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祚来:党的边界到底在哪儿?

律师忠诚于执政党违背常识

最近两则新闻,让我们不得不严肃地思考,中国执政党的边界在哪儿?一则新闻是司法部最近发布新规定,律师要向执政党宣誓忠诚,另一则新闻是党的组织要进入非公企业。司法部的通知是:为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司法部决定建立律师宣誓制度,所以要让执业律师宣誓,誓词中明确写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要求律师忠诚于执政党与社会制度,律师要忠诚的是法律,这是人类社会常识。为什么司法部要违背人类常识呢?最应该宣誓的是国家法官,甚至国家元首,但最应该宣誓的角色,却没有宣誓。

律师通过法律维护的是人类的正义,中国已是一个开放的国度,不仅港澳台的律师会进入大陆参与律师活动,国外的律师也会处理涉及中国公民的法律事务,如果律师必须宣誓对执政党与社会制度效忠,那么,域外或境外的律师不能效忠,如何处理?同理,如果律师遇到境外的党派组织人士与中国大陆的共产党员之间的官司,律师是遵守党派利益前提呢,还是尊重法律准则呢?法律具有超越党派利益的属性,它维护的是人类的正义,而党派利益,它具有政治利益集团的属性。

按照中国执政党的说法,中国的法律是执政党带领人民制定出来的,既然法律已体现执政党的政治意志,那么,执政党的党组织与党员、律师与全体国民在法律上不仅一律平等,共同遵守,而且律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就等于维护了执政党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通过法律得以保障的。为什么司法部还要画蛇添足,附加一个针对律师的特别誓词呢?

北大法律教授贺卫方在微博中不无调侃地说,“让律师忠于某个政党”这是典型的政党”过网击球”行为。我很怀疑出台这种规定的机构居心不良,让党管辖范围无限扩大,以便于把各个领域出现的问题都推到党身上,制造民众对党的仇恨。高层诸公,可不警乎?

问题复杂性还在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政治追求,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党委党组织在发号施令,譬如文革时代的执政党,就犯了严重错误,如果有律师的话,是应该忠诚于当时的执政党呢,还是忠诚于法律与人类正义准则呢?再说重庆,薄/熙/来主导下的重庆市委,也是中共执政党组织分部,重庆律师是忠诚于他主导的重庆党组织呢,还是忠诚于国家法律?

“无限党”应该成为有限的政治组织

党是抽象的存在,它是一个政治组织,它通过具体的组织与党员,成为具体的社会组织存在。贺卫方教授一直呼吁执政党作为社会组织应该正常化,即通过合法登记,使其成为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执政党。而中国共产党从建政后,不仅将自己神圣化,真理化,也变成一个无限的政党,一是时间上的无限,”中国共产党万岁”这样的口号,就使自己变成一个在时间上无限的政党,而毛泽东时代的胸怀天下放眼世界以及建立第三世界共同体,并致力于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是在空间上要使自己变成无限党。全世界应该归无产阶级先锋队领导,即归共产党领导。共产党的自我真理化,则体现在通过教科书与宣传品,将马克思主义科学化,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规律,而共产党掌握了历史规律,成为人类历史进步的推动者,成为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目标的领导者。

当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民意识到外面世界的真相与本国现实的时候,中国执政党致力于发展经济,通过经济发展与国家崛起,来体现自己的合法性,并以此奠定社会稳定性基础。现在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地方权贵利益集团无所顾忌地侵犯民间社会的权益,大量上访案件与冤错案积压,贫富差距拉大,物价上涨,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这个时候,是选择政治改革,限制各级执政党权力,还是强化执政党的权力,使执政党变得更为强大,更为全能?

无限党就不仅超越时间与空间,在社会事务中,更是超越法律。执政党登记不登记成为一个社会合法组织,不是一个手续问题,而是一个是不是把自己看成一个有限政党的问题,是不是可以将自己的权力超越法律的问题。执政党不登记,意味着它超越法律权限,它的任何政治意志如果与法律相一致,就通过法律实施,如果法律与其不一致,则按自己的政治意志行事。文革的悲剧就是领袖与执政党的权力意志超越法律造成的。

因为执政党的无限性,也就不存在政治竞争问题,由于执政党掌握了真理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所以,执政党的一切行为都被真理化了,为什么人们必须要服从,律师必须对执政党宣誓忠诚,都是基于执政党是伟大而正确的,是先进性的代表,这样的一个假设前提,被当成事实前提运用,而这正是社会所有悲剧之源。

