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彪 學者、人權律師抱薪救火的嚴打政策

08月10日(日)

2014年5月21日,習近平在亞信峰會上提出「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這『三股勢力』,必須採取零容忍態度」。同一天公布了新疆各法院審理的16起案件,罪名涉及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等,涉案的39名被告均被判刑,最長刑期為15年。

5月22日,烏魯木齊早市發生爆炸事件,事件造成43人死亡(其中平民39人,襲擊者4人),94人受傷。 7月28新疆莎車暴恐案,按照官方數字,造成群眾37人死亡,13人受傷,擊斃暴徒59人,抓捕涉案人員215人。此前,昆明火車站「3•1事件」造成平民29人死亡、143人受傷,官方稱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勢力策劃的恐怖事件。4月30日烏魯木齊市火車南站發生一起持刀砍殺平民、同時引爆爆炸裝置的自殺式恐怖襲擊事件,共造成3人死亡,79人受傷。

5月23日,新疆按照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要求,決定「以新疆為主戰場」啟動為期一年的「嚴打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專項行動將「通過全民動員,凝聚力量,採取超強硬措施、超常規特殊手段,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張春賢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鐵的手腕,出重拳、下狠手」,「睜大眼睛,攥緊鐵拳,敵人出現在哪裏,我們就在哪裏把他們打下去!」據報道,5月25日,新疆警方「零點行動」在和田、喀什、阿克蘇等地區抓獲200餘嫌犯涉暴力恐怖犯罪的嫌疑人。

5月27日,北京警方表示:北京一線特警近期隨身配發的子彈已經增加一倍。一旦面對正在實施暴力活動的恐怖分子,無需警告可直接開槍。6月16日,新疆涉暴恐7案13人被執行死刑。6月20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北京召開剷除網上暴恐音視頻專項行動動員會,宣布啟動剷除網上暴恐音視頻的專項行動。

6月23日官方宣布,嚴打行動一個月內,共打掉32個恐怖組織,315人被判刑。看來「嚴打」是動真格的了。問題是,嚴打合法嗎?嚴打有用嗎?「嚴打」始於1983年。這實際上是歷次政治運動的延續,並有強烈的軍事色彩。換言之,是對法制明目張膽的破壞。全國人大常委會臨時頒布關於嚴打的規定,對流氓罪等十幾種犯罪「可以在刑法規定的最高刑以上處刑,直至判處死刑」,上訴期限也由10天縮短為3天,公然違反刑法和刑訴法。此後又有1996年、2001年、2010年等幾次全國性嚴打,針對某些犯罪類型的專項嚴打和地方性嚴打就更多。

嚴打嚴重踐踏法律精神,83年嚴打在8個月內槍斃2.4萬,造成大量冤假錯案。公檢法相互配合、齊心合力,法定程序形同虛設。長官意志、刑訊逼供、抓人指標、公權私用,簡直是一場人權災難。比起83年嚴打,後來的幾次嚴打,在踐踏法制方面有所收斂,但也只是程度之別。此番新疆對暴力恐怖的嚴打,和83年嚴打更加神似。違法犯罪、辦案程序皆有法定,法律本該嚴格執行。政治運動式的、超出常規的「嚴」打有何必要?嚴打是否意味著平時就可以「不嚴」?制定溯及既往的法律,「從重從快」,嚴打還是專政思維、人治思路,與現代法治格格不入。本次嚴打經常提到採取「超強硬措施、超常規特殊手段」,到底是什麼手段?有多超常、多特殊?有沒有法律依據?因為對相關信息的嚴密控制,這些情況外界都不得而知。在涉疆恐怖案件中,人權律師幾乎無法介入,無法得知嫌疑人、審判過程等具體情況。

