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舒向新被济南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立案,后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两次退侦未移诉,但至今也未依法撤案。
2011年11月,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在清理账务时,发现事务所内务人员王俊芝、周玉杰采取虚构劳务费、借款等名义转走律师事务所巨额资金。索要未果后,舒向新将自己与王俊芝、周玉杰夫妻的“前尘往事”在个人网站上披露。2014年7月,王俊芝、周玉杰两人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对舒向新提起侮辱诽谤罪刑事自诉,历城区人民法院于7月11日对舒向新予以刑事立案,并釆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该案已开庭至今未下判。
2015年1月12日,蔡瑛律师接受舒向新的委托,前往济南为舒向新维权。
12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接待了蔡瑛律师一行,双方交流意见,蔡瑛律师提出:“政府不是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舒向新的行为不构罪”,并提交了《关于应当对舒向新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件予以撤案的律师意见书》。随后,蔡瑛律师等人又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提交了《关于王俊芝、周玉杰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再次报案报告》,要求侦查机关严厉追究王俊芝、周玉杰刑事犯罪责任。
12日下午,蔡瑛律师与舒向新一起到历城区人民法院,准备就舒向新涉嫌侮辱诽谤罪刑事自诉案件向刑庭提交辩护手续,与主审法官交换辩护意见,因案件主审法官龚伟“推托”,合议庭王(音)庭长“开会回避”,辩护人依法履职未果。现舒向新侮辱诽谤刑事自诉案件已超过审限未判。
2015年1月22日,蔡瑛律师在湖南长沙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向历城区人民法院邮寄了《关于应当立即宣判舒向新无罪,司法移送王俊芝、周玉杰涉嫌诬告陷害罪、职务侵占罪行为的律师意见书》,提出,“舒向新不构成诽谤罪,王俊芝、周玉杰明知王俊芝与舒向新存在的事实,仍歪曲事实提起刑事自诉,致使舒向新被错误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和错误的刑事审判,涉嫌诬告陷害罪,历城区人民法院应立即宣告舒向新无罪,并将王俊芝、周玉杰涉嫌诬告陷害、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司法移送”。
以下为蔡瑛律师对舒向新案件出具的律师意见书和邮寄回单。
蔡瑛律师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