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人类追求民主法治,捍卫自由人权,由此汇聚为一股宪政大潮,浩浩荡荡而来,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普世价值得到伸张,制度底线予以确立。历经重重苦难的中国,正扬起普世价值的风帆,从“历史三峡”中缓缓驶出。然而,在普世价值已成为常识的今天,有人却害怕普世价值的到来,公然撰文否认普世价值,以“阶级斗争理论”批判普世价值。为此我作出如下回应,以使普世价值深入人心。
一、中国共产党有追求普世价值的历史传统
依据相关历史资料,现就1949年以前中国共产党追求普世价值,渴望民主宪政的言论总结如下:
(一)主权在民是实现民主宪政的根本
1944年2月2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论选举权》,文章指出,公民有否选举权,是评判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主要的标准,真正的民主国家,人民都享有普选权:“选举权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所必须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码的政治权利……如果人民没有选举权,不能选举官吏和代议士,则这个国家决不是民主国家,决不是民治国家……凡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就必须让人民享有选举权。”文章指出,选举必须是真正的普选制:“不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选举权,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选举权。”文章强调选举不能规定什么资格条件:“不仅不应该以资产多寡、地位高下、权力大小为标准,而且也不该以学问优劣、知识多少为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能不能代表人民的意思和利害,是不是为人民所拥护,因而也就只有让人民自己去选择。如果事先限定一种被选举的资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选人,那么纵使选举权没有被限制,也不过把选民做投票的工具罢了。”
1945年9月27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民主的正轨:毫无保留条件地还政于民》,文章再次强调民主国家主权在民的原则。文章指出:“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一个国家是不是实现了民主,执政当局是不是有诚意实现民主,就看他是不是把人民应有的权利,毫不保留地交给人民。”
(二)开放党禁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关键
针对一党独裁的危害,1946年3月30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文章指出:一党独裁,遍地是灾。1944年3月12日周恩来在延安各界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十九周年大会说:“各方面正在讨论这一宪政问题,我们很同意许多方面的意见,我们认为欲实行宪政,必须先实行宪政的先决条件。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刘少奇指出,共产党及其军队“永远不会忘记革命的任务是争取中国的独立自主与人民的民主自由”,因此,“凡是八路军、新四军所到之区域,只要可能的话,就不能不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不能不实行三民主义的政治,不能不建立抗日各阶级的统一战线政权”。如果不建立这种抗日民主政权,就不能赢得抗战的最后胜利。他说:“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污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刘少奇强调,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只要一有可能,当人民的组织已有相当的程度,人民能够选择自己所愿意的人来管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共产党和八路军、新四军就毫无保留地还政于民,将政权全部交给人民所选举的政府来管理。”
1941年10月28日《解放日报》发表文章《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文章指出,一党专制是民主的死敌,党派只有竞争才能生存:“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唯有党治结束之后,全国人才,才能悉力从公,施展其抱负;而各党派人士亦得彼此观摩,相互砥砺,共求进步,发挥政治上最大的效果。有人说,国民党有功民国,不可结束党治,使之削弱。不知国民党今日的弱点,都是在独揽政权之下形成的。当其他党派起来竞争时,国民党只有更加奋勉、添加新血液、振起新精神,日趋进步。因此结束党治,不会使国民党削弱,只会使它加强起来。”
1945年1月28日《新华日报》发表友谷的文章《是不是代用品呢?》,文章指出,一党专政下的所谓国会和舆论是“代用品”:“法西斯国家中也有国会,有舆论,但国会和舆论都在法西斯的统治包办之下——是代用品!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把一党专政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虽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的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
《新华日报》还发表文章,对那些反对民主、维护一党专制的借口进行批驳。针对“国情特殊论”,1944年5月17日《新华日报》发表《民主即科学》一文,指出真理不分国界,民主适宜一切国家。文章说:“科学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国界的……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这和机器工业比手工业生产更好一样,在外国如此,在中国也如此……”针对“稳定压倒一切”论,1946年5月17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谁使中国不能安定?》,文章指出:独裁专制者希望的“安定”,“并不是全中国的安定,并不是全中国人民的安定,而仅仅是他们坐在压迫人民的宝座上的‘安定’。他们那个小集团可以统治全国、为所欲为的‘安定’。”文章指出:“中国人民早已知道什么是拨乱反治的办法了,那就是——停止内战!取消特务!废止国民党的一党专政!”
