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案最后一人”王全璋上周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而他的庭审过程自始至终对外保密,他的家属也被拒之门外。近日,六大国际律师协会纷纷谴责中国司法机关无视国家宪法和国际公约,审判全然无罪的王全璋。
来自德国、法国、香港、日内瓦、英格兰及威尔士、国际律师工作者协会的律师代表近期发表联署声明,指责天津二中院秘密审判王全璋。
位于瑞士的日内瓦律师协会会长莱昂内尔•霍尔珀林(Lionel Halpérin)对香港《南华早报》表示,他毫无保留地强烈谴责这份判决,并敦促中共尽快放人。他说,当局对王全璋的判决决定不顾国际人权准则,缺乏基本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
本台记者周四联系到了霍尔珀林。当被问及除了表达批评态度以外,国际社会还能为王全璋做些什么时,他表示不便当场回答。但他向记者确认,日内瓦律协是声援王全璋声明的联署机构之一。
周一,包括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在内的几位“709案”家属赶着农历除夕前往天津第一看守所,希望陪王全璋过年,但被当局拒绝。于是,她们就在看守所墙外为他守年,从下午一直守到了凌晨跨年以后。
现居美国的人权律师滕彪指出,尽管官方表示王全璋案庭审对外保密是因为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但真实原因很可能是他在狱中遭受了酷刑,这也是为何当局没有公开任何现场影像资料的原因。
他表示,和“709案”另一位律师周世锋的七年徒刑和其行政助理“屠夫”吴淦的八年徒刑相比,王全璋被判四年半并非偶然。
“如果没有(他的妻子)李文足和其他‘709案’家属的持续呼吁和国际社会的不断声援,那么王全璋的刑期可能会更长。不管怎样,他的罪名和判决结果都没有任何依据,完全是践踏法律的行为。”
被捕前,现年42岁的王全璋常年为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他在2015年7月10日失踪,并于2017年初被天津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而案件直到上个月才得以宣判。从他被捕到宣判,历时长达近1300天。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Philip Dykes)对媒体表示,他对本案判决感到失望,并督促公诉方公开说明他们的诉讼理由。他说,如果一位律师只是在客观地履行他的本职的话,这位律师就不该成为刑事被告。
此前,已有多家国际及政府机构就王全璋案的判决结果发表声明,表达他们对案件进展的关切和对司法程序的担忧,包括美国国务院、欧盟对外事务部、大赦国际、国际人权联盟。同时,他们还呼吁北京当局立刻无条件放人。
人权律师滕彪表示,王全璋案充分体现了中国司法机关在处理高分贝敏感政治案件时的拙劣表现。他重申,王全璋所做的只是通过现有法律来捍卫公民权力和自由,根本无罪可言。
“(中国司法机关)既要用法律来走一个审判的样子,但同时他几乎违反了每一个相应的程序,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没有任何保障。”
此外,曾代理王全璋案的律师余文生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本月初被正式起诉,而曾协助“709案”家属的维权律师江天勇将于本月底服完他的刑期,他现居美国的妻子金变玲希望他在获释后能早日与家人团圆。
转自: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