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4月14日,南京公民王健前往苏州围观范木根开庭情况,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王健被南京国保接回南京,并关押在东山派出所。15日南京本地公民传出消息称:王健被以违反取保候审监管规定,拘留十天。
据悉:在14日以前,国保曾经找过王健要求他不去苏州围观,但王健没有听从,依然前往,故遭拘留。据王健妻子路小青说:她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是今天警察派了一个辅警来口头告知她的,这个辅警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人。“拘留是从今天起算的”路小青女士说。
王健于2015年2月5日上午9:45也是因为声援范木根开庭,被南京国保从苏州带回后,6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押在江宁区看守所,3月18日被取保候审获释。
自从劳教制度废除后,中国当局警察以莫须有的罪名抓捕抗争者,用虚假的刑事立案来代替原来的劳教,凡是不听当局招呼,比较“难缠”的访民或者异议人士,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直接做一个虚假的刑事立案然后将当事人刑事拘留,无须报检察院批准,就可以“合法”关押30天,然后给他们取保候审出来,而取保候审后,随时都可以以“违反监管规定”而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5天以下。因此,这种虚假的刑事拘留,和之后的所谓违法监管规定而进行的行政拘留,均属于“任意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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