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能否认中国社会弥漫着厚重的暴戾之气,这不仅从多年来高发的群体性事件及近年中接连爆出的各种暴力性事件可以明显感知,而且从网络留言中充斥的谩骂声、约架声、杀伐声,也能处处闻到浓烈的火药味。一个素以崇尚礼义,倡导中庸的民族,怎么今天出现这种戾气横生、好骂喜斗的粗野蛮荒情景?这种中国社会暴戾的情绪应该也是中国社会和平转型绕不开的课题。
一、惊心的变化
日前因节庆与亲戚结婚而前往湖南永州乡下“吃酒”,碰到了永州零陵地区大庆坪乡石溪岭村的几位村民,席间他们绝望的情绪使我深为震惊。他们在酒桌上原本不多的话语,却集中于谈论一些暴力事件,显示着他们的关注与兴奋点。他们不时流露出的“这样搞法,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们活不下去了,难道他们就能活?”,“这样搞,不杀人那才怪了!”—-
这些生活于唐朝柳宗元流放之地的边民,原本是宁可被“异蛇”咬死,也没有考虑过反抗的良民,今天怎么变得如此刁蛮甚至暴戾?这些村民几十年前我就接触过,就是在那缺吃少穿的年月,也没见他们心情如此灰暗。他们那种温良谦恭、勤劳朴实、乐天随命的性格,就算遭逢天灾或人祸都没有改变,而现在他们言谈中何以充斥着这种愤懑、绝望,甚至流露出想杀人报复的极端情绪?那么,是什么促使这些原本平和的村民近年来发生如此大的性情变化呢?带着这种疑问,我跟他们进行了详细的交谈。
据了解,其实这些村民现在的生活条件都不错。村中绝大多数人家已经在村附近的公路两边盖了新的两层或三层楼房。就是那种楼顶可晒稻谷,楼下可停车,可办酒席,二楼住人,总面积大概有二三百平米的楼房。少数没有盖楼房的,家中瓦房也都修整得很宽敞。并且村中很多人家还买了摩托车或家用小四轮(就是能拉货,又可坐人的那种),还有的甚至买了小车。单看住房、交通状况,就可知道他们的生活与十几年前确有大的改善。 既然物质生活条件今非昔比,那么精神上怎么反而变得消沉、暴戾?
通过聊天,我了解到他们近年来的一些郁结于心的痛楚,源自一场摧毁他们生活信心的官司,随着这场官司的进程,村民走过了由希望到失望,最后到绝望的心路历程。这些村民其实很怕打官司,在当地农村,根深蒂固的意识是“民不与官斗”。这些村民从来不想找人麻烦,也担心别人找他们麻烦,更害怕招惹官司,世代谨小慎微甚至战战兢兢地生活是他们的常态。然而,就是这样,他们还是没能躲开一场最终导致他们心性大变,以致感到生而无趣,竟然出现想以死来解脱的厄运。
二、并不复杂的官司
那是2006年,邻村大庆坪将石溪岭一块疏于管理的荒山给卖了,直到有人在荒山的路边盖楼,石溪岭村民才发现。当时村民就要求对方停工。大概对方早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而先作了准备。结果大庆坪村村民来个恶人先告状,一下就请来零陵区调纠办的人,进行裁决。调纠办在并没有与当事方石溪岭村“调纠”情况下,(据石溪岭村民说都没有找他们了解情况),就下了个处理决定,将一片原本石溪岭有山林权证的荒山划给了大庆坪村。这下石溪岭村民受到了伤害,于是被迫起来依法抗争。
石溪岭村民通过对调纠办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在永州市政府作出要求零陵区政府调纠办重新下裁决后,调纠办负责人居然重抄了一下第一份决定书,就当作重新作出决定了。村民无奈之下,只好将调纠办诉诸法院。零陵区法院一审也作出了要求调纠办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判决。但调纠办上诉至永州市法院。永州市法院再次作出要求零陵调纠办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判决。然而,零陵调纠办竟然再次在完全不改变第一次裁决的实质下,只作了几个文字上的改动,就第三次下发了裁决,这样那荒山仍然被划给大庆坪。
