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3月24日报道:上海女性人权捍卫者陈建芳自2019年3月20日在位于浦东新区的家中被警方抓捕,至今逾一年的时间律师从未获准会见。陈建芳被指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经被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
2019年3月20日,上海警方将陈建芳和她的丈夫从其居所抓走,陈建芳失踪多日后经友人多方打听查询外界才获知这一消息。同年5月22日,陈建芳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逮捕,其丈夫在此前获得取保候审;8月30日陈建芳被以同样的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9月案件被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
陈建芳被抓捕至今从未获准律师会见,外界也无法得到任何直接的信息。在陈建芳被抓捕后,其丈夫不仅受牵连被无故关押,女儿的工作和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一家人被警方威逼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任何人谈论陈建芳的案子。
一年来,陈建芳的委托律师张磊数次前往上海,向办案单位、检察院及法院提交与陈建芳本人被被抓捕之前签定的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陈建芳,均遭推诿拒绝。
2020年1月,张磊律师就陈建芳被剥夺律师会见权、上海当局侵害陈建芳诉讼权利提起控告,至今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张磊律师在控告状中指出:作为一个长期遭受各种打压的人权捍卫者,陈建芳预感自己有可能被以某种罪名刑事追诉,因此提前写下委托律师辩护的委托书,当然是有效的。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合议庭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时间内不确认控告人为陈建芳辩护的资格(其实法院根本就没有权力确认辩护律师的资格)进而不向控告人提供起诉书、不安排控告人阅卷,并且导致辩护律师无法会见陈建芳,已经严重侵害了陈建芳获得律师辩护的诉讼权利,也严重侵害了控告人作为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陈建芳因失去土地而走上维权路,在十几年长期的维权抗争中,陈建芳遭受过绑架、殴打、关黑监狱、劳教等种种迫害,自身的遭遇让她意识到制度不改变,公民的权利就无从谈起,于是她放弃自己上访维权,全身心投入到推动人权和法治进步的公民活动。
由于律师无法会见,陈建芳在被羁押的一年里,是否遭受了酷刑折磨,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如何外界都不得而知。《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然而,中共当局根本无视这样的国际人权条款,对一切反抗者普遍实施任意羁押、酷刑及秘密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