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林:向李金星律师学习

伍雷 李金星

自2013年9月22日到2016年8月25日,我担任所谓“全国首起、特大聋哑人犯罪集团”首犯王某的辩护人,历时三年办结此案。2014年2月,著名律师迟夙生、李金星、陈建刚、苏蕊等也陆续参与了辩护工作。

2015年6月24日开始,历时22天,几十名律师出庭为32名被告人辩护,开庭期间,李金星和陈建刚律师还被当地的“国保”多次请去喝茶。

因李金星律师在此案中的诸多表现值得学习,我当面承诺,案件判决后我一定写一篇文章“向伍雷同志学习”。等了一年多,法院终于做出了相对还比较满意的判决。于是,需要兑现承诺。鉴于不知何故,伍雷这个笔名几乎不用了,因此,“向伍雷学习”改为“向李金星学习”。小时候的学习类文章是这样表述的——我们要学习他:

一、满怀悲悯之心,扶弱济危、仗义执言。

在和李金星相处过程中,感觉到他为一件事特别想和我套近乎。原来,号称“安徽某最穷的黑社会头子”的姐姐,为申诉多次进京。李金星没有为此案辩护过,但可怜这位姐姐并敬重其疼爱弟弟的殷殷之意,把姐姐留在自己北京的办公室打杂,以解决生活问题。李律师一再和我套近乎,希望我帮助这位姐姐申诉。不仅如此,李律师还一再谈到他的“洗冤计划”,自掏腰包为无辜者申诉。作为一个七零后律师,他的悲悯之心,仁心仁信,令人尊敬。

二、身怀执业绝技,细致入微、敬业精业。

这起案件卷宗材料浩瀚如海,而绝大部分被告人是聋哑人,讯问同步录像非常多。李金星的方法是用电脑阅卷,卷宗全部存于笔记本电脑,在法庭上他可以将任何一份证据从电脑中信手拈来。在质证过程中,他站在投影仪前,向法庭陈述讯问中的问题,居然可以侃侃而谈三个小时。当然,这样的质证会让所有人犯困。

李金星发现了很多的我没有发现的控方致命的弱点,如指控某被告人某年某月在某宾馆盗窃,而生效的判决书表明,那一天,这名被告人关在看守所;指控某被告人某年某月在某宾馆从某房间窗户进去盗窃,而李金星实际勘察表明,这个房间没有窗户;指控被告人到四楼盗窃,而这栋楼只有三层楼。这种质证效果显然是颠覆性的,狡猾的李金星在法庭上又拒绝说明起诉书指控的哪一起有此乌龙。这种调查和质证方式,使我十分受益,更使得法官、检察官一头雾水,担心哪一起认定的盗窃会穿帮中枪。作为一个每年办理几十起案件的知名律师,他的执业技艺和敬业精神,值得学习。

三、聪明智慧,具有准确的判断、预知能力。

此案前期被炒作的很大,最终起诉了盗窃182起,公安阶段前期居然号称500余起,又设法上了央视。因此,我对于结果的预知并不乐观。法院召开六次庭前会议,我认为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但李金星律师持有乐观的态度,心平气和、乐此不疲的参加庭前会议,而最终案件的判决结果和李金星预测的基本相同。办理刑事案件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高超的智慧,准确的预知和判断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有天生的智力成分,还有后天大量经验的积累。只有这样的律师,才能游刃有余地解决法务工作中的难题。

四、胸怀宽广,谦虚谨慎、尊重同行。

如果刑辩律师有江湖,李金星好像涉足很多,似乎有些是是非非与他也有关系。但他从不在背后说任何人的是非。几十天的法庭审理下来,他似乎感觉自己的庭审攻防水平和我相比有些逊色,会毫不掩饰自己的短板,可以虚心请教和探讨。因为年长他十几岁,他居然一再称“前辈”。确实,谦虚使人进步,李律师的这种品质会使他可以越飞越高。

当然,李金星的短板也需要特别指出,以免这位律师过于得瑟。京城混江湖十年可以造就“名冠全球的大律师”,在地方上做律师需要付出十倍的努力,李律师执业从山东到京城,再转到山东,当想转回北京时,政策变化无法成为京城大状而只能屈居“地方”,而李律师的案源遍布全国。这样,李律师需要更加注重对于法学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最好也弄个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其实就是法硕毕业答辩时的校外答辩老师)或“ALB十大诉讼律师”头衔,以显得自己更有学识;另外,法庭语言有别于唠家常,需要训练自己的语言概括能力和表达能力,开庭发言时,尽量条理清楚、言简意赅,以节省诉讼资源,更加有效的辩护。

“在当事人面前,或者一些朋友面前,当他们说起其他的律师,如果是我认识的,我会称赞他们的一些长处,如果他们确实表现不俗,我也绝不吝惜我的溢美之词。--虽然我知道这些赞美的话未必会传到他们的耳中,但是我知道,如果我贬低或者揭露他们的一些不足之处的话,即便不会传出去,听到这些话的人也未必会因此高看我一眼。

尊敬别人,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北京易律师文《律师礼仪之同业互敬》http://blog.sina.com.cn/s/blog_8ec643ff0101bcxu.html,2016年9月1日访问)

“与君共执卷,经纬话方圆;典籍明千古,同梦结书缘;行舟敢逆水,好逑天地宽”。用这句话作为惺惺相惜、报团取暖的同行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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