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我的梦想——做一个有尊严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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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梦,一个萦绕中国的千年之梦——做一个有尊严的中国人。

数千年来,中国人一直断断续续做着这个梦。中国的儒家正统说到底,就是一种关于尊严的哲学。君子的“泰而不骄,威而不猛”、“正其衣冠,尊其瞻视”,正是儒家人格的标准写照。儒家是很爱面子的,不过儒家的“面子”不是装腔作势、文过饰非,而是内在尊严的自然流露。儒家之所以强调“反身而诚”,将“诚”作为“物之始终”,是因为只有诚者才能正视自己的内在尊严;儒家主张君子“行己有耻”,也正因为耻感是尊严意识流露于言行举止之间的自然产物。虽然未必能达到“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或“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超越境界,但是在儒家看来,从天子到庶人都可以通过修身认识到“人人有贵于己者”,进而让自己的生活和行为方式符合人的尊严本性。“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归根结底,尊严是每个人自己的;是否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即便在乱世也过有着尊严的生活,最终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然而,传统的儒家人格毕竟是有缺陷的。虽然选择有尊严的生活方式最终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我们身在其中的政治与社会环境还是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为任何生活在社会中的人都不是自我封闭的孤子,物我、内外其实不可能分得那么清楚;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完全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的际遇、我们的人格乃至我们生活的意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我们的公共交往。如果我不能通过体面的程序、公平的标准、理性的交流决定自己的命运,在许多事情上不得不看别人的脸色,做不到“正己而不求诸人”,那么我无论作为个人如何洁身自好,还是无法实现个人的全部尊严。如果人的尊严遭遇制度的外在压抑,或制度现实变相鼓励这种压抑,那么除了逃避现实之外,无论什么内在努力都不能打破外在桎梏。在这个时候,就连夫子也很无奈,只能教导我们“明哲保身”、消极躲避:“危邦不入,乱邦不居”;“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总之,对现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免得自己引火上身,而这和“威武不能屈”、“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境界相差何其之远。传统人格的缺陷持续了几千年,几乎成了中华文明的“基因缺陷”;直到今天,制度的桎梏仍然制约着我们的人格发展,使我们不能成为真正有尊严的公民。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制度对于它的人民来说是多么重要。良好的制度——当然不是纸上的规定,而是现实中的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高端产品,是值得创造制度的民族骄傲的。作为一个以宪政为职业的人来说,我是多么希望能和许多美国人或欧洲人一样为自己国家的制度感到骄傲,但是我却找不到这种感觉。不是因为我们的宪法规定得不够好,也不是因为我没有努力寻找近年来的成绩和“亮点”,而是现实运行中的制度实在有太多无奈。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自颁布以来那么多年,却从来没有得到权力机构的权威解释,那么我们对它又能说什么呢?只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说实话,面对外国友人,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最感到骄傲的不是自己的制度,也不是最近三十年的经济成就,而是2000多年前的那点文化遗产。毕竟,人家认为那些古董直到今天还有价值,甚至愿意看一看、学一学;而对于当前的制度现实,我既不能胡编乱造、信口开河,便只能以实相告并颇费口舌地解释说,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很艰难、很辛苦、很不容易,但遗憾而无奈的是,能向他人推销的亮点实在不多。这是为什么今天在世界上中国的哲学家最牛,经济学家次之,法学家最弱。在这个方面,我们不仅没有值得向别人出口的产品,而且连仿造的本领都没有;时不时的,我们还关起门来自娱自乐一番,拒绝承认别人有任何值得我们仿学的东西,似乎我们现在即便不是尽善尽美,也已接近可能达到的最佳状态。但是除了我们自己之外,又有谁会把这等自说自话当回事呢?