面对调纠办如此公然玩弄文字游戏,将村民视同可以任意玩弄的傻子,拒不改正第一次裁决,极大刺伤了村民的感情,村民只好再次向法院上诉。这时时间已经进入了2009年。然而,这第二轮上诉时,零陵区法院却在证据完全相同情况下,居然推翻自身原来的判决,转而作出维护调纠办裁决的判决。这样一来,村民更傻眼了。同样一件事,怎么隔了点时间,就完全变到了反面?村民开始变得迷茫起来。
据村民理解,零陵区法院应该受到了政府“打招呼”。在第一次根据事实判决后,可能政府就出面找了法院,这样到再次审理时,法院哪还敢按照事实来判?自然维护政府裁决了。这当然很伤村民的心,但当时村民依然没有绝望。千百年的“青天”意识,广泛流传于民间的包拯故事,让村民相信总会有说理的地方,总会有主持公道的清官。于是他们振作精神,作出奉陪到底的决定,向零陵区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村民认为,零陵区政府管不了永州市法院了,这样可以得到公正判决。
果然永州市法院这次没有让村民失望,作出了要求零陵区法院重审的判决。然而,这样案子又回到了零陵区法院,又属于零陵区政府管辖的地盘了。最后,果如村民所担心的,零陵区法院坚持维护调纠办的裁决。村民只好再次上诉到永州市法院。结果最后永州市中级法院居然在相同证据下作出了完全颠覆自己此前判决的维持零陵区法院判决的终审判决。这下村民傻眼了,也彻底绝望了。
三、由希望到失望,终至绝望
这些原本不懂多少法律知识的村民,经过这几年的折腾,已经对有关山岭土地的法律政策熟识得很了。他们不仅自己努力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而且还到处找法律人士请教,还上访到永州、长沙、乃至北京有关部门。在诉讼过程中,他们不仅一次次将调纠办提供的错误证据指出,而且依法提起回避申请(但屡屡不被采纳),还将大庆坪村的分山合约通过司法鉴定出是无效的。如此等等努力,将调纠办原本就严重不足的证据,更是排除得没有了什么合法有效能拿上台面的东西了。这样一来,石溪岭村民原本应该高兴,可以坐等公正判决了。然而,事实却是,调纠办拒不更改第一次裁决,而零陵法院也无视证据,公然作出维护调纠办的判决。这使石溪岭村民的心一滴滴地淌血,一次次地下沉,一分分地变冷。他们由迷茫到焦虑,由失望到绝望,由满怀信心到心灰意冷,同时他们的胸中也日益填充起激愤。在2014年春节前,村民们被法官约去调解时,他们就感到某种不祥。后来到10月终审判决下来,居然法院在相同证据下自我否定,一改先前“驳回”而变成“维持”,击碎了村民长期来对法院会维护公正的期望。
这场由政府调纠办单方错误裁决而起,后又拒不遵照法院判决而三次重复同一裁决,到零陵法院被迫改变自己第一次判决,转而维护调纠办裁决,最后到永州法院也不得不推翻自己之前判决而依从政府裁决的过程,写真了中国权力主导司法的关系,力证了权大于法的现实。
至于法院为什么会在有山林权证等证据与严重缺乏证据的双方对决前,反而维护证据严重不足的一方?村民们认为原因有如下几方面:其一、零陵区调纠办代表着政府裁决,政府不能错,错了就有失颜面,就得有人承担责任,所以长期来政府从来“不会错”,也从来不认错,于是政府坚决不改调处决定,法院最后只能自己改了;其二、对方请的律师与零陵区法院主审法官及永州市法院审判该案的庭长是同一个地方的,他们三人是老乡,原本很熟;其三、零陵区法院与永州市法院毕竟都是同一系统,无法那么决绝坚持否定下级法院判决;其四、永州市法院所在地,包括整个永州市机构都在零陵区的地盘,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其五、其中参与办理该案的公职人员个人问题。如零陵调纠办直接办理该案的一个主任,也就是个科级干部,居然在永州市开着价值800多万的酒楼。当然在村民提出质疑后,他将酒楼转让了出去。这样的官员能保证是清白的吗?如此种种问题,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证据被抛开了,法院维护了政府权威,支持了政府裁决。村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有山林权证的山岭就成了别人的,这种绝望与痛苦真是使村民难胜其重!
