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二审改判为五年 监外执行

被一审判刑七年的北京独立媒体人高瑜,经过上诉,11月26日被北京高级法院二审改判为五年,并于当晚获北京第三中级法院裁定“监外执行”回家。代理高瑜案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莫少平表示,早已向一审法院申请过监外执行。

今年4月,被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刑七年的记者高瑜,提出上诉之后,北京市高级法院于11月26日上午,做出二审宣 判有期徒刑5年,比一审减少2年。又称此乃终审判决。当天傍晚高瑜获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判决监外执行,释放回家。新华社报道,鉴于高瑜在二审期间如实供述犯 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酌情对其量刑予以改判,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报道还称,高瑜确实患有严重疾病,法院依法决定对她暂予监 外执行刑期。莫少平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接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有关裁定,高瑜最快可于当晚从派出所回家。

高瑜的弟弟高卫对判决表示,这在意料之中,他最担心的是姐姐的健康状况:“我就两句话,一是尊重律师的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现在这么判是在我的意料之中。我希望高瑜尽快得到良好的治疗。现在的医疗条件,目前的医疗状况不是很好”。

当天早上约八点,法院外,当局已经加强警戒,公安和便衣人员在法院周边拉起警戒线,要求经过的行人和车辆绕道行驶。法院外路边停泊了多辆警车,外国 及港澳记者被要求远离法院。高瑜的代理律师莫少平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他们作为辩护一方,始终认为控方所出示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律师为 高瑜做了无罪辩护,高瑜被减少两年刑期,总比维持一审原判好。

他说:“我们为高瑜做的基本的辩护意见,仍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希望高院能够依法改判高瑜无罪。这是我们的基本辩护意见。但是高院轻判(高瑜)了,我们认为这总比维持原来的一审判决7年有期徒刑要好”。

当天高瑜的弟弟高卫,因在医院住院治疗,未能出庭,仅有高瑜的儿子赵萌到庭。

被问及高瑜对判决的态度时,莫少平律师说,法官宣判后,立即退庭:“今天二审是公开宣判,法官当庭宣读判决书,之后就结束了。并没有高瑜发言、律师发言的程序。家属就是她的儿子赵萌去了”。

去年4月24日,高瑜被公安刑事拘留;后被指非法获取并向境外明镜网泄露一份中共内部文件。起诉书指高瑜向境外网站泄露中共九号文件。其内容包括要 求高校教师不讲普世价值、新闻自由等,被称为“七不讲”文件。在一审法庭上,高瑜委托的辩护律师认为,控方没有物理证据,证明高瑜使用电脑传送所谓机密文 件,包括电脑Skype软件登录记录、发送记录等,也没有提供具体时间。

71岁的高瑜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及美尼尔氏症等多种疾病,被羁押期间多次因病需要送医院治疗。今年10月3日凌晨,高瑜因突发心脏病,在药物无效的情况下,连续输液一个星期,情况才有所好转。

莫律师说,早已要求一审法院批准其当事人“监外执行”的申请:“鉴于高瑜年老体弱,患有多种疾病,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在交付 监狱执行之前,如果一审法院认为她确实患有多种疾病,不适于去监狱服实刑,那么它可以下达一个裁定,准许监外执行,当然我们希望法院能够做出这么一个裁 定”。

(特约记者:乔龙;责编:寇天力)

(据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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