(三)解除报禁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基础
1945年3月31日《新华日报》发表《新闻自由——民主的基础》,文章指出:“在中国,提起‘新闻自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据统计,国民党政府为管制报纸、通讯社、新闻记者及图书杂志出版事业、书店、印刷所和戏剧电影,颁布了二十九种特别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主张民主的中国报纸,就厄运重重,动辄得咎。”文章收集了许多材料,文章指出,言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有无言论自由是判断民主还是独裁的重要标准:“新闻自由,是民主的标帜;没有新闻自由,便没有真正的民主。”“一个国家,如果其所统治的人民没有起码的说话自由,则其统治必属独裁。而以现时术语称之,则为法西斯的专制,断乎不能是民主。”文章指出:言论出版限制使人民愚昧和无知:“十数年来,因为检查制度的树立,使报纸的使命,未能充分达成……报纸之所提供于国人的,几乎全国一致、千篇一律!”这种做法的“终极的结果,便演成人民的无识和不知”“使人民的脑子一型化、僵化硬化”。文章号召人们不做懦夫,不做奴才,使报纸为民主服务,“我们要建设真正的民主政治,自由世界应从报纸能尽自己的责任、替人民服务、用公正的舆论来监督政府指导政府开始。”
1945年9月1日《新华日报》发表时评《为笔的解放而斗争——“九一”记者节所感》。文章指出,新闻从业者戴着重重的枷锁:“有消息不能报道,有意见不能发表,每天做应声虫,发公式稿,替人圆谎,代人受罪,在老百姓中间造成了‘报纸上的话靠不住’的印象,圆谎八年,把中国新闻事业的声誉和地位作践无余;而使我们羞惭的是在这么长的年月中,中国新闻记者竟默认了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不仅不能用集体的力量来打碎这种铐在手上的链子,挣脱缚在喉间的绳索,居然有不少自称新闻记者的人为这种制度辩护,用国情不同之类的话来替这种制度开脱。”
1946年1月11日《新华日报》发表了陆定一的文章《报纸应革除专制主义者不许人民说话和造谣欺骗人民的歪风》。文章指出:“戈培尔的原则,就是把所有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等完全统制起来,一致造谣,使人民目中所见,耳中所闻,全是法西斯的谣言,毫无例外。到了戈培尔手里,报纸发生了与其原意相反的变化,谣言代替了真实的消息,人民看了这种报纸,不但不会聪明起来,而且反会越来越糊涂。看德国,不是有成千成万人替希特勒去当炮灰么。”文章又指出报纸有两种:“一种是人民大众的报纸,告诉人民以真实的消息,启发人民民主的思想,叫人民聪明起来。另一种是新专制主义者的报纸,告诉人民以谣言,闭塞人民的思想,使人民变得愚蠢。前者,对于社会,对于国家民族,是有好处的,没有它,所谓文明,是不能设想的。后者,则与此相反,它对于社会,对于人类,对于国家民族,是一种毒药,是杀人不见血的钢刀。”
1946年2月18日《新华日报》发表何思敬的文章《出版法应是民间出版事业的自由保障书》,文章指出:“文明国之道路就在于使人民的才智有发展之可能和真正的机会。出版是文明的指标,但文明国决不以其政府出版物而自豪,文明国常以民间出版事业之兴盛而自豪,常以其民间出版物的品质之优良、种数与数量之众多而自豪。”文章还指出:“文明国在宪法中不仅保证人民思想、信仰、言论、出版之自由,而且明文宣告放弃检查制度或禁止采用检查制度。……出版法——真正的出版法就是人民自由出版之保障书,其任务在保障民间的出版事业有自由可享,在使民间的出版事业成为自由的事业,成为人民的自由的机关之一,成为文明的母胎。人类有了文字、纸张、书籍、印刷机、照相术、电报、电影以及各种电传技术等文化财产以来,全靠大多数人民能够自由使用,这批文化财产或印刷文明才算得到了最正当的使用,有了正当发展的机会。人民的自由出版是近代文明的道路;近代文明的道路就是要建设一个进步的民主的幸福的丰富的持久和平的世界;因此,它需要文明的创造,因此它需要文明的批判和自由研究——健全的文明都容许文明的批评,它没有什么经不起文明的批评之理——而文明批判与自由研究就需要不仅在一个民族内而且在诸民族间自由的精神交通,人民的自由出版就是这样一个民族文明创造的交通机关。”
(四)西方经验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参照
中国共产党当时认真对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民主经验。1943年4月15日《新华日报》发表短评《民主主义的利刃——美国的民主传统》,文章指出:“不论程度之深浅,美国是始终保有一种传统精神的国家,那传统就是民主。从华盛顿总统直到林肯总统,美国历次的战争,都是为民主而打的;美国目前所参加的世界反法西斯侵略战争,也就是为民主,应当是为民主。这原因一半是美国的立国是由于人民要求民主而来(独立战争);一半是从这个立国基础,使美国人得到一种体念,就是罗斯福总统对杰斐逊所下的评语:“杰斐逊对于人类之所相信者与今日之所相信者同:彼与吾人同信人类有自治之能力;任何帝王暴君独裁者之统治人类,均不若彼等之自治。”这信念是美国两百多年民主政治的结论,不但是教训着美国人民,而且应当是全世界人类的教训。”毛泽东要求“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他应当对他遇到的每一个中国人谈论民主。美国官员应当对中国官员谈论民主。”毛泽东强调中国人尊重美国人的民主理念,鲜明地提出:“我们并不害怕民主的美国影响,我们欢迎它。”