从整个案子的进程来看,就是作为普通稍有理智的民众,也能看出其中一些难合情理,无法解释的问题:零陵区法院与永州市法院都曾作出要求零陵调纠办重新作出裁决的判决,但调纠办为什么能反复作出相同裁决?这是否违反法院判决?是否有恶意执法之嫌?零陵区法院在相同证据下最后这次判决完全推翻自己此前判决,作出维护调纠办裁决的判决,这种前后相反,自我否定,究竟是什么原因?是否有损法律的严肃性、一贯性与权威性?
带着这些无法解开的疑团,村民陷入了深度焦虑、绝望中。在这场历时9年的官司中,村民先是对政府调纠办个别公职人员失望,但认为那是个别人的事;之后在调纠办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作出相同决定下,村民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出了问题;之后零陵区法院推翻自己判决,转而支持政府裁决,村民看到法院也有问题;到最后永州市法院也颠覆自己先前判决,转而终审维护政府裁决时,村民认识到法院、法律也靠不住。这个由对人的失望,到对政府的失望,再到对法院、法律的失望,让村民讨还公平正义的努力走入了绝境。期间,他们也向所有能想到的部门投诉、信访,乃至进一步上访,结果都是落空。这种村民为讨还山岭,寻求公正,穷尽途径却不得的状况,击碎村民遁理守法安身立命之规则,熄灭了村民对人、对权、对法之信心,断绝了村民从政府、从法院讨回公平正义之念想。在这种讨还自己权利走入穷途末路之际,村民固有的“有理走遍天下”的价值理念被摧毁,村民的情绪也一步步由平和走向暴躁,由友善走入敌意,由乐天随命步入怨天尤人,进而陷入绝望、愤懑,并在不知不觉中生长出暴戾之气。
四、尊严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需求
据村民自己说:“仅仅就那点荒山,其实根本不值几个钱。村中青壮年一年外出打工挣回的钱都比那整个荒山能卖出的钱还多。我们9年与调纠办打官司,几个村代表在省吃俭用下的路费、食宿费、资料、邮电等等就花了近三十万。这个钱都比那荒山所值的钱要多得多。 我们之所以要这样争,当然不是为了钱的问题。而是为了个理,为了个公道,也为了个面子,为了个尊严问题。如果一个明明是我们自己的山,就这样白白地看着让人划走了,那以后村民在附近乡民中就再抬不起头了,别人会说我村人无能。这样甚至附近的女孩都不愿往我村嫁了。还有子孙后代出来,说起这个山的事,会责怪我们无能,眼看自己的山被人抢走,也争不回来,那样我们脸往哪搁啊!我们就是死后也无颜面对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啊!如果就这样被抢走,那这个世界天理何在?”
