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立法会若反对港版国安法  或被取消参选资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四(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或会对「港版国安法」进行审议,全球86个人权组织,向人大委员长栗战书发公开信,要求北京停止在香港实施国安法。另外,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若立法会选举参选人反对「港版国安法」,或会被取消参选资格,有立法会议员批评政府制造白色恐怖。

86个国际及香港的人权组织,向栗战书发公开信,内容指「港版国安法」的立法细节尚未清楚,人大提到的罪行包括「颠覆」、「恐怖主义」、「分裂」及「外部势力干预」的定义含糊不清,罪行可以包含任何批评政府的言论,以及用以打压捍卫人权的人士。

公开信又指,中国法律「国家安全」概念的范围广阔且涉及模糊的覆盖面,导致很多人权律师、学者及网民等,被当局以「颠覆」、「分裂国家」和「泄露国家机密」等罪判刑。

从过往在中国实行国家安全法的经验显示,不论法例条文本身及其应用,均不符合国际人权法律和标准,若果中央在香港设立国安机构,即意味着国家安全部或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等单位在香港运作,打压香港的人权自由。

有份联署的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组识总干事陈悦周三(17日)对本台表示,北京当局欲以含糊不清的「港版国安法」去打压民主人士,认为这封联署信对北京当局有警惕的作用。

陈悦说︰(「港被国安法」)内很多的执行措施与力度,以及如何去处理这些案件,其实我们是不知道,执法机关在哪里,我们亦不知道,我们很担忧究竟这条法例会否将来成为打压异见人士及人权组织或维权人士的一套法律,只要有足够的国际压力,以及有一个民间团体的力量,我觉得仍然是会对于中共下这个决定,其实都会有影响。

另外,香港立法会选举9月举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如果参选人反对「港版国安法」,会惹人质疑是否效忠特区,会由选举主任决定候选人会否不符合参选资格。

曾国衞说︰从原则上,反对这件事的话,是否等于你,所谓如果我们要符合候选人的要求,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我只是指这件事会惹人质疑。至于具体是否真的宣布有效,在候选人的资格,这个始终都是相关的选举主任,去因应实际情况有需要时,征询法律意见的情况下来决定,不是我说了就算。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谭文豪批评政府制造白色恐怖,打压民主派议员。

谭文豪说︰搞这个国安法,除了恐吓香港人,亦都是将这件事,以及将政治捆绑、选举捆绑,所以其实上可以看到根本上由始至终,他们(政府)都是想利用这条国安法,去制造一个白色恐怖,亦都是以作打压民主派,无论是参选又好,或者是继续从政都好,其实整件事是很明确的。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周四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暂未知会否审议「港版国安法」。他认为,若「港版国安法」订立后,例如涉及有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严重案件,这明显要由中央处理。他说,触犯该条例的港人,若中央认为有关人士有必要移交大陆受审,亦是一个选项,要视乎中央如何行使管辖权。

转自: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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