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30中午2.30,我和长沙蔡瑛律师持区伯之前预留给我的委托书,来到长沙市拘留所会见被指嫖娼而遭治安行政拘留五天处罚的广州区伯。
广州区伯是一位多年坚持监督公车私用的草根名人,不断遭受各个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威胁、报复,此次被爆以1200元巨资(对区伯的经济状况而言)嫖娼,立刻引起包括本人在内的无数公众的怀疑:区伯是否再次遭到公权的报复、陷害?因为在区伯被拘当天,区伯的微博还爆出两部广州警车涉嫌在长沙公车私用的丑闻。区伯被拘后的3.29,一位在拘留所会见了区伯的长沙公民网上曝出:1、区伯坚决否认嫖娼。2、警方威逼区伯像薛蛮子一样上电视节目认罪。因区伯不从,警察对区伯施以长时间不得睡觉、推打等酷刑惩罚,区伯身体疑有伤情(通过视频会见,难以清楚辨认)。3、区伯要求他的委托律师隋牧青即我本人及张磊律师速来长沙会见,为其伸张正义.对此爆料,我相信属实,因为在中国,真实爆料警方丑闻都是件风险极大之事,更何况诬陷警方?恐怕更无人敢为!因此,我在赶赴长沙前预测:虽然这仅是一件极微小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律师会见,在法律、情理上均无任何障碍,此次会见仍难以顺利。果然,赶到拘留所后发生的一幕一幕,验证了我之前的预测并非杞人忧天。
刚到拘留所,我们就发现拘留所大门外一群警察三两成群、交头接耳地在谈论什么。上班时间,警察在拘留所外无所事事显然不正常,后来据听过他们谈话的长沙公民说,他们在谈论律师来会见区伯的事情——警方已做好应对律师会见的部署!
接着我们发现办理会见的窗口贴着“办公系统故障暂停会见”的字条。我和蔡律师认为,办公系统即使真有故障,完全可以人工办理会见手续,所方停止会见显系渎职。经我们交涉、抗议,得以进入拘留所,工作人员又以需请示领导、而领导在开会等非法、可笑的理由拒绝会见。我们严正指出:我们会见手续齐备,依法无需请示任何人,应立即安排会见。一番唇枪舌剑及漫长等待后,拘留所所长罗琼(女)终于出面接受了我们的会见手续,称要回办公室研究、请示后再回复我们。律师依法会见治安行政案件当事人,竟然要拘留所长亲自出面且不能做主可否会见,这真是所谓法治国家的奇闻!
在等待40多分钟后,一个疑是小头目的工作人员手持一张便条,前来告诉我们:区伯不方便会见律师。我们要求细看那张据称是区伯手书的便条并拍照,该人却立刻收起,拒绝我们细看的要求。我立刻指出:1、便条无法确认是否伪造,我们有面见区伯确认的权利和必要,以确认区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无论便条是否伪造,区伯拒绝律师会见不合常理、人情、人性。无论何人犯何案,几乎都盼望律师、家人、朋友前来会见、探望,何况区伯之前已通过他人传递口信,要求我速来会见,怎么可能在我千里奔波后拒绝我会见呢?3、所长表示要研究、请示本是非法之举,现在“研究、请示”来的居然是区伯不方便会见律师的一张可疑便条,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面对我们的强烈质疑,工作人员无言以对,只好说再去请示领导,而后便杳如黄鹤、一去不返了,任我们等了近一小时不见踪影。这时,长沙文东海律师赶来要求会见与区伯一同被拘的冼耀军(广州冼村一位曾被警方诬陷嫖娼的村民维权领袖),我们一行摆脱无理阻拦,进入拘留所内办理会见手续的办公室,要求办理会见。奇葩的是:所有工作人员充耳不闻,当我们不存在。问急了,回答只有一句:我们无权做主,要领导批准,而领导们杳无踪影。无奈我们又赶到拘留所日常办公区域,挨个办公室询问所长下落,除了不断与所方工作人员争吵,再也不见那位罗琼所长的踪影,遂要求其他领导出来答复,然而竟无一人承认自己有任何职务!如此众多警察的缩头表现,令我感叹之余,不仅想起了“竟无一人是男儿”这句名言!
漫长而困厄的等待及交涉、抗议无果,时间已逼近18时的黄昏之分,我们饥渴、疲累难当,遂决定离去,明日再来会见。
至此,本人初步推断:区伯并无嫖娼行为,系遭警方构陷;万民关注、众口滔滔之下,长沙警方置若罔闻,敢于以各种荒唐滑稽的理由非法坚拒律师会见区伯,显系心中有鬼,不惜犯众怒以掩盖罪行的嫌疑昭彰,区伯遭构陷、酷刑之说,必有其理!
法律上,即使区伯确有嫖娼,仅就警方非法散布他人隐私、非法坚拒律师会见的恶劣行径,包括罗琼所长在内的相关责任人已构成滥用职权犯罪;道德层面上,捉拿嫖客、娼妓的长沙警方,道德水准显然远在嫖客、娼妓之下!因为,嫖娼虽为目前社会道德观念所诟病,双方毕竟仅是市场交易者,肉体换金钱,公平交易,至少无大碍于社会,而任性妄为的公权力,则是灵魂、底线尽丧的盗匪,是国家、社会的最大祸害!
隋牧青律师
2015.4.1凌晨于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