村民还说:“我们也曾表示愿意谦让点,因为毕竟是乡里乡亲的,得饶人处且饶人嘛。对那些已经被卖出的地并在盖房了的,我们就算了,也不追究了。毕竟我们曾经疏于管理,也有责任。只要调纠办认个工作有疏忽,依照法院判决重新作个裁决,我们甚至再多让点山出来,都没问题。但是,就是我们这样退让,调纠办都不更改最初决定,坚持不认为自己工作有疏忽,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还据说若认错,可能会影响个人工作与政府威信?难道这种坚持错误就赢得了威信?他们调纠办为了保面子,保工作,保所谓政府威信,就可以如此糟蹋我们?胡搞我们的山岭,想怎么划就怎么划。这还有王法天理吗?这还把我们当人吗?还当我们存在不存在?还让不让人活?他们这是进了堂屋又进伙房,进了伙房还要砸锅碗。真是欺人太甚,诚心将我们往绝路上逼,不想让我们活了。他们既然不给我们活,那大家就都别活好了。我们既然被逼上绝路,那他们凭什么活得那么舒坦?”
五、公平正义之根
这种“我们既然被逼上绝路,那他们凭什么活得那么舒坦?”的追问,承载着多少绝望、无助、幽怨,也蓄积着多少愤懑、暴戾。石溪岭村民的遭遇,显然不是特例。单看看永州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母亲为维护幼女被奸污后的权利而遭劳教的唐慧事件,法院因判决不公而导致保卫干事持枪进法院扫射事件,因交通收费不公而致珠山堵路烧车事件等等。这一系列令人震惊,一度引起世界关注的事件,内中无不包含着含冤受屈,绝望无助,最后被逼走向极端而暴发报复的辛酸情由。还有近年来各种群体性甚至个体性暴力事件,其中许多都有类似石溪岭村民被一步步逼入绝境的情况。
当然,制造任何伤及无辜的暴力事件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是针对“有辜”者的暴力也是应该否定的,毕竟现代文明社会必须告别那种以暴易暴,而必须坚守以法断是非,以理明对错,通过法庭或政府的裁决来了结纷争。然而,当法庭与政府失之公允,没能担当起公平正义的裁决职份时,民众何以依托?公平正义哪里寻求?
我们看到今日中国社会日益弥漫的戾气,这种社会情绪上的“雾霾”,严重地毒化着社会生态,影响着社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威胁着社会稳定。
导致社会戾气横生的根由是民心的绝望,而导致民心绝望的根由是公平正义不彰,而公平正义不彰的根由是担当裁决事务是非对错机制的权力机构失责变节,甚至成为制造不公不义的黑手。当民众无事时,大家平安相处,当碰到一点事时,民众居然在这个社会找不到说公道话的地方,更没有出来主持公道的机构。这样导致受屈者无处伸冤、求告无门,而施屈者肆意妄为、无所顾忌的局面。
长此以往,社会退化到比强拳,赛厚黑,逞恨毒的蛮荒时代。出现拳头就是真理,金钱就是正义。社会强暴者日益有恃无恐,横行霸道,而弱势者穷途末路,含冤受辱。如此一来,社会必至绝望弥漫,怨愤郁结,仇恨丛生,民众性情渐失平和,而趋向蛮横,整个社会暴戾之气盛行。当社会绝望、怨愤与暴戾之气达致一定程度,势如火山岩浆,汇聚蕴酿,爆发之能量日益强盛,终将一日,破封摧固,喷薄而出,势必造成社会震荡,玉石俱焚。而这种全局性灾难,在社会暴戾之气日益高涨中,我们似乎隐隐听到临近的脚步声。
通过永州石溪岭村民在与政府调纠办打官司中的心路变化历程,我们能看到社会一些民众如何一步步被逼入绝境而失去平和,走入暴戾的心性变化身影。在这个历程中,我们应该深刻反省维系社会公平正义,以保持民众平安、希望与信心的制度建设问题。只有建立起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机制,只有承担保护公平正义的政府与司法机构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让每个案件都能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使民众真正感到公平正义的存在,才能有效化解民众的怨愤,医治社会绝望情绪,从而从源头上阻断暴戾之气的滋生与漫延,为社会和谐稳定筑起坚实的平台。
