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飞: 2014年陈犯云飞“官司”缠身

伟大、光荣、正确(简称“伟光正”)的党教导我们说:国运兴,则家运兴;家运兴,则人运兴。2014年,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大陆包括徐才厚、周永康、令计划在内的正部级以上官员有42位被当成“老虎”遭打;近几月来,每天平均有三位处级官员自杀。从他们及其家属挥霍无度用掉的、他们当政给国家造成的、几十年中国百姓每天提供给他们的日粮,这不能不说是国家的灾难,是国家的损失。我相信,这些人要是党认为还能修修补补将就用两三年,也绝不会这样完全被唾弃。国运如此,而象小蚂蚁的我,今年也是荆棘坎坷,是非不断,以致官司缠身!以下是本人所涉各案的案由及进展情况:

案一

2013年5月13日郫县古城镇邻城村治保主任韩波,在某些幕后黑手的摇控下为维稳,对我殴打致伤住院6月,即使现在左臀部晚上侧卧疼痛不能入睡。到目前为止,近一年来,没任何人及组织宣布对此负责或道歉。连我的电瓶车及租房内的所有财物被凶手擅撞敲门进屋抢劫一空,不知下落。由于住院无暇顾及企业,也没资金请人打理,故租地经营的5亩多、价值上百万的苗木基地因无力经营而荒废,分文不值。目前企业尚欠银行本金加利息30万。这样,2014年4月28日,我将郫县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目前此案,一审判我输,正上诉阶段。围绕此案,我与新都区法院就管辖权及法官回避的问题,进行了反反复复的法律诉讼程序。

案二

2014年3月15日,我和朋友到四川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国大陆政府60多年来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愰子弄虚作假,名不副实;举报中国大陆政府各级机关在户外做了不少"为人民服务"没经登记、没经许可的户外广告牌,并要求预以坚决的取缔。

举报投诉后,2014年6月3日晚11:30我被成都市国保、郫县国保、郫筒镇派出所一伙人,无“传唤书”强制带到郫筒镇派出所。到6月4日中午12点已12个小时,无任何说法。于是我绝食抗议。下午2点过,成都市青羊区太升路派出所两警察,拿着传唤书,说我3.15涉嫌扰乱机关秩序,让我配合他们去太升路派出所接受问询。这次传唤到5日午后2点过,我才获得自由。

为此,本人不服,于今年7月28日向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笔者在行此文时,刚接到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法制办通知,复议结果出来了,叫我去领取。无论结果如何,我将维权到底。

案三

2014年3月20日,本人忧虑彭州中石化项目将导致彻底破坏成都的环境,更将会有断子绝孙的恶果,于是发布《通知》:“成都市政法委系统中(尤其是公安警察,更包括国保同学),那些反对周元根家族,及其集团在彭州修建中石化厂的公仆们,陈云飞邀请您下月5月4日下午2点,在川大老校区东门到九眼桥的人行道上散步。届时,拒绝一般群众围观,更反对谭作人先生围观。因担心人多,怕被不怀好意的敌对势力利用,我想请您们先报名登记,我们根据人数多少再去“游行散步”登记申请。特此通知。”

通知发出后,今年 4月5日,中午12点过,郫县警方由郫筒镇派出所张所长带队的近20名警察协警四辆车,到我暂住地租房门外,欲口头传唤我,在我再三要求出示书面传唤后,他们强制看守我在家,说我是犯罪嫌疑人,阻止我关门。更有郫县国保大队长侯某某等三四人强制闯入我私人住宅,郫县国保大队长侯某某更是强行窜到我卫生间查看情况。准备要确定关系的女朋友被吓得躲起来,后失踪至今无下落。到14:30左右,他们拿着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的书面传唤证复印件,强制将我押送到郫筒镇派出所。随后将我禁闭,禁止我随便走动,禁止我用手机。17:30左右成都金牛公安分局的刘姓国保警员才拿着盖有鲜章的传唤书,开始问讯传唤。21:30我被送回家中。

与此同时,符海陆、黄晓敏、刘素清、王旭芝、陈道军、陈柞良、王蓉文等多人因转发此通知,遭成都警方“喝茶”或传唤。本人认为警方这些行为违法,于是6.10日我向成都金牛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6.16 日,成都金牛区人民政府出具了不预受理的决定书。7月28日,我将金牛公安分局告上法庭。10月14日,金牛区人民法院以原告来旁听人数太多而拒绝开庭。11月12日,金牛区人民法院未经开庭做出裁定:驳回我的诉讼。因到广州参加郭飞雄案错过上诉时间。此案将继续走申诉或检察院抗诉程序。

