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谴责针对维权工人和劳工机构人士的恐怖袭击

日资企业中山翠亨制包厂长期存在拖欠社保、公积金、年假、高温费等违法用工行为。2015年3月2日,公司违背此前关于保底工资的保证书,转走订单,恶意降薪,企图逼迫工人自离以逃避对工人的欠债和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工人被迫停工抗议。3月24日中午,工人在厂区高唱国歌,并向企业发出集体谈判邀约书,公司当即就解雇了10位工人,还召来两百多警察,当场打伤多名工人,撕烂女工的衣服,抓走16名女工、10名男工。

事发后,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海哥工人服务部接受工人委托,试图通过集体谈判程序解决此一劳资冲突,新闻界人士来到事发地做调查报道,劳工界和社会各界发出广泛的声援。

与此同时,南朗警方继续使用暴力维稳手段强力平息事态、强迫工人复工。从3月26日到4月3日,南朗公安分局每天都要抓两个工人到派出所审讯到深夜,凡是跟劳维工作人员和工维义工彭家勇、刘少明、邓小明联系过的工人都被抓过,意在制造恐怖气氛,切断工人与劳工维权人士的联系。美联社记者也被强制带离采访现场。

犹有甚者,4月2日,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震惊中外的针对劳工维权人士的恐怖袭击事件!

彭家勇、刘少明、邓小明当天下午来到南朗人民医院看望被警察打伤的中山翠亨制包厂维权女工史接英,离开时就被便衣警察跟上了。大约晚上7点半,三人在南朗人民健身广场突然被数十人分割包围了,其中一拨把彭家勇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导致其头部、腰部、肋骨和右大腿多处受伤。然后他们给彭戴上铁拷劫持进一台面包车。车上有四个人死死地控制彭。彭问他们是什么人,有人回答是便衣警察,还有人出示了警官证说:我们是警察,弄死你也不会有人知道。他们把彭推进南苑派出所讯问2室,继续戴上铁拷,锁在铁椅上,抢走了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审讯过程中,警察一再要求彭劝中山翠亨制包厂的工人开工,彭告诉他们,我没有这个能力。审讯期间,突然来了四个不明身份的大汉,他们都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给彭做笔录的警察说,这些人是他的领导。他们在讯问室待了约5分钟,在彭的强烈要求下才离开。到4月3日凌晨,一车警察把彭转移到崖口派出所继续审讯。2点34分,崖口派出所的人要求彭立即离开,彭要求天亮后再离开,但被强行推出派出所。原本停在派出所门口的一辆面包车突然开过来停在彭身边,车上下来七八个蒙面恐怖分子,用纸箱罩着彭的头,将其打倒在地。慌乱中彭看到了其中两个人就是在南苑派出所看到的四个不明身份者中的两个。他们把彭按在地上拳打脚踢,然后绑架劫持到那台面包车上。这些蒙面恐怖分子在车里继续殴打彭,过了约半小时,来到一个叫田心桥的地方,恐怖分子将彭推下车,混乱中彭又看到了一个人的脸,这个人也是那四个不明身份的大汉之一。他们又对彭拳打脚踢,直到他完全不能动弹,然后捏开他的嘴强灌一种带咸味的不明液体。这些恐怖分子中至少有一个人会说外语,最后听到他说lets go。彭在地上躺了约15分钟左右,慢慢爬起来,赤着脚沿着公路往回走,边走边拦车,终于拦到一辆小车将其带到南朗,然后打车回到番禺。到番禺后,彭先后向番禺富华派出所和南朗分局电话报警,然后到市桥医院急救和检查。 

下午,彭在同事和朋友陪同下,来到南朗分局报案。在南朗分局榄边派出所做完笔录后,彭又被带到崖口派出所门口和田心桥附近查看两处事发现场,回到南朗分局,李警官说市局指定由田心桥所在的五桂山分局石鼓派出所管辖,然后三个警察带彭去那里,陈辉海等人开车一路护送。晚11点25分到达目的地时,陈辉海刚想按南朗警察指引的地点把车停下,突然出现一辆摩托车,车上有两名戴头盔的恐怖分子,突然一砖头,砸向陈辉海的车门。不到三秒钟,又是一砖头,往陈辉海的车里砸,直接对准陈的脑袋太阳穴,陈头一闪,躲过一劫,砖头还是砸伤了坐在后排右侧位上的祝新华的手。刘少明和北国立刻向南朗分局的警察抗议,指其早有预谋,警察表示你们可以去告我们,然后将彭移交给石鼓派出所就离开了,此时袭击陈辉海的恐怖分子驾驶摩托车逃之夭夭,石鼓派出所警察也没有追赶。

这是继黄庆南、黄才根、张治儒、曾飞洋等人被暴力恐吓和袭击的又一起针对劳工公益人士的人身伤害,而且其蒙面绑架殴打的作案形式(只差斩首了),使人强烈地联想起ISIS等恐怖主义组织的罪恶行径!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呀!劳工公益人士,为了维护弱势劳工的基本合法权益,为了帮助劳工抵御无良资方对劳工权益的肆意侵犯,为了建立公正合理、稳定有序的劳资关系,为了阻止强弱分化、贫富分化继续向无底的深渊滑落,为了阻止社会的无尽撕裂和社会矛盾的猛烈爆炸,夜以继日地奔走在劳工维权的第一线,倡导和引导劳资双方和平、理性、依法、有序地解决冲突,难道他们反倒有罪了吗?他们拿着微薄的薪水甚至没有任何报酬,为众人抱薪救火、救困扶危,本来应该受到这个社会的最崇高的敬意和最感激的爱护,然而他们的生命安全却不能得到最起码的保障!

