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桦:民主与法治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一九八九年无论对于中国当代史还是对于人类文明史而言,都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年份。数以千万计在全国各地举行和平集会与示威游行的青年学生和普通民众,当年英勇不屈地争取自由民主,反对官倒腐败,结果却遭到中共统治集团动用军队和机枪坦克进行血腥镇压,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六四”大惨案。“六四”事件急剧地改变了中国社会政治变迁的进程,同时,也推动了国际上“苏东波”的演变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崩解,从而改变了人类历史的进程。

之后迄今的二十年,中国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一方面,执政者在逐渐成长壮大的民间社会压力下和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和制裁下,为了在国际上挽回面子,以利于巩固自身的统治基础,在推行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斥人权到逐渐接受人权话语、从实行人治到高谈法治的转变。中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先后签署了一些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者直到现在仍未交付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全国人大在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4月13日中国政府又推出了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同时,这20年里还通过了多部法律并修订了已有的刑法和民法,设立了司法考试和法官职业化的制度。另一方面,执政者继续排拒民主政治改革,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推行权贵资本主义,导致腐败横行,人权不彰,公正缺失,道德沦丧,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社会断裂,经济畸形,生态失衡,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群体事件激增,暴力冲突频仍。产生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当今中国有官主而无民主,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

二十年前,数以千万计的大中学生和广大民众奋起反对官倒腐败,要求新闻自由和进行政治改革,与执政集团内部的守旧势力发生激烈冲突。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赵紫阳先生提出了“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的正确主张。但令人扼腕叹息的是,掌握最高权力的政治寡头竟然为保自身一己之私,不惜使用暴力镇压人民的和平示威与正义诉求,将赵先生的主张击得粉碎。二十年来,执政者以高压和强权维持稳定,以暴力和侵权疯狂攫取,以谎言和欺骗进行愚民,以小恩小惠收买民心,表面上看起来人民被“代表”了,社会也“和谐”了,但真实的社会矛盾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日益深化,政治腐败四处蔓延,官民对立与冲突愈演愈烈,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程度。20年来的历史证明,离开民主与法治,公民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中国决不可能走上一条文明进步和健康发展的轨道。

早在二千多年前,古希腊雅典政治家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国葬典礼上的演说中就讲道:“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而宽容的;但是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使我们心悦诚服。”就是说,公民权利的实现有赖于民主政治和法律秩序(即法治)的保障。只有使政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操控在少数人手中,并且实行法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的国家才会得到人民发自内心的热爱。

丛日云指出:使一个社会实现稳定的秩序,让人民都得到温饱,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成就,但在今天的社会,这是远远不够的。“现代社会还需要使每个成员得到起码的尊重,让人们享受到基本的人权和自由,通过参与国家公共事务成为国家平等的一员,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样的人民才是受尊重的人民,这样的国家才是受尊重的现代文明国家。当年南非白人统治者放弃排斥黑人的政治制度的时候,他们意识到,不实行民主,南非就不会被国际社会所接纳,就不会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不丹的国王凯萨尔主动还政于民,推行民主时,向他忠诚的国民解释说,只有实行民主,不丹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他们是有见识、有现代政治教养的政治家。一个国家实行民主,意味着他的人民在国家中有地位、得到尊重。在自己国家里没有得到尊重的人民,就不能指望其在国际上得到尊重;在国内不尊重自己人民的领导者,在国际社会也不会得到尊重。”(参见丛文《民主大潮中的中央之国》,载天益社区)

法治对于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健康发展和人权保障来说,同样是不可或缺的。由于没有法治和宪政,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任由最高统治者和大大小小的官员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中国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付出了几千万条生命的惨重代价,至今伤口难愈,积怨深重。痛定思痛,惟有致力于建立法治与宪政,有效地制约权力,践行“尊重和保障人权”,鼓励和保护每个公民的创造性和自由生活的权利,才有可能走出恶性循环的历史,谱写出中华民族自由发展繁荣昌盛的新篇章。

总结历史经验是为了向前看,今后一、二十年将是中国社会政治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中国公民社会成长壮大、公民维权运动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让我们顺应时代潮流,努力争取民主与法治的实现,坚守普世价值,拥抱主流文明,捍卫基本人权,建构自由中华。正如《零八宪章》指出的:“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2009年6月4日

《公民》2009年6月号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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