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嘉伟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
北京律师李和平在2015年7月10日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士带走,自此,他的妻子王峭岭律师和其他朋友一直无法和他联系,至今已经半年。这不是李和平第一次被带走,他在2007年曾被蒙头以电棍和装满水的矿泉水瓶子毒打,然后被扔在北京郊外小汤山。经过那次被酷刑之后,可以想像他的身心多么受创,更不用说他像其他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那样经常被公安国保人员骚扰。但是,他不但没有放弃关注人权和接办维权案件,而且还继续坚定不移地关注被强迫拆迁的访民和其他弱势群体。
笔者所认识的李和平是一位温文而又专业的律师。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专案协调代表。他常常很用心的从法律角度解释案件的问题,其中印像最深刻的是他连同另外五位律师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滕彪和邬宏威在2007年 代理一名河北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王博的案件,他们写的题为《宪法至上,信仰自由》辩护辞大量援引了一些国际法文件如《世界人权宣言》和《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 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作为宗教自由的辩护理由,而且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保障了中国公民的宗教自由。这在当时来说是很罕见的,律师 们很清楚明白中国的法庭不会把引用宪法和国际法作为辩护理由的考虑,但李和平和几位律师仍努力尝试在体制内具体推进依法和法治的理念,并写出这样精采的辩 护辞(连结:http://blog.boxun.com/hero/2007/tengb/39_2.shtml)。
另外,李和平在2005年代理了著名的陕北油田案,该案涉及10余万相关利益人,涉案金额高达140亿元人民币。当时,北京律师朱久虎因为代表民营石油投资者起诉陕西省市县三级政府,被公安报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的罪名逮捕。李和平和另一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为朱久虎辩护,最后朱久虎取保候审获释。其他代理的案件包括:山东临沂计生案和广东太石村罢免案。从代理这些案件,可以看到李和平崇尚法律辩护和坚持要求执法人员遵守司法程序。
新华社在李和平和王宇等律师被带走约一个星期后,于2015年7月18日发表题为《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一文(连结: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7/ 18/c_1115967431.htm), 称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谢阳等人为涉嫌重大犯罪团伙,“与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文章被多家官方媒体转 载。人被抓走,没机会说明自己的看法,却被官方媒体像代替了法庭那样作公审,显见中国执法部门和官方媒体如何看待这些律师,很难想像他们的案件会得到公正 审理。
半年过去了,李和平律师和其他二十多位律师、法律助理和维权人士仍被关押,中国的执法部门却还没法说清究竟以什么具体具法律依据的事实来指控他们。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律师不断努力尝试去找他,但多次都只是失望而回,她每次之后都会写下她的寻找札记。她和李和平一样都是深信透过法律来争取权利,对于新华社的文章,她曾就名誉权对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九家媒体提起民事起诉。
李和平和其他维权律师透过他们的法律知识帮助人权被侵犯的群体,他们竭力透过法律制度来帮助,但常常在制度中碰壁,执法人员违法的行为,令他们义愤难抑,希望透过他们作为律师的影响力,为不能发声的群体发声,结果他们成为阶下囚,李和平正是他们其中一位。在2014年10月23日,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大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证明中国政府也很清楚意识到执法和司法不公的严峻情况,也说明了不论有多少的司法改革,没有独立的律师监督执法部门,是没法达到真正的法治。
(据酷刑关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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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嘉伟:屡受打压仍不屈不挠的李和平律师
文/潘嘉伟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
北京律师李和平在2015年7月10日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士带走,自此,他的妻子王峭岭律师和其他朋友一直无法和他联系,至今已经半年。这不是李和平第一次被带走,他在2007年曾被蒙头以电棍和装满水的矿泉水瓶子毒打,然后被扔在北京郊外小汤山。经过那次被酷刑之后,可以想像他的身心多么受创,更不用说他像其他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那样经常被公安国保人员骚扰。但是,他不但没有放弃关注人权和接办维权案件,而且还继续坚定不移地关注被强迫拆迁的访民和其他弱势群体。
笔者所认识的李和平是一位温文而又专业的律师。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专案协调代表。他常常很用心的从法律角度解释案件的问题,其中印像最深刻的是他连同另外五位律师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滕彪和邬宏威在2007年 代理一名河北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王博的案件,他们写的题为《宪法至上,信仰自由》辩护辞大量援引了一些国际法文件如《世界人权宣言》和《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 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作为宗教自由的辩护理由,而且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保障了中国公民的宗教自由。这在当时来说是很罕见的,律师 们很清楚明白中国的法庭不会把引用宪法和国际法作为辩护理由的考虑,但李和平和几位律师仍努力尝试在体制内具体推进依法和法治的理念,并写出这样精采的辩 护辞(连结:http://blog.boxun.com/hero/2007/tengb/39_2.shtml)。
另外,李和平在2005年代理了著名的陕北油田案,该案涉及10余万相关利益人,涉案金额高达140亿元人民币。当时,北京律师朱久虎因为代表民营石油投资者起诉陕西省市县三级政府,被公安报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的罪名逮捕。李和平和另一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为朱久虎辩护,最后朱久虎取保候审获释。其他代理的案件包括:山东临沂计生案和广东太石村罢免案。从代理这些案件,可以看到李和平崇尚法律辩护和坚持要求执法人员遵守司法程序。
新华社在李和平和王宇等律师被带走约一个星期后,于2015年7月18日发表题为《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一文(连结: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7/ 18/c_1115967431.htm), 称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谢阳等人为涉嫌重大犯罪团伙,“与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文章被多家官方媒体转 载。人被抓走,没机会说明自己的看法,却被官方媒体像代替了法庭那样作公审,显见中国执法部门和官方媒体如何看待这些律师,很难想像他们的案件会得到公正 审理。
半年过去了,李和平律师和其他二十多位律师、法律助理和维权人士仍被关押,中国的执法部门却还没法说清究竟以什么具体具法律依据的事实来指控他们。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律师不断努力尝试去找他,但多次都只是失望而回,她每次之后都会写下她的寻找札记。她和李和平一样都是深信透过法律来争取权利,对于新华社的文章,她曾就名誉权对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九家媒体提起民事起诉。
李和平和其他维权律师透过他们的法律知识帮助人权被侵犯的群体,他们竭力透过法律制度来帮助,但常常在制度中碰壁,执法人员违法的行为,令他们义愤难抑,希望透过他们作为律师的影响力,为不能发声的群体发声,结果他们成为阶下囚,李和平正是他们其中一位。在2014年10月23日,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大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证明中国政府也很清楚意识到执法和司法不公的严峻情况,也说明了不论有多少的司法改革,没有独立的律师监督执法部门,是没法达到真正的法治。
(据酷刑关注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