我们不知道那些蒙面匪徒是什么人,我们没有能力去追究他们的罪责,但是我们有理由追究南朗警方在这件事情上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1、依照法律,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你们不能证明彭家勇等人在从事哪一种违反犯罪活动,你们就已经涉嫌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2、依照法律,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警察标志或者持有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但是你们却身着便衣在广庭大众抓捕公民,这与黑社会绑架有何区别?人民群众怎么知道你们是警察还是黑社会?

3、依照法律,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相关情形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但是你们没有首先出示证件和盘问检查,而是不由分说就抓人并使用警械拷人,请问你们执行的是哪一家的法律?

4、依照法律,警察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但是你们却在彭家勇没有任何危害你们生命安全的行为时对他进行了残忍的暴力攻击!

5、蒙面匪徒中至少有三人进入过你们公安局的审讯室,请问他们何以能够自由出入审讯室?如果他们不是你们的人,那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崖口派出所不顾彭家勇天亮后离开的再三请求,而在半夜三更将被讯问人强行赶出派出所,紧接着就发生了有上述人员参与的恐怖袭击,请问这两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对一个国家的法制危害最大的,莫过于执法者犯法。南朗警方,法律可绝对没有授权你们这样胡作非为,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可绝对没有让你们这样无法无天!你们必须向劳工界和社会各界、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回答以上五个问题。同时,鉴于南朗警方涉嫌执法犯法,我们强烈要求由更高级别的公安部门和监察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彻底查清此案,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法律和依法治国一个负责任的交待,给全国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一、签署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签署格式:姓名+所在地+身份
三、签署机构:
1、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
2、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
3、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
4、广州海哥劳工服务部
5、东莞市新工人服务部

四、签署个人:
1段毅 深圳 律师

2王江松 北京 学者

3张治儒 深圳 工人 劳工NGO

4董先清 深圳 工人

5王晓军 陕西 工人

6陈辉海 广州 工人 劳工NG

7曾飞洋 广州 劳工NGO

8吴峥嵘 北京 影视制片人

9于武仓 广州 工人

10李春云 美国 学者

11张利亚 深圳 工人

12徐子琦 甘肃 国企员工

13孟霖 甘肃 公民

14蔡满基 广州 珠宝工人

15孟晗 广州 工人

16杨志才 广州 工人

17隋牧青 广州 律师

18江天勇 北京 律师

19林东 深圳 劳工NGO

20黄才根 浙江 劳工NGO

21蒋兴奎 浙江 工人

22李伟杰 河南 火车司机

23梁明远 重庆 粮食系统被失业职工

24陈明钰 青岛 劳工NGO

25张远彬 深圳 工人 劳工NGO

26栗艺涛 天津 劳工NGO

27戴春 湖南 学者

28何兵 四川 工人 尘肺病维权人士

29何远程 深圳 集体谈判培训师

30刘少明 广州 公民与劳工维权人士

31祝新华 佛山 工人

32彭家勇 广州 工人 劳工NGO

33田生梅 长沙 工人 劳工NGO

34何山 浙江 公民 劳工公益志愿者

35吴贵军 深圳 工人 劳工NGO

36刘剑 深圳 学者

37谢如景 广东 工人

38李可明 深圳 工人

39周晓宇 深圳 工人

40刘建伟 北京 工人 劳工维权人士

41黄兴国 湖南 前常德沃尔玛工会主席

42庄奕展 珠海 劳工NGO

43许多 北京 劳工歌手 劳工NGO

44邓小明 广州 劳工NGO

45肖育辉 广州 NGO

46王发明 贵州 劳工NGO

47简辉 深圳 劳工维权义工

48吕延武 工人 劳工机构志愿者

49王凯 深圳 自由职业

50伍雷 北京 律师

51全桂荣 江苏 劳工NGO

52邱林川 香港 学者

53韩晶 河南 建行买断员工

54范标文 深圳 律师

55葛永喜 广州 律师

56刘正清 广州 律师

57罗立志 湖南 律师

58叶忠林 苏州 劳工NGO

59冷星火 深圳 劳工NGO

60聂世贵 四川 尘肺病农民工

61陈科云 广州 律师

62唐吉田 北京 律师

63翟岩民 北京 公民

64胡常根 上海 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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