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权律师:关于我所张凯律师被抓捕一事的严正声明

惊闻我所张凯律师和助理刘鹏于2015年8月25日深夜在温州市被抓捕,我作为张凯所在律师所主任发表声明如下:

1.张凯律师是我所合法执业律师,他在浙江省温州市的执业行为受法律保护,在本所对律师办案手续齐全。

2.刘鹏系我所实习律师,其实习手续合法有效,其行为受我国律师法等法律保护。

3.我们强烈抗议温州当局对张