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我们宪法规定的某些东西能在这个国家得到落实,因为这些规定不仅涉及我们的基本利益,而且也关系到我们作为人的尊严。我希望我们的平民百姓可以过上安稳太平的日子,不再受大大小小贪官污吏的欺压和侵害;我希望每年不要再有那么多上访,那样就不会使绝望的上访“钉子户”们在漫漫进京途中成为法学教授认定的“精神病人”,也不会引发接访、截访等接连不断的闹剧——这些事情实在很让中国丢脸,倒不在于它们暴露了中国社会太多太多的问题,因为毕竟问题哪个社会都有,而更在于揭示了一幅主子可恶、子民可怜的传统主奴关系的图景,好像我们的民族智慧就只剩下上访、接访、截访……如果利益遭到侵害之后只能“上”访——也就是求人,这样的人格有尊严吗?

我希望在这里生活的每一个人都能得到作为人的礼遇,即便他已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也不例外。不论他被指控什么滔天大罪,他都应该得到为自己辩护的公正机会,而不应该成为长官意志、舆论压力或基层执法暴力的牺牲品。即便他被定罪,定罪的目的也不应该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转变他的思想和行为,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内在尊严并作为一个有价值的人重返社会。尤其是任何人都不应该因表达政治或宗教主张而被定罪,因为表达政见不仅对于真正的社会和谐与安定是必不可少的,也不仅是个人的基本权利,更是其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的伸张与表现,惩罚和压制言论无疑是对人格尊严的严重践踏。

我希望中国的每一个孩子从小就能获得德性和智性的正常发育,尤其是每一个山沟里的儿童都能享受体面的基础教育;其实城乡差别、地域歧视对中国社会造成的直接祸害还在其次,最可怕的是这种制度留下了太多的“留守儿童”、“代课教师”和摇摇欲坠的中小学校舍,而扼杀了农村新生代的希望,也就意味着农村贫困和愚昧的永久延续。如今的中国城乡,真可谓冰火两重天;如果说农村的孩子营养严重不良,城市的孩子则营养严重过剩,被各式各样的补习、考试、竞赛等应试工具压得难以喘息。但是两者“殊途同归”,都同样剥夺了儿童潜能正常发育的机会;一个成了对于现代文明一无所知的文盲,一个则成了是脑子里塞满无用知识的书呆子,而书呆子加上文盲当然不可能形成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而只能产生一个缺乏基本沟通和自理能力的畸形社会。这种教育状况不但扼杀了孩子自由想象和创造的天赋,而且造就了一大批温顺、怯弱、自卑、自大、易怒、蛮横乃至暴虐的极端性格,完全不适合理性的公共生活。这样的个性在社会上必然趋炎附势、逆来顺受、随波逐流,一旦有机会进入权力圈子则很快成为欺下瞒上、贪得无厌的社会蛀虫。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们的教育体制能培养正常的孩子、树立健全的人格、造就有尊严的公民。只有在成为真正的公民之后,我们的人民才能不仅骄傲地站在世人面前,而且也站在自己的政府面前,而不至成为卑躬屈膝、任人宰割的奴隶;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政府才会真正尊重自己的人民。

我还希望我们的执政者更加自尊和自信——当然,是说理的自信,而不是蛮横的自信。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得代表自己的人民。如果这个国家的政府不受别人尊重,那么人民的形象必然也大打折扣。执政者要得到尊重其实并不难,首先得尊重、信任和善待自己的人民;否则,无论国力如何强大、经济如何发达、科技放多少卫星、体育竞赛得多少奖牌,都不会引来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至少,执政者要给人民说话的自由;让人说话,就不能不让人听话,不能动辄禁止报道、封锁消息或封杀网络。这种做法除了能维持一时的表面形象,能真正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呢?连三岁孩童都听过讳疾忌医的成语故事,为什么还有人偏偏要做蔡桓公呢?