原文来源:共识网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china/gqmq/20150114118953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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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邦:公平正义是消解社会暴戾之气的良药
无人能否认中国社会弥漫着厚重的暴戾之气,这不仅从多年来高发的群体性事件及近年中接连爆出的各种暴力性事件可以明显感知,而且从网络留言中充斥的谩骂声、约架声、杀伐声,也能处处闻到浓烈的火药味。一个素以崇尚礼义,倡导中庸的民族,怎么今天出现这种戾气横生、好骂喜斗的粗野蛮荒情景?这种中国社会暴戾的情绪应该也是中国社会和平转型绕不开的课题。
一、惊心的变化
日前因节庆与亲戚结婚而前往湖南永州乡下“吃酒”,碰到了永州零陵地区大庆坪乡石溪岭村的几位村民,席间他们绝望的情绪使我深为震惊。他们在酒桌上原本不多的话语,却集中于谈论一些暴力事件,显示着他们的关注与兴奋点。他们不时流露出的“这样搞法,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们活不下去了,难道他们就能活?”,“这样搞,不杀人那才怪了!”—-
这些生活于唐朝柳宗元流放之地的边民,原本是宁可被“异蛇”咬死,也没有考虑过反抗的良民,今天怎么变得如此刁蛮甚至暴戾?这些村民几十年前我就接触过,就是在那缺吃少穿的年月,也没见他们心情如此灰暗。他们那种温良谦恭、勤劳朴实、乐天随命的性格,就算遭逢天灾或人祸都没有改变,而现在他们言谈中何以充斥着这种愤懑、绝望,甚至流露出想杀人报复的极端情绪?那么,是什么促使这些原本平和的村民近年来发生如此大的性情变化呢?带着这种疑问,我跟他们进行了详细的交谈。
据了解,其实这些村民现在的生活条件都不错。村中绝大多数人家已经在村附近的公路两边盖了新的两层或三层楼房。就是那种楼顶可晒稻谷,楼下可停车,可办酒席,二楼住人,总面积大概有二三百平米的楼房。少数没有盖楼房的,家中瓦房也都修整得很宽敞。并且村中很多人家还买了摩托车或家用小四轮(就是能拉货,又可坐人的那种),还有的甚至买了小车。单看住房、交通状况,就可知道他们的生活与十几年前确有大的改善。 既然物质生活条件今非昔比,那么精神上怎么反而变得消沉、暴戾?
通过聊天,我了解到他们近年来的一些郁结于心的痛楚,源自一场摧毁他们生活信心的官司,随着这场官司的进程,村民走过了由希望到失望,最后到绝望的心路历程。这些村民其实很怕打官司,在当地农村,根深蒂固的意识是“民不与官斗”。这些村民从来不想找人麻烦,也担心别人找他们麻烦,更害怕招惹官司,世代谨小慎微甚至战战兢兢地生活是他们的常态。然而,就是这样,他们还是没能躲开一场最终导致他们心性大变,以致感到生而无趣,竟然出现想以死来解脱的厄运。
二、并不复杂的官司
那是2006年,邻村大庆坪将石溪岭一块疏于管理的荒山给卖了,直到有人在荒山的路边盖楼,石溪岭村民才发现。当时村民就要求对方停工。大概对方早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而先作了准备。结果大庆坪村村民来个恶人先告状,一下就请来零陵区调纠办的人,进行裁决。调纠办在并没有与当事方石溪岭村“调纠”情况下,(据石溪岭村民说都没有找他们了解情况),就下了个处理决定,将一片原本石溪岭有山林权证的荒山划给了大庆坪村。这下石溪岭村民受到了伤害,于是被迫起来依法抗争。
石溪岭村民通过对调纠办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在永州市政府作出要求零陵区政府调纠办重新下裁决后,调纠办负责人居然重抄了一下第一份决定书,就当作重新作出决定了。村民无奈之下,只好将调纠办诉诸法院。零陵区法院一审也作出了要求调纠办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判决。但调纠办上诉至永州市法院。永州市法院再次作出要求零陵调纠办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判决。然而,零陵调纠办竟然再次在完全不改变第一次裁决的实质下,只作了几个文字上的改动,就第三次下发了裁决,这样那荒山仍然被划给大庆坪。
