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峰:天津大爆炸里的舆论场、众生相

天津

大众媒体时代,人们常说有“两个舆论场”,一个是官媒喉舌,一个是草根网络;而后者在今天,尤其是社会化媒体细化的当下,这种传播路径早已完成一以贯之的延伸,并且在天津大爆炸前的舆论场里,得到恰如其分的体现。

昆明暴恐事件的时候,微博还是公共舆论的主战场。而此刻,尽管“天津塘沽大爆炸”在热门话题里坐拥十亿的参与量,关注话题却承袭了官媒喉舌的角色:点蜡烛、祈祷,英雄诀别的截图,逆火而行的勇气……相比曾经戾气十足的微博,不能不说正能量满满。

如果我们惯于区分“救灾派”和“指责派”,作为意见丰富而分化的微信舆论场,则接过了后者的接力棒。至少在我的朋友圈里,我能看到以下几种类型:事实转发,不断更新现场图片、视频;祝福祈祷,讴歌和感动于救火员精神……当然,也有愤怒与恐慌,“天津没有新闻”“CNN报道被阻”“教你逃生策略”的标题也不断被刷新出。

谣言自然最可恶,然而这并非是不缺乏智力判断,就能够足以避免的。比如,引起无数人关于“新闻自由”联想的“CNN”事件,到头来完成反转,很有可能是家属误以为自拍,而去阻拦了记者。

似乎憋住分享欲、不说话,才能避免犯错的可能性。然而也有见识的人,提到有意义的问题,比如“爆炸的到底是什么?”,“如果是化学物品,有没有可能造成污染?”,“高风险的消防职业,如何才才能降低牺牲率?”,这些问题是可以讨论的,并且是有好处的。

然而,无论以什么样的姿态表达意见,以什么样的判断跟进思考,对于这场灾难的举国关注,仍然是非常地显眼。这背后若隐若现的心态,很有可能就是恐慌。

恐慌意味着风险。在乌尔里希 ·贝克的《风险社会》中,“风险是全球性、世界化的,因而显得更加不可控制”,如果加诸于我们对于中国的印象、揣测,这种不安全感好像来得更强烈一些;按照安东尼·吉登斯对于恐慌的区分法,我们可以将群体恐慌分为“实存性”恐慌与“建构性”恐慌两类,前者是实实在在的,后者则属于媒体建构的。

风险界定的随意性与专业化并存是现代风险社会的第一点特征。风险的“不可见性”与“不可感知性”,使其在知识领域可以被“想象力”任意扩大或削减,因而也能够随意被社会界定和建构。在过去,能够界定风险的主体,是拥有关键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大众媒体、科学和法律等专业,而微博、微信这样的自媒体传播,让其主体变成了普通大众。

因此,恐慌在被自我建构。在微信这样的传播模式中,每一个用户都是一个传播中心;每一个人,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这样的传播容易形成裂变,形成爆炸性的影响力;当然,每一次信息传播的过程,都有可能出现信息变形——人们不可避免地,在转发时增添或者删减信息。这些可能的变量,共同构成了社会化媒体上的众生相。

然而这仅仅是开始,恐慌的发生逻辑,对应的是政府的应变能力。

还记得2011年的抢盐事件吗?一场来自于日本的海啸,在中国内陆却卷起来喧天的谣言。原因是,将核辐射事件与食盐挂钩,将与每一个中国人有关;而大爆炸,虽然看起来与遥远者没关系,但是将有可能和每一个天津附近的人有关。

因此,这首要的一条就是,必须要弄清楚是什么东西爆炸,会不会造成空气或者其它污染?如果缺乏足够多的信息呈现、足够快的信息传递,按照下图,在昨天酝酿的“慌源”阶段,将有可能很快就会蔓延至“积慌”与“发慌”阶段,继而形成群体性恐慌。

在舆论场的选择上,微博很大程度上已经完成了净化,因而舆论阵地,迫向于微信转移。然而,满足于这样的传播路径是不足的,更应该去做的,是从微信的众生相里,读懂危机和风险,读懂人们的不满和需要,相应进行信息的更新与传递。

大众媒体时代,控制传媒的消极功能,就能轻易的控制恐慌;然而,新媒体时代,每一个大众媒体的“拟态环境”功能,都可以轻易为一个账号所拥有。应对恐慌的逻辑,自然也就该从知情权入手,每一个专业知识的悉心传达,每一个最新信息的及时到达,以及让信息充分而流动的碰撞、交互、去伪存真,才能让恐慌的风险性有效降低。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