1943年7月4日《新华日报》发表纪念文章《民主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文章指出:“每年这一天,世界上每个善良而诚实的人都会感到喜悦和光荣;自从世界上诞生了这个新的国家之后,民主和科学才在自由的新世界里种下了根基。”1944年7月4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美国国庆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节日》。社论指出:“民主的美国已经有了它的同伴,孙中山的事业已经有了它的继承者,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的势力。我们共产党人现在所进行的工作,乃是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等早已在美国进行过了的工作……在庆祝美国国庆的今天,我们相信,与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等过去的工作一样,与罗斯福、华莱士现在的工作一样,我们的奋斗只能得到一个结果——胜利。”
每逢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的诞生日,《新华日报》也常发表纪念文章。1945年4月13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纪念杰斐逊先生》,文章指出: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和倡导的《权利法案》,早已“成为整个民主世界的基本观念了。人有天赋的人权,人的自由与尊严不该为不正势力所侵犯与亵渎,人民是政府的主人而不是奴隶……这从十八世纪以来,应该早已经是全人类共知公认的常识了。可是,在今天,在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世界上还有根本不承认人民权利的法西斯蒂,还有企图用不正暴力来强使人民屈服的暴君魔鬼,还有想用一切丑恶卑劣的方法来箝制人民自由、剥夺人民权利的‘法规’,‘条例’,‘体制’;还有想用‘民主’的外衣来掩藏法西斯本体的魔术家和骗子,那么我们在今天这个民主先锋的诞生的日子,就格外觉得自己的责任的重大,也就格外觉得杰斐逊先生精神的崇高与伟大了。”
二、“三权分立”乃普世价值已成为人类社会常识
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最早提出三权分立学说的是英国哲学家洛克,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即司法权)和外交权。他认为:“对人类的弱点来说,权的诱惑是太大了,在同一人的手里既有立法之权,又有执法之权,就不免使他们不遵守自己所制定的法律。”在洛克的影响下,孟德斯鸠提出了完整的分权学说,他把政权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孟德斯鸠指出:“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民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权力”,“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决私人犯罪或讼争权,则一切便都完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约学说,被称为人类政治生活中的“牛顿定理”。人类社会发展经验证实,唯有司法权、立法权与行政权形成三权分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力滥用问题。清末洋务派领代表人物张之洞在《劝学篇》中道:“西学之中,西艺非要,西政最要”,“政尤急于艺”。张之洞认为,中国文化要从西方吸取的,科学技术并不重要,重要的倒是西方政治制度。当前政治体制改革已无路可退,只有顺应世界宪政大潮向前推进。
三、为什么有人如此害怕普世价值的到来?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果,有人称之为“中国奇迹”。为此,经济学家陈志武认为:“如果把中国过去30年的发展、过去150年的发展放在全世界的大框架做横向比较,并考虑到同期间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国际秩序状况,我们会发现,过去30年的发展于其说是中国的奇迹,还不如说是世界带来的奇迹。如果靠模仿也能给中国带来奇迹,那恰恰说明西方过去500年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所建立的世界秩序的厉害。”针对靠模仿而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已故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曾冷静地提出“后发劣势”理论,他指出:“正因为后发国家可以轻便地模仿,一下就能快速搞经济,所以,后发国家会缺乏动力改革自己的制度。正由于来得太轻松、能以技术替代制度变革,就没动力在根本性制度上做有利于长久发展的变革,结果牺牲了长久繁荣的机会,后发便利反成了劣势。”严峻的社会现实揭示,正是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经济改革的成果正在被不受约束的掌权者们吞噬,造就了中国的特权集团,出现了制度性腐败,具体表现为:
(一)政府财富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国民财富的增长速度,政府过度占有社会财富。
2007年,世界银行发布了二份极具震撼力的报告。第一份关于俄罗斯经济状况的报告指出,俄罗斯经济增长是符合穷人利益的经济增长。第二份报告涉及中国,中国在2001年至2005年间,中国经济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但13亿人口中最贫穷的10%的人口实际收入却下降了2.4%。中国30年的高速发展,积累了大量财富。从1995年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1.2倍。在中国,超过76%的资产是政府拥有的,民间只有不到25%的资产。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曾载文披露,2004年中国公车消费4085亿元,公款吃喝2000亿元,公费出国3000亿元,中国每年“三公消费”近9000亿元。因此,在政府过度占有社会财富,政府支出不受纳税人有效监督的情况下,纳税人事实上在用自己的血汗钱供养着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
