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之内,贵州遵义两栋居民楼发生垮塌。算上这两起事件,一月之内全国已至少发生5起居民楼垮塌事件,造成至少22人死亡。其中大多数倒塌楼房均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老旧居民楼。早前“中国建筑寿命不过三十年”的论断,似乎正在被验证。
去年奉化塌楼事件发生后,就曾触发了公众警觉,人们发现,近年来发生恶性质量事故的建筑,大量集中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客观上看,对于特定时期、具备特定因素的一批城市住宅楼来说,是这样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迎来了改革开放后第一轮建设高潮,城市建设猛然提速,为解决长期积累的住房短缺,各地以单位自筹或集资等形式,集中修建了一大批“快餐式”的住宅楼,后来大多以“房改房”的面目存续至今。
当时的住房建设仍以解困为主,普遍标准不高,投资也非常受限,工期要求却很紧张,受行政干预较强,但质量监管很弱甚至缺位,施工领域则鱼龙混杂,普遍技术低下。因此这一批房子不约而同的具备下述特征:一是大多为6层左右的高密度住宅;二是大多采用砖混结构;三是大量采用预制楼板;四是各部位能省就省,包括尽量减薄墙体等等。上述先天特征,注定了很多后来发生的事情。
首先,砖混结构整体性差,不利于抗震,也不利于抵御沉降变形,加上毫无整体性可言的预制板楼面,几乎集不利于大成。这种楼越高越危险。
其次是墙体不安全。为达到保温和坚固,北方地区砖砌外墙厚度为“一砖半墙”,而当时为了节约造价,不少新楼减配至“一墙砖”,导致后来大量老房不保温。在内墙上有的减为“半砖墙”,甚至6公分立砖为隔墙(当时还没有轻体墙)。这些体格纤细、整体性不强、但却自重很大的砖墙,全都是致命隐患——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这些缺陷夺命无数。
三是普遍重新装修加大了破坏力度。户型设计的低标准和不合理,引发人们在生活改善后普遍重新装修,而且必须伤筋动骨才能达到提升效果——封阳台、开墙凿洞、打通房间、地面铺瓷砖等等,这些装修改造削弱了结构承重,增加了楼梯负荷,都是砖混结构的大忌,也加速了其成为危房的周期。
四是建筑市场混乱,施工队伍薄弱。由于建筑业务剧增,市场缺乏足够的施工队伍,绝大多数人由农民扔下锄头就上岗,指挥施工的就是包工头,导致很多砌墙质量非常之差,水泥砂浆的配比和凝固养护也常有问题,这都直接使承重结构的理论性能大大打折。加之已经流行偷工减料,本来设计的安全储备就不富裕,包工头们再在水泥、钢筋上动动手脚,结果不堪设想。
五是当时监管非常不完善,乃至完全缺失。我国从1996年才开始全面推行监理制度,而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已经普遍爆出了施工领域的种种乱象,各种规范和监管体系全都处于滞后被动的状态。可以说,抗震、消防、节能、日照、绿化等等一系列强制规范,就是汲取着那一拨建筑的教训慢慢完善的,但是,“那一拨”已成定局。
目前,城镇居民有三分之二依然居住在八九十年代的老房子内,整体搬迁根本不现实。有关方面积极研究和探索对危房的处理方式,大致有三个:一是住户集资,原地重建;二是结合区域规划,纳入新建范围;三是对情况紧迫的危房,政府回购“兜底”。
但就危房改造,也是一堆麻烦事。不仅需本楼及周边居民同意,还涉及小区规划、多部门协调等,这些问题造成了很多危旧楼一直拖着没改造,即使已经开始改造的也是进展缓慢。
有专家总结“四难”:
首先是鉴定难。房屋鉴定和医生看病一样,只能认定当时的情况,很难准确预测未来会不会倒塌、何时倒塌。所以一些居民对鉴定结论心存侥幸。
其次是利益平衡难。住户“狮子大开口”,本来可以加固的楼房,可能会要求重建。同时,住户与周边住户、住户与政府的利益很难平衡,往往耽误处置进程,加剧事故风险。
三是责任主体难确认。二三十年前的房子,当时的业主、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多有变迁,处置时各方相互扯皮、推诿。
四是资金持续投入难。受制于责任主体确认难,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开展的危旧房改造主要靠政府财政投入。但房屋改造资金需求大,单靠政府投入很难持续。
总之,我们面对的就是这种现实。当年的草莽时代里,开发商粗制滥造房子,把利益的肉吃掉了,却留下一个烂摊子,现在问题浮出水面,谁也回避不了。
这是一个人命关天的事情,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无疑,这对各级政府来说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和考验。谁让你是人民的父母官!所以归根到底要由政府统筹研究、通盘考虑。但反过来说,不是由政府来兜底保障,又该由谁来做这个工作呢?
转自:每人娱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评论 *
显示名称 *
邮箱 *
网站
Δ
王钧春:“中国建筑寿命不过30年”正在被验证?