也许有些人认为这么做是为了“国家安全”,但是对这个问题的狭隘理解产生了太多的“国家秘密”,而“秘密”和禁忌越多,国家反而越不安全。一个正常的国家哪有那么多讳莫如深的禁忌?一个自信的政府又哪里需要那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有什么必要总是那么紧张、那么害怕、那么遮遮掩掩?是因为不可公开的“秘密”太多吗?那我告诉你,政府越是认为不可公开的信息,人民就越有必要坚持自己的知情权。是因为我们的人民太弱智、太容易上当、太容易“被利用”吗?那是对人民智慧的低估和侮辱。即便人民确实幼稚轻信,也是他们长期接受灌输、遭受蒙骗的结果;这种教育扭曲了他们的思维方式,产生了过分政治化的历史观和过分简单化的世界观,造就了偏执、激进、不擅长也不愿意说理的性格。只有放开言路,让人民接触各类不同信仰、政见和立场,让社会具备充分、全面、平衡的信息——只有到那个时候,我们的人民才能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判断,中国的国民性格才能恢复理性的尊严。

事实上,控制言论不仅贬损了人民的尊严,而且也损害了政府自己的威信;在今天的网络时代,纸越来越包不住火,绝对封锁越来越难,而一旦封锁的信息有一点泄露,必然让人产生政府心虚、弄虚作假、制造谎言的感觉,最后反而弄巧成拙。放开言论,哪怕流言、批评乃至漫骂满天飞,执政者也至少可以得到诚实、自信、从善如流的赞誉。无论对于政府还是公民,言论自由都是一个双赢选择:公民的尊严最大程度地体现在求真务实、畅所欲言、无所畏惧、敢说敢当的个性,政府的尊严则建立在言论自由所造就的权力透明和诚信基础之上。

我也希望每一位政府官员都不要忘记做人的尊严,不仅因为官员也是人,脱下制服和普通人没有多少两样,而更因为政府的尊严直接体现在每一位为它工作的公职人员身上,一个有尊严的政府必然是由人格健全、思维独立、遵纪守法的官员构成的。但是今天这一点似乎被普遍、彻底忘却了,我们官员的尊严好像只是体现在对下级和老百姓的权威上,对于上级则只能谨小慎微、唯唯诺诺、惟命是从,而这种人格的严重缺陷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我们的古人尚能保持“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的风范,而今天权力金字塔的不可承受之重却似乎压垮了每一个公职人员的脊梁?在一个资源和职业渠道越来越多元化的时代,我们的官员其实没有必要过分委屈自己的人格,他们应该也有权利坚持自己作为人的尊严——不只是对下的、局部的、残缺的,而是针对包括自己上司在内的所有人的完全意义的尊严。

当然,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并不是个别人所能改变的,单纯指望执政者的自我转变恐怕也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还是需要人民站起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只有人民成为决定自己命运的主人,才能打破数千年受人摆布的宿命,健全残缺不全的政治人格,获得完整意义的道德尊严;只有人民先有尊严,政府才可能获得尊严。我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公民起来主张属于自己的宪法权利,不仅是因为只有人民出来行使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子民上访才能变为政府“下访”,“访民”才能变为公民,哭诉、呼号、民意谴责、上级指示才能变为批评、辩论、代表质询、公民投票;而且也因为只有人民行使权利,才能显现政府权力的边界,才能逐一填补千疮百孔的制度漏洞,才能消除大小官员难以遏止的腐败冲动,最后让他们也恢复人性的尊严。

为此,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不要停留于被动谴责政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而是应该主动告诉它我们要它做什么——表达自由,而不是控制言论;公正补偿,而不是通过征地鱼肉人民;修缮校舍,而不是建豪华办公楼;投入地方公益,而不是将纳税人的钱挥霍于贪腐、赌博、“三公”……更重要的,我们应该通过选票告诉它,我们想让什么人坐在它的领导位置上。我希望下次选举时,我们每个人都能出来投一票,哪怕那一票并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没有看似无意义的尝试,有意义的永远不会开始……

也许我的希望太多了,也许这些希望都只是美好的梦想,但似乎又不能算是过分的奢望。为什么在我们这里,在这个对人的尊严追求了几千年的国家,完整意义的尊严总是显得那么遥不可及?打破这个民族千年宿命的神奇力量不在别处,它掌握在我们每个人手中。“我欲仁,斯仁至矣。”此时此刻,让我们每个人都开始做一个有尊严的中国人,看似遥远的梦想终将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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