面对调纠办如此公然玩弄文字游戏,将村民视同可以任意玩弄的傻子,拒不改正第一次裁决,极大刺伤了村民的感情,村民只好再次向法院上诉。这时时间已经进入了2009年。然而,这第二轮上诉时,零陵区法院却在证据完全相同情况下,居然推翻自身原来的判决,转而作出维护调纠办裁决的判决。这样一来,村民更傻眼了。同样一件事,怎么隔了点时间,就完全变到了反面?村民开始变得迷茫起来。
据村民理解,零陵区法院应该受到了政府“打招呼”。在第一次根据事实判决后,可能政府就出面找了法院,这样到再次审理时,法院哪还敢按照事实来判?自然维护政府裁决了。这当然很伤村民的心,但当时村民依然没有绝望。千百年的“青天”意识,广泛流传于民间的包拯故事,让村民相信总会有说理的地方,总会有主持公道的清官。于是他们振作精神,作出奉陪到底的决定,向零陵区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村民认为,零陵区政府管不了永州市法院了,这样可以得到公正判决。
果然永州市法院这次没有让村民失望,作出了要求零陵区法院重审的判决。然而,这样案子又回到了零陵区法院,又属于零陵区政府管辖的地盘了。最后,果如村民所担心的,零陵区法院坚持维护调纠办的裁决。村民只好再次上诉到永州市法院。结果最后永州市中级法院居然在相同证据下作出了完全颠覆自己此前判决的维持零陵区法院判决的终审判决。这下村民傻眼了,也彻底绝望了。
三、由希望到失望,终至绝望
这些原本不懂多少法律知识的村民,经过这几年的折腾,已经对有关山岭土地的法律政策熟识得很了。他们不仅自己努力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而且还到处找法律人士请教,还上访到永州、长沙、乃至北京有关部门。在诉讼过程中,他们不仅一次次将调纠办提供的错误证据指出,而且依法提起回避申请(但屡屡不被采纳),还将大庆坪村的分山合约通过司法鉴定出是无效的。如此等等努力,将调纠办原本就严重不足的证据,更是排除得没有了什么合法有效能拿上台面的东西了。这样一来,石溪岭村民原本应该高兴,可以坐等公正判决了。然而,事实却是,调纠办拒不更改第一次裁决,而零陵法院也无视证据,公然作出维护调纠办的判决。这使石溪岭村民的心一滴滴地淌血,一次次地下沉,一分分地变冷。他们由迷茫到焦虑,由失望到绝望,由满怀信心到心灰意冷,同时他们的胸中也日益填充起激愤。在2014年春节前,村民们被法官约去调解时,他们就感到某种不祥。后来到10月终审判决下来,居然法院在相同证据下自我否定,一改先前“驳回”而变成“维持”,击碎了村民长期来对法院会维护公正的期望。
这场由政府调纠办单方错误裁决而起,后又拒不遵照法院判决而三次重复同一裁决,到零陵法院被迫改变自己第一次判决,转而维护调纠办裁决,最后到永州法院也不得不推翻自己之前判决而依从政府裁决的过程,写真了中国权力主导司法的关系,力证了权大于法的现实。
至于法院为什么会在有山林权证等证据与严重缺乏证据的双方对决前,反而维护证据严重不足的一方?村民们认为原因有如下几方面:其一、零陵区调纠办代表着政府裁决,政府不能错,错了就有失颜面,就得有人承担责任,所以长期来政府从来“不会错”,也从来不认错,于是政府坚决不改调处决定,法院最后只能自己改了;其二、对方请的律师与零陵区法院主审法官及永州市法院审判该案的庭长是同一个地方的,他们三人是老乡,原本很熟;其三、零陵区法院与永州市法院毕竟都是同一系统,无法那么决绝坚持否定下级法院判决;其四、永州市法院所在地,包括整个永州市机构都在零陵区的地盘,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其五、其中参与办理该案的公职人员个人问题。如零陵调纠办直接办理该案的一个主任,也就是个科级干部,居然在永州市开着价值800多万的酒楼。当然在村民提出质疑后,他将酒楼转让了出去。这样的官员能保证是清白的吗?如此种种问题,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证据被抛开了,法院维护了政府权威,支持了政府裁决。村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有山林权证的山岭就成了别人的,这种绝望与痛苦真是使村民难胜其重!