一周之内,贵州遵义两栋居民楼发生垮塌。算上这两起事件,一月之内全国已至少发生5起居民楼垮塌事件,造成至少22人死亡。其中大多数倒塌楼房均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老旧居民楼。早前“中国建筑寿命不过三十年”的论断,似乎正在被验证。
去年奉化塌楼事件发生后,就曾触发了公众警觉,人们发现,近年来发生恶性质量事故的建筑,大量集中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客观上看,对于特定时期、具备特定因素的一批城市住宅楼来说,是这样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迎来了改革开放后第一轮建设高潮,城市建设猛然提速,为解决长期积累的住房短缺,各地以单位自筹或集资等形式,集中修建了一大批“快餐式”的住宅楼,后来大多以“房改房”的面目存续至今。
当时的住房建设仍以解困为主,普遍标准不高,投资也非常受限,工期要求却很紧张,受行政干预较强,但质量监管很弱甚至缺位,施工领域则鱼龙混杂,普遍技术低下。因此这一批房子不约而同的具备下述特征:一是大多为6层左右的高密度住宅;二是大多采用砖混结构;三是大量采用预制楼板;四是各部位能省就省,包括尽量减薄墙体等等。上述先天特征,注定了很多后来发生的事情。
首先,砖混结构整体性差,不利于抗震,也不利于抵御沉降变形,加上毫无整体性可言的预制板楼面,几乎集不利于大成。这种楼越高越危险。
其次是墙体不安全。为达到保温和坚固,北方地区砖砌外墙厚度为“一砖半墙”,而当时为了节约造价,不少新楼减配至“一墙砖”,导致后来大量老房不保温。在内墙上有的减为“半砖墙”,甚至6公分立砖为隔墙(当时还没有轻体墙)。这些体格纤细、整体性不强、但却自重很大的砖墙,全都是致命隐患——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这些缺陷夺命无数。
三是普遍重新装修加大了破坏力度。户型设计的低标准和不合理,引发人们在生活改善后普遍重新装修,而且必须伤筋动骨才能达到提升效果——封阳台、开墙凿洞、打通房间、地面铺瓷砖等等,这些装修改造削弱了结构承重,增加了楼梯负荷,都是砖混结构的大忌,也加速了其成为危房的周期。
四是建筑市场混乱,施工队伍薄弱。由于建筑业务剧增,市场缺乏足够的施工队伍,绝大多数人由农民扔下锄头就上岗,指挥施工的就是包工头,导致很多砌墙质量非常之差,水泥砂浆的配比和凝固养护也常有问题,这都直接使承重结构的理论性能大大打折。加之已经流行偷工减料,本来设计的安全储备就不富裕,包工头们再在水泥、钢筋上动动手脚,结果不堪设想。
五是当时监管非常不完善,乃至完全缺失。我国从1996年才开始全面推行监理制度,而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已经普遍爆出了施工领域的种种乱象,各种规范和监管体系全都处于滞后被动的状态。可以说,抗震、消防、节能、日照、绿化等等一系列强制规范,就是汲取着那一拨建筑的教训慢慢完善的,但是,“那一拨”已成定局。
目前,城镇居民有三分之二依然居住在八九十年代的老房子内,整体搬迁根本不现实。有关方面积极研究和探索对危房的处理方式,大致有三个:一是住户集资,原地重建;二是结合区域规划,纳入新建范围;三是对情况紧迫的危房,政府回购“兜底”。
但就危房改造,也是一堆麻烦事。不仅需本楼及周边居民同意,还涉及小区规划、多部门协调等,这些问题造成了很多危旧楼一直拖着没改造,即使已经开始改造的也是进展缓慢。
有专家总结“四难”:
首先是鉴定难。房屋鉴定和医生看病一样,只能认定当时的情况,很难准确预测未来会不会倒塌、何时倒塌。所以一些居民对鉴定结论心存侥幸。
其次是利益平衡难。住户“狮子大开口”,本来可以加固的楼房,可能会要求重建。同时,住户与周边住户、住户与政府的利益很难平衡,往往耽误处置进程,加剧事故风险。
三是责任主体难确认。二三十年前的房子,当时的业主、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多有变迁,处置时各方相互扯皮、推诿。
四是资金持续投入难。受制于责任主体确认难,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开展的危旧房改造主要靠政府财政投入。但房屋改造资金需求大,单靠政府投入很难持续。
总之,我们面对的就是这种现实。当年的草莽时代里,开发商粗制滥造房子,把利益的肉吃掉了,却留下一个烂摊子,现在问题浮出水面,谁也回避不了。
这是一个人命关天的事情,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无疑,这对各级政府来说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和考验。谁让你是人民的父母官!所以归根到底要由政府统筹研究、通盘考虑。但反过来说,不是由政府来兜底保障,又该由谁来做这个工作呢?
转自:每人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