案四

2014年7月9日深夜,广州市公安局国保陈某某,在办“唐荆陵”案时恼羞成怒于我的不配合,于是大打出手,然后逃逸。报案后,成都郫县公安分局至今未结案。接下来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将在2015年展开。

案五

2014年9月12日,我作为证人准备参加“郭飞雄”案的旁听,在去法院的路上被广州天河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拘禁9个多小时。期间,马胜芬病复发,送医院后天河公安分局不闻不问,于是我和张圣雨13、15、16、17、18号,到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政府为其讨说法。18号,我们在省政府门口被洪桥派出所挡获,于19日凌晨3点左右,给我们警告处罚。我们不服,19日向越秀区人民政府提起复议。12月10日,我领取了复议决定书:维持对我们的警告处罚。12月18日,我已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六

2014年9月20日,我和刘少明先生背【“知识创造财富,光荣;知识占有财富,可耻!”、“常识普及:一个不敢让人民批评的政府,就是独裁政府;一个不敢批评政府的人民,他不是公民,是顺民,是奴才!”】广告找老乡,而被广州番禺区公安分局拘留8日。

此案,我们不服,于9月22日拘留期间向番禺区人民政府提起复议。2014年12月15日我领取邮寄的复议决定书:维持对我的处罚。2014年12月18日,我已向广州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七

2014年11月28日,我作为证人准备参加“郭飞雄”案的旁听,在去法院的路上被广州天河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拘禁12个多小时。期间随身财物全部被抢劫(如警方说暂扣,但没有任何暂扣手续)。 晚9时许,五便衣国保用民用面包车强制将我,拉到白云区江高镇大石岗村石南路一号大鹏公司斜对面昏暗的马路边,扔下物品推下车逃逸,慌乱中我根本来不及清点物品,他们也没给机会让我清点。报警后,民警将我带到白云山区神山派出所,查验身份证,我发现身份证被抢劫后丢失。神山派出所了解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后,说他们管不了,但让我等,说有上级人员会来处理。一个多小时后,四个不明身份的便衣又用一民用小车强制拉到我清远市客运站扔下逃逸,对我索要身份证也置之不理。那时已是11月29日凌晨1:30。与此同时,郭春平也被拉到广州市边远农村马路边给扔下。而黄雨章、欧阳经华老先生,因欧阳老先生有严重心脏病逃过一劫。

报警后,附近小市派出所接受了我的报案并给了报案回执。天亮后,在清远市民的帮助下,回到广州。11月30日到广州市公安局投诉举报,回答是60日内答复。

此案也于12月10日向广州市公安局提出了信息公开:公开12月28-29日绑架我,拖我到白云山区、清远市抛扔我的九国保名字及警号。

案八

2014年12月1日9时许,陪同番禺维权工人到广东省政府上访及索要我被抢的身份证,在路上被洪桥派出所抓捕办冤案行拘5日,我物品在洪桥派出所又一次遭到抢劫(不出具暂扣证)。

此案已于12月2日在拘留期间向越秀区人民政府提起复议。12月10日越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答复,他们已受理了我的复议申请。

2014年飞逝,多少的坑坑洼洼,沟沟坎坎,我总算趟过来了。我不清楚习近平先生2014年怎么过来?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相信你不会在忐忑不安、提心吊胆、遑遑不可终日中度过。我相信你是在三个“自信”的“中国梦”中从一个辉煌走向另一个辉煌。但我要特别的友情提示:没有民主宪政的辉煌,它永远如肥皂泡,无论它多么绚丽多彩。这个党唯一的生门—认罪、忏悔、还权于民。离开了这生门,什么的创新、梦幻般的特色之路,都是徒劳的,必将粉身碎骨。

2015年到了,在这一年里,或未来的维权日子里,我仍将坚持在民主与法制轨道上运行。本着维权是挽救违法官员为目的(周永康、薄熙来等现在应该是多么后悔,曾经没有让人批评监督他们)。我仍坚持不带仇恨,不带抱怨地维权。将喜乐、福音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近平先生,我还是那句老话赠送于你:如你想名垂青史,我真诚地祝福你;如你想遗臭万年,很抱歉,我真确实无力阻止你。因为,你好,我好,大家好;你不好,我仍然会好,大家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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