从整个案子的进程来看,就是作为普通稍有理智的民众,也能看出其中一些难合情理,无法解释的问题:零陵区法院与永州市法院都曾作出要求零陵调纠办重新作出裁决的判决,但调纠办为什么能反复作出相同裁决?这是否违反法院判决?是否有恶意执法之嫌?零陵区法院在相同证据下最后这次判决完全推翻自己此前判决,作出维护调纠办裁决的判决,这种前后相反,自我否定,究竟是什么原因?是否有损法律的严肃性、一贯性与权威性?
带着这些无法解开的疑团,村民陷入了深度焦虑、绝望中。在这场历时9年的官司中,村民先是对政府调纠办个别公职人员失望,但认为那是个别人的事;之后在调纠办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作出相同决定下,村民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出了问题;之后零陵区法院推翻自己判决,转而支持政府裁决,村民看到法院也有问题;到最后永州市法院也颠覆自己先前判决,转而终审维护政府裁决时,村民认识到法院、法律也靠不住。这个由对人的失望,到对政府的失望,再到对法院、法律的失望,让村民讨还公平正义的努力走入了绝境。期间,他们也向所有能想到的部门投诉、信访,乃至进一步上访,结果都是落空。这种村民为讨还山岭,寻求公正,穷尽途径却不得的状况,击碎村民遁理守法安身立命之规则,熄灭了村民对人、对权、对法之信心,断绝了村民从政府、从法院讨回公平正义之念想。在这种讨还自己权利走入穷途末路之际,村民固有的“有理走遍天下”的价值理念被摧毁,村民的情绪也一步步由平和走向暴躁,由友善走入敌意,由乐天随命步入怨天尤人,进而陷入绝望、愤懑,并在不知不觉中生长出暴戾之气。
四、尊严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需求
据村民自己说:“仅仅就那点荒山,其实根本不值几个钱。村中青壮年一年外出打工挣回的钱都比那整个荒山能卖出的钱还多。我们9年与调纠办打官司,几个村代表在省吃俭用下的路费、食宿费、资料、邮电等等就花了近三十万。这个钱都比那荒山所值的钱要多得多。 我们之所以要这样争,当然不是为了钱的问题。而是为了个理,为了个公道,也为了个面子,为了个尊严问题。如果一个明明是我们自己的山,就这样白白地看着让人划走了,那以后村民在附近乡民中就再抬不起头了,别人会说我村人无能。这样甚至附近的女孩都不愿往我村嫁了。还有子孙后代出来,说起这个山的事,会责怪我们无能,眼看自己的山被人抢走,也争不回来,那样我们脸往哪搁啊!我们就是死后也无颜面对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啊!如果就这样被抢走,那这个世界天理何在?”