我們可以從以下案例進行推斷:國際極為關注的維吾爾族良心學者伊力哈木竟被指控分裂國家罪,在被關押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公安廳看守所期間,受到極不人道的虐待:被強制戴腳鐐20多天,用含豬油的食物侮辱,連續十天停止提供食物,這都是國內法律和國際條約嚴格禁止的酷刑。對國際關注的知名教授尚且如此,嚴打之下,其他被捕者的待遇可想而知。嚴打有用嗎?恐怖主義是文明的敵人,挑戰人性底線。對真正的恐怖主義行徑,必須予以嚴厲譴責、堅決打擊,這毫無疑問。問題是,實踐中的「嚴打」有助於減少和消除恐怖主義嗎?第一,有些事件並非恐怖主義,而是普通的官民衝突或普通的暴力犯罪,屬於無政治訴求的偶發事件。在真相未明的情況下,匆匆宣布是新疆恐怖主義或分離勢力或宗教極端勢力,並在嚴打情勢之下予以快審、重判,同時不容批評意見,這只能是加劇矛盾,製造仇恨。

第二,新疆恐怖主義有非常複雜的因素,涉及歷史、民族、宗教、政治、經濟、文化以及國際因素等等,「嚴打」只迷信暴力,未同時採取任何可以治本的改革政策。新疆問題已有大量文獻和研究成果,但當局一錯再錯,弄得不可收拾。最近靳薇教授的文章因其中央黨校民族宗教理論室主任的身份而備受關注。文章雖有「各打五十大板」的傾向,但對中央的新疆政策提出直言不諱的批評,實屬難能可貴。她提到,「政治上,決策者強調集權,迷信國家暴力,行動中付諸剛性強力維穩;經濟上,崇拜GDP,掌控資源開發利用權限,用政府經濟手段包辦欠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文化上,推崇極端唯物主義,與宗教為敵,輕視異族的文化」,「對少數民族幹部缺乏足夠的信任」,「產業援疆在南疆的跑馬圈地式發展,……

當地的農民和普通市民很難參與到發展浪潮中」,「導致了社會焦慮普遍化」。所有這些問題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解決起來極其艱難,但至今沒有任何迹象表明當局想在這些基本方面著手改善。第三,不但沒有改善迹象,反而變本加厲,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政治上鐵腕,經濟上掠奪,宗教上壓制,人事上限制。尤其是侵犯新疆維吾爾族的宗教信仰、語言文化權利和其他基本人權,正快速把普通維族民眾推向對立面。嚴打中實行一系列簡單粗暴的做法,更是火上澆油。據報道,因為自治區運動會的召開,克拉瑪依出台「公交黑五類」政策:蒙面紗、穿戴里切克、穿戴吉里巴甫服、穿星月服和蓄留大鬍鬚的五種人員將被禁止乘坐公交。此外還有「火柴實名制」,銷毀火柴,新疆一些賓館因為給客人提供火柴而被整頓。

昆明3.1事件後,一些省份強制遣返維吾爾人。新疆當局嚴格限制維族人到其他省份經商或旅遊。新疆今年5月開始實行《自治區流動人口便民聯繫卡實施規程(試行)》規定,疆內出行,須辦理「居民便民聯繫卡」。而在很多城市,拒絕維族人入住酒店的事情已經持續很多年,嚴打期間更是嚴格執行。這類侵犯公民人權和尊嚴、限制自由、羞辱穆斯林和歧視維族人的事情,不勝枚舉。北京大學教授吳必虎表示:「恐怖分子很難預防不易清除,他們也不怕死。怎麼辦?連坐。其家屬、鄰居、所在清真寺的阿訇,應該連坐,因為他們理應承擔監視可能的恐怖分子的責任。」他說這是「通過野蠻實現文明」。

此人已成笑料,但這反映了相當一部分決策者的心理。起訴伊力哈木也是愚蠢至極。伊力哈木自2006年起,一直是維護維族人權最重要的聲音,是促進維漢交流和理解的重要橋樑,不但不主張分裂國家,而且長期主張和平、反對極端分裂勢力和極端宗教勢力。這樣一個良心知識分子,卻招來「分裂國家」的指控。我想到這個詞:抱薪救火。「嚴打」不是打擊恐怖,而是製造恐怖。嚴打在抓捕了一部分恐怖分子的同時,卻製造了兩部分恐怖分子:濫施暴力的國家恐怖分子,和壓制、仇恨、歧視和隔離政策刺激的新的恐怖分子。暴力和恐怖主義當然要受到譴責;但如果你僅僅譴責個人或組織濫殺無辜的恐怖主義,而不譴責藐視法律和人道主義的國家暴力和國家恐怖主義,那麼事實上,你並不反對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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