(二)社会财富通过权力寻租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趋势加剧。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撰写的《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研究报告摘要指出:根据恩格尔系数和其他一些消费特征进行初步推算,高收入阶层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目前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而不是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的9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不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推算的21倍。中国实际收入差距要远大于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的水平。由于数据不充分,难以重新计算基尼系数,但肯定会明显高于世界银行计算的0.45的水平。在中国城镇高收入居民中存在大量灰色收入,这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包括金融腐败、土地收益流失、企业用于行贿的旅行和娱乐支出、垄断行业灰色收入等,数额已接近3万亿元,占了4.4万亿元遗漏收入的大部分。这说明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存在巨大漏洞和严重制度缺陷。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
(三)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不公日益突出,并呈现固定化和代际传递趋势。
“基尼系数”是衡量一个国家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若系数超过0.4表示社会处于危机状态。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5年的统计数字,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另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127个国家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测量指标,中国与几个拉美和非洲国家并列于第95位,列入少数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很高的国家之一。王春光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撰文《警惕我国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和固定化问题》指出:对2001年十大阶层的目前收入与过去收入之比较,我国的贫富两个阵营已经成型,私营企业主的高收入地位和农业劳动者的低收入地位没有因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特别是私营企业主们在其小时候的家庭收入就比其他阶层的家庭收入高,而农业劳动者在其小时候的家庭收入也是最低的,这明显地透露出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迹象。在两个已然成型的贫富群体的格局下,贫富的代际传递也有了相应的依托:富者更富,富者的后代承受着富者的遗产和资源,同样贫者的后代也只能继续忍受着贫穷的煎熬。在这里,市场机制的作用、体制的缺陷、社会结构的惯性以及价值观念的影响,进一步促成了贫富差距的代际传递。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在《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问题研究》一文中指出:根据《国际统计年鉴2004》、《2004年人类发展报告》、《中国统计年鉴2003》的数据或其中相关数据整理和计算,中国现实社会中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呈现出一种颠倒的状况,十分不合理。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是直接关乎基本民生的头等大事,但是由于政府在自身定位方面的错位,我们国家在这些方面公共投入的比例却小得可怜。从世界主要国家情况的比较来看,中国在这方面的投入比例是最低的,这进一步固化业已扩大的贫富差距。
综上分析,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改革三十年来,现行体制为特权集团(包括某些掌权者)攫取改革成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特权集团(包括某些掌权者)为了不失去已经获得以及将要获得的利益,不仅丧失进一步改革现行体制的动力,而且害怕普世价值的到来,害怕建立在普世价值基础之上的宪政制度的实现。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正在开展,我认为改革更需要反思而不仅仅是纪念,评判改革需要以普世价值为标准,重新凝聚改革共识需要以普世价值为基础,期望普世价值成为全体公民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