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表态,全国人大要保证执政党的政治意志通过全国人大付诸实施,显然是本末倒置,人民的意志应该通过全国人大,成为国家的意志,并通过执政党的组织来付诸实现。我们现在看到,执政党的政治意志正在一步步坐大,它可以要求律师对执政党与政治制度效忠,也可以制定规则,让执政党的组织进入私营经济体,使其政治意志渗透到每一个社会组织细胞之中。

私企设党组织是政治滥权

3月21日,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会见会议代表并讲话。他强调的不是非公经济成立自己的工会,以保障工人的权益,而是要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要抓好”两个覆盖”即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党组织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习近平寄望于通过党组织来保障职工权益,而不是职工自己的工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执政党从宏观管理,进而进入到微观管治的时候,这个社会可能一时会获得强权管治下的表面稳定,但社会付出的是不民主不自由,公民社会因此不能健康发育,人们也不再相信法治,唯一的依靠,只能是执政党与政府。人们只能通过进入执政党党内或成为公职人员,才能有安全感与成功的可能性。传统中国社会,国家的权力只进入到县一级政府,县以下由社会或家族自治,百姓生活与劳作有相当大的自由度。而现在,执政党的公权既进入村一级组织,村支书成为每一个自然村庄的政治细胞核,看起来是使村庄社会政治化,其本质却是通过政治意志,来发展他们自己需要的经济。

执政党已然忘却了自己的信仰,他们把经济发展当成信仰,而不是把人民当成信仰。

在共产党的辞典里,”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一切靠劳动人民创造,共产党是人民的公仆。”人民”一词,相当于基督教中的”上帝”一词。毛泽东时代,形成双重崇拜,就是人民崇拜执政党与领袖,而领袖也崇拜人民,毛泽东就喊出了”人民万岁”这样的口号。文革时代形成三个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人民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和平时代,人民应该成为公民,执政党应该成为正常的合法执政者,但现在看来,执政党在精神理念上,还没有真正进入和平时代,对待国际形势与国内事务,没有和平思维,”国内外敌对势力”一词,就证明执政党的战争焦虑。

军队建在连队上,是战争年代的需要,军队由党指挥或军队属于执政党,也是战争年代造成的,中国共产党在反对国民党时,明确反对军队党化,要求军队国家化,这在和平时代应该完全可以做到。不仅军队属于国家,法律更应该属于社会正义,而不能满意于一党政治意志的需要。

以神治国,通过宗教信仰与内心的精神,来管治自己,使每一个人不超越道德底线,宗教精神使道德精神神圣化。

公民社会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工会农会商会,以及无数民间自治组织,这些力量的健康成长,是社会的希望,如果执政党继续做大自己的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等,甚至将文学艺术组织、教育机构均政府化、党化,社会不仅要为此支付巨大成本,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组织都是人治机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需要,都有自己的权力意志,造成社会不稳定,只要细加分析就会发现,正是这些拥有公权力的人,肆意侵犯公民私权,才造成社会基层不稳定,每一个动荡案例背后,都是公权力没有受到制约,超越法律造成的,连公益慈善组织出现一系列严重问题,也是行政化造成的。

这样在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它最终必然以侵蚀民众利益为生存之道,现在所有发生的上访事件与被维稳事件,均与权贵集团侵犯百姓权益有关。如果继续坐大权贵利益,社会必然出现的就不是贫富分化问题,而是社会断裂导致的崩溃与瓦解。

是相信人民与公民社会,还是只相信执政党自己的体系?这是摆在领导人面前的严峻问题,如果将党组织层层设到村庄与私营企业,显然是通过强大的人治力量,来管控公民社会,当公民社会正当的权益被党组织控制,社会是可以带来暂时的稳定,但权贵利益会更加有恃无恐地扩张自己的版图,这样的力量不仅会绑架中央政府,更会倒逼政府,走向反人民的极端。

西周确立的血缘分封制失败了,尽管有血亲力量与礼乐之治,但仍然摆脱不了战乱动荡的命运,自秦至清,既有家族强有力的统治,汉以后又有儒家道德教化,但最终也是崩溃。只相信自己的强权与行政体系,没有权力监督与制约,没有政治文明与公开竞争,没有民主宪政,没有有信仰有责任的公民社会,靠自上而下的集权体系,永远都是一厢情愿,最终害的是国家人民。

执政党应该知道自己的边界,不要无限地扩张自己,执政党在自己的组织能力与行政能力强大之时,应该启动的是政治改革,通过竞争性的竞争体制,来激活自己政党的活力,在未来的政治格局中,通过竞争强大自己,这才能引领国家走向政治文明。

2015-07-01 吴祚来 阅想网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