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责天津警方滥用职权书

709案件当事人被抓捕已满11个月,但却一直处于事实上的被失踪状态,音讯全无。律师不被允许会见,通信,警方也拒不向辩护人介绍案情,甚至越俎代庖为当事人指定当事人和家属均不认识的律师,解除对由其家属委托的律师。这是极其严重的对程序正义的践踏,是动摇法律根基的违法行为。

作为合法有效的辩护人,为维护自己的辩护权,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蔡瑛、文东海、王磊、纪中久四名律师去天津市第二检察院进行控告,是辩护律师再正当不过的行为。其作为当事人家属委托的律师,在检察院门口拍照,与家属合影留念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至于当事人家属,提着红色水桶在检察院门口合影,作为律师我们不知她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哪条法律,她们所携的水桶上“和平我支持你”、“全璋我爱你我等你”、“老翟我爱你”等内容。这些内容没有对官方的批评和讽刺,更没有挑衅。表达的不过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信任,一种相守终生的信念。本质就是一个爱字。这是合法而高洁的人伦情感,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何况即便家属用行为艺术的方式表达了对官方违法的批评和讽刺,只要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的混乱,没有影响路人的通行。也仍然没有违法之处,是公民践行宪法保障的言论权利。

然而天津警方却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律师和家属进行了抓捕。他们被带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挂甲寺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直至7日凌晨三时许,四位律师和家属及摄影师才陆续获得人身自由。而据被抓捕的律师获释后发布的信息,警方企图让律师帮助警方指控当事人家属有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而且对没有任何违法之处的律师搜包,扣检手机,还威胁律师要求退出709辩护。其中翟岩民夫人刘二敏女士昨天早晨被警方带到门头沟永定镇派出所,遭到4男一女的野蛮殴打,其暴行令人发指!

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侮辱和妨碍诉讼行为。

我们要求天津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最高检立即着手调查天津警方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当事人诉权,辩护人辩护权的行为,立即着手调查本次滥用职权对律师和公民非法拘禁的行为。

中国律师
高承才 河南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蔡 瑛 湖南律师
余文生 北京律师
王清鹏 河北律师
刘荣生 山东律师
卢廷阁 河北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钟锦化 上海律师

任全牛 河南律师
常伯阳 河南律师
邓林华 湖南律师
覃臣寿 广西律师
蔺其磊 北京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梁小军 北京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吕方芝 湖南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张 磊 北京律师
文东海 湖南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瞿 远 四川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童朝平 北京律师
陈以轩 湖南律师
于 全 四川律师

李永恒 山东律师
马连顺 河南律师
邹丽惠 福建律师
陈金华 湖南律师
罗 茜 湖南法律人
李金星 北京律师
张 海 山东律师
曾 义 云南律师
孟 猛 河南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王振江 山东律师
温海波 北京律师
滕 彪 北京律师
刘 巍 北京律师
蒋援民 北京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郑恩宠 上海律师

江天勇 北京律师
唐吉田 北京律师
何 伟 重庆律师
郑 湘 山东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李玉真 山东律师
王俊岩 湖南律师
张丕穆 湖南律师
纪中久 浙江律师
李昱函 北京律师

陈南石 湖南律师
王 磊 河南律师
李如玉 法学博士
黄志强 浙江律师
浦浚源 云南律师
李 明 山东律师
刘 彦 山东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黄汉中 北京律师
杨在新 广西律师

何伟民 广东律师
程 海 北京律师
李大伟 甘肃法律人
姬来松 河南律师
吕洲宾 浙江律师
杨德君 北京律师
尚满庆 湖北律师
张金武 山东律师
韩保龙 山西律师
胡林政 湖南律师

冉 彤 四川律师
聂 奇 湖南律师

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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