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蜀:没有地方自治,何来碧水蓝天

中国有句民谚,叫“头上长疮,脚下流脓”,本意是形容一个人坏到极点。现在借以形容中国环境状况,应该不算夸张。头上灰霾,脚下毒水,印证中国正遭遇史上最严峻的环境灾难,十三亿中国人正沦为史上最大规模的环境难民。

发展模式

这不仅是中国环保政策的失败,更是中国发展模式的失败。中国的发展模式必须从头检讨。

十面霾伏究竟谁是首恶?几乎所有民间舆论,都锋芒直指“两桶油”,即中石化和中石油,认为是他们的劣质油品污染了城市的大气。但问题是,这并非什么新发现,“两桶油”弄脏城市天空早就众所周知,但所有市民都对之无可奈何。为什么?因为“两桶油”都是央企,央企的身份意味着他们的权力来自中央而非来自本土的市民,本土的市民对他们没有任何制约能力,除了牢骚还是牢骚。

地下水污染也是同样逻辑。污染地下水的无论国企还是民企,都有强大的政府背景,利益格局上跟政府都属于一个共同体。这才能解释为什么断子绝孙的地下水污染持续多年,而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听之任之。

地方政府根本就任由企业蹂躏乡里,原因何在?最重要的原因是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不属于地方,或者说中国不存在真正的地方政府。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骨子里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其权力的终极来源无一例外都是中央。

而且具体到人事结构上,流官制度决定了他们的一把手统统来自外地,因此他们的统治本质上都属于外来者的统治,对辖下的土地和人民缺乏感情。所以他们才会把辖下的土地当跑马场,任由他们的利益战车纵情驰骋,不计后果。

所有这些现象,无不凸显了中国发展模式的深层次问题,即掠夺式发展的问题。

原住民权利

中国的政治词典中,是没有本土的概念和原住民的概念的,当然,更谈不上本土的权利和原住民的权利。

学者秦晖早就指出,中国发展模式的一个根本特点是低人权优势,无须为保障人权买单。其中一个低人权,就是原住民的低人权。

原住民的权利在中国几乎完全空白,导致原住民根本不设防,没有任何条件来约束外来者——无论是外来的官员还是外来的资本。因此中国的发展都属于外来者的发展,发展的红利为外来者独占,发展的巨大代价,则都留给了本土和原住民。

就此来说,中国的掠夺式发展跟当年帝国主义者对海外殖民地的掠夺相比,其疯狂程度并无二致,区别仅仅在于一个对外、一个对内。即中国发展模式属于典型的内殖民发展模式。发展只是权贵集团的发展,他们把整个中国当成他们的殖民地,予取予夺。

缘木求鱼

中国环境已到总破产的程度,需要紧急总动员来遏制环境灾难,这在今天已经没有争议。争议只在于,如何总动员?如何遏制?

坊间多呼吁强化政府监管,把遏制环境灾难的希望一味寄托于政府,这其实大谬。

政府必须履行职责,必须承担责任,这在理论上没有问题。但现实逻辑是,在权力不受制约、部门利益化的大格局下,几乎所有强化监管的新手段,都不免沦为部门寻租的新道具。仅仅寄希望于政府,无异缘木求鱼。

环境灾难的元凶是内殖民发展模式,内殖民发展的政治基础则是高度中央集权。高度中央集权犹如一部抽血机,把几乎所有权力、所有资源、所有利益,都从地方上、从原住民手上抽走,最终分流到权贵集团手上。是高度中央集权造成了权贵集团的独大和原住民的弱势。

唯有釜底抽薪,终结高度中央集权,权贵集团与原住民的不对等才可能终结,权贵集团对原住民的疯狂掠夺才可能终结。而这除了地方自治,别无他途。

这就是说,哪怕仅仅因为环境因素,当下中国也必须兑现孙中山先生关于地方自治的主张。地方自治本质上是分权,但不是政府之间的纵向分权,而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横向分权,即把过多集中于政府的权力,统统归还给本土,归还给原住民。这实际上意味着本土的崛起,原住民的崛起。

还权于民

这至少意味着两个层面的还权于民。第一是财产权意义上的还权于民,财产权在这里主要体现为土地产权。只有当土地真正属于原住民,土地真正成为原住民的命根子,才会最大限度激活原住民对土地的热爱,让每寸土地都得到最好的保护。第二是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意义上的还权于民,这里主要体现为组织的权利。道理很简单,面对强大的资本和公权力,原子化的原住民是没有任何力量可言的,唯有抱团,唯有组织化维权,才有谈判的本钱,才会让资本和公权力有所忌惮。

内殖民发展模式之下,大地在沦陷,天空在沦陷;国家在沦陷,家园在沦陷。覆巢之下,没有幸存者。打响一场收复失地的环保战争已是刻不容缓。地方自治因而刻不容缓。在这个问题上的任何犹疑和刁难,都是对民族的犯罪。

 

不思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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