村民还说:“我们也曾表示愿意谦让点,因为毕竟是乡里乡亲的,得饶人处且饶人嘛。对那些已经被卖出的地并在盖房了的,我们就算了,也不追究了。毕竟我们曾经疏于管理,也有责任。只要调纠办认个工作有疏忽,依照法院判决重新作个裁决,我们甚至再多让点山出来,都没问题。但是,就是我们这样退让,调纠办都不更改最初决定,坚持不认为自己工作有疏忽,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还据说若认错,可能会影响个人工作与政府威信?难道这种坚持错误就赢得了威信?他们调纠办为了保面子,保工作,保所谓政府威信,就可以如此糟蹋我们?胡搞我们的山岭,想怎么划就怎么划。这还有王法天理吗?这还把我们当人吗?还当我们存在不存在?还让不让人活?他们这是进了堂屋又进伙房,进了伙房还要砸锅碗。真是欺人太甚,诚心将我们往绝路上逼,不想让我们活了。他们既然不给我们活,那大家就都别活好了。我们既然被逼上绝路,那他们凭什么活得那么舒坦?”
五、公平正义之根
这种“我们既然被逼上绝路,那他们凭什么活得那么舒坦?”的追问,承载着多少绝望、无助、幽怨,也蓄积着多少愤懑、暴戾。石溪岭村民的遭遇,显然不是特例。单看看永州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母亲为维护幼女被奸污后的权利而遭劳教的唐慧事件,法院因判决不公而导致保卫干事持枪进法院扫射事件,因交通收费不公而致珠山堵路烧车事件等等。这一系列令人震惊,一度引起世界关注的事件,内中无不包含着含冤受屈,绝望无助,最后被逼走向极端而暴发报复的辛酸情由。还有近年来各种群体性甚至个体性暴力事件,其中许多都有类似石溪岭村民被一步步逼入绝境的情况。
当然,制造任何伤及无辜的暴力事件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是针对“有辜”者的暴力也是应该否定的,毕竟现代文明社会必须告别那种以暴易暴,而必须坚守以法断是非,以理明对错,通过法庭或政府的裁决来了结纷争。然而,当法庭与政府失之公允,没能担当起公平正义的裁决职份时,民众何以依托?公平正义哪里寻求?
我们看到今日中国社会日益弥漫的戾气,这种社会情绪上的“雾霾”,严重地毒化着社会生态,影响着社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威胁着社会稳定。
导致社会戾气横生的根由是民心的绝望,而导致民心绝望的根由是公平正义不彰,而公平正义不彰的根由是担当裁决事务是非对错机制的权力机构失责变节,甚至成为制造不公不义的黑手。当民众无事时,大家平安相处,当碰到一点事时,民众居然在这个社会找不到说公道话的地方,更没有出来主持公道的机构。这样导致受屈者无处伸冤、求告无门,而施屈者肆意妄为、无所顾忌的局面。
长此以往,社会退化到比强拳,赛厚黑,逞恨毒的蛮荒时代。出现拳头就是真理,金钱就是正义。社会强暴者日益有恃无恐,横行霸道,而弱势者穷途末路,含冤受辱。如此一来,社会必至绝望弥漫,怨愤郁结,仇恨丛生,民众性情渐失平和,而趋向蛮横,整个社会暴戾之气盛行。当社会绝望、怨愤与暴戾之气达致一定程度,势如火山岩浆,汇聚蕴酿,爆发之能量日益强盛,终将一日,破封摧固,喷薄而出,势必造成社会震荡,玉石俱焚。而这种全局性灾难,在社会暴戾之气日益高涨中,我们似乎隐隐听到临近的脚步声。
通过永州石溪岭村民在与政府调纠办打官司中的心路变化历程,我们能看到社会一些民众如何一步步被逼入绝境而失去平和,走入暴戾的心性变化身影。在这个历程中,我们应该深刻反省维系社会公平正义,以保持民众平安、希望与信心的制度建设问题。只有建立起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机制,只有承担保护公平正义的政府与司法机构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让每个案件都能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使民众真正感到公平正义的存在,才能有效化解民众的怨愤,医治社会绝望情绪,从而从源头上阻断暴戾之气的滋生与漫延,为社会和谐稳定筑起坚实的平台。
原文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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