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海信科龙(广东)有限责任公司夜班的工友们像往常一样陆续走进车间,然而,机器刚开了一会便停了下来。连日来,工友们每天都看到生产设备被搬出车间,大家都清楚,他们工作了多年的海信科龙要搬去江门了。眼看着车间里的机器越来越少,关于不愿去江门工作的员工如何安置和赔偿的问题,却迟迟不见公司出示方案,这让员工们焦躁不安。
“不能再让他们搬了,设备越来越少了”
“产量做完了,领导都不着急了,等到清明一放假,东西都不知道搬走多少。”
“等机器搬完了,我们这些不想去江门的,就一分钱赔偿也拿不到了。”
“别再等了,明天全部停工!”
海信工友群情激奋,大家一致响应。3月28日一早,几百名工人拿着“反对血汗工厂,拒买海信空调”的牌子集体停工抗议,要求企业立即出示搬迁赔偿及公积金补缴方案,否则拒绝开工。
与往日没有组织的情绪性停工不同,此次工人们出奇的团结和理智——每个车间都选举了几名工人代表,大家约定听从工人代表的指示,代表们一起拟定了诉求书,工人们也挨个签了名。
据了解,海信集团成立于1969年,拥有海信电器和科龙电器两家在沪、深、港三地的上市公司,同时成为国内唯一一家持有海信(Hisense)、科龙(Kelon)和容声(Ronshen)三个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集团。海信电视、海信空调、海信冰箱、海信手机、科龙空调、容声冰箱全部当选中国名牌,海信电视首批获得国家出口资格。科龙集团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1984年始生产冰箱,是中国最早生产冰箱的企业之一。2006年底,科龙被海信收购,成为海信科龙(广东)空调有限公司。
工厂原有员工5000人左右,2014年,海信科龙在江门建立工厂,并于2014年年底投产,佛山工厂的机器和员工有一部分搬了过去,现在只有2000人左右。
工人小A称,“去年就听说工厂要搬迁,年底一厂已经搬过去了,当时一小部分愿意一起去的就去了江门,大部分不愿意去的就分到我们二厂,有些当时直接离职的也没有任何补偿。”“现在我们好多都不想去,车间主任说,想去就去,不想去可以辞职,不辞职的就放长假,反正没钱补。”
“工厂想逼我们自己走嘛,这样它就一分钱都不用给。”另据小A透露,他在海信工作以来,企业未曾替他缴纳过住房公积金,“只有那些管理层有,还要自己申请企业才给你交”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说明的通知》的规定,“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它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因企业搬厂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工人,应支付N+1倍经济补偿(其中N为工作年限)。例如,小A工作将满7年,若之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为4000元/月,用人单位应支付补偿金(7+1)*4000=32000元
锤子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