
孙武正法官说:“你们是才加庭审为被告人辩护呢还是来和法官吵架呢?咬住这一两个问题能显示你们的价值吗?”
辩护人回答:“我们为当事人辩护就是要依法维护他的权力,这能体现我们的价值。法官你说违法就违法吧,这是在违法呢还是在审判呢?请法庭实事求是,如实记录庭审事实。”
孙武正审判长手指陈建刚律师,“法警,把他带出去。”立时四五位法警冲上前来,有法警高喊“拿手铐来”,不容陈建刚律师收拾电脑、案卷,将陈律师反剪双手架出法庭,关进法院临时羁押室。
关进羁押室不久,法警前来训话,“不听法官安排,纠缠一个问题不休,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完全可以被拘留。”我回答那就依法办吧,该拘留请拘留,我绝不逃离绝不回避。法警表示“没那个必要”。随后将我释放。
孙武正法官的名言:“违法就违法吧,你们可以庭后提交书面意见”,可以做如下解读:
①说法律有尊严,太高看法律了,可能法律在孙武正法官眼里废纸不如。
②孙武正法官视违法如常态,毫无顾忌。
③孙武正法官毫不畏惧违法的后果,违法就违法吧,一如强奸就强奸吧,你不知道强奸法律是打了谁的脸吗?你让多次主讲依法治国、依法审判的习主席、党中央如何以堪?
④李拥军一案没有审判,有的只是一个表演的程序,依法治国、依法审判这部大车,李拥军先生只是刷了一下乘车卡,他并没有这个运气赶上这部车。
⑤所谓过而改之善莫大焉,发现违法应该第一时间及时纠正。孙武正所谓“违法就违法吧”,是知法犯法,是有错不改,是将错就错。
⑥李拥军故意违法的做派太任性了,这肯定不是他第一次违法,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违法就违法吧”,丰县法院孙武正法官,这是你的名言,你太任性了。
丰县法院法官孙武正0516-8915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