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渡河:刑事法官,我们别再为控方背书! 

新刑诉法颁布后,中国政法大学吴宏耀教授预测,在新法实施的前五年,辩审关系都将是个敏感问题,诚哉斯言。

贵州小河法院,打黑案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回避二百余人次均被当庭驳回,吉林船营法院,被告人情绪激动被带离法庭而庭审继续质证等等,这些奇葩司法故事尚历历在目。

现如今,死磕现。2014年12月11日,吉林辽源,一名律师因为拒不配合法庭在庭前提出的不得做无罪辩护的要求,被多次打断发言,最终被法警强行带离法庭;今年1月4日,广东惠州,因不满法庭对辩护人提出诉求的处理方式,7名律师集体退庭。

难怪乎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高院院长会议上,周首席感叹:坦率讲,我百思不得其解。作为刑事法官,我更不得其解。

林林总总的刑事法官、辩护律师“死磕”虽有所差异,但总体是与法庭本身的一些程序违法问题相关,例如违法改变管辖、变相不公开审理、未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限制律师发言、唆使被告人解聘律师等。正是这些违法问题,损害到辩护人的权利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辩护律师才奋起抗争,不惜与法庭冲突。可见,“死磕”并非律师无理取闹,其产生的主要责任在于法庭自身违法,受到当地各种因素的影响,偏离了公平、公正的立场,违背了中立裁判者的角色定位,完全站到控方立场上去了。

这种司法者公然违法、屁股直接坐偏的背后是什么?相信体制内的司法民工们都心知肚明,案件在开庭前都请示、汇报过了,各方都协调好了,怎么判都有倾向性意见了,庭审就是过过程序走走过场。现在律师跳将出来说东说西、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生生要搅乱一场本来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皆大欢喜的司法演习,不是捣乱是什么?将来有司如有不喜我等怎么担待得住?不知我等司法民工也要为稻粱谋么?

拉德布鲁赫老爷子曾曰:如果原告就是法官,那么只有上帝才能辩护。依愚浅见,刑事庭审,其实是一场理性的竞赛,控、辩双方是平等对抗关系,而法庭是居中裁判的角色。因此,常态下只会出现控、辩对抗,而不应出现辩、审冲突,所以刑事庭审最少要在形式上具有正当性和可信赖性。辩护律师提出管辖异议、回避二百余人次尽管提嘛,那是人家权利,法庭休庭一次综合评议,由院长、检察院一并决定不就解决了事了嘛。至于急吼吼的当庭驳回吗?我们的司法演习就这么经不起调戏?难怪人家碎碎念一直念到全国律协。

往更深里说,无论是否有违法取证也罢,是否有侵犯被告人诉讼权益也罢,该是检察官跳出来和被告人、辩护律师真刀真枪的干、火星撞地球式的辩,现在控方这么“蛋定”,我等刑事法官急什么?将来有司怪罪下来首先也是指控不力的事,真是要人家做什么饭、我等就要吃什么饭了,未免吃相忒难看。

下至操刀的刑事法官,上至作为一级组织的法院,都没有能力、更没有责任以一己之力掩盖侦查、起诉程序中的违法现象,因此不得不奉劝刑事司法民工们,惜惜力省省心,还是不要为控方背书了吧。

与从事刑事审判的诸君共勉。

来源:法官之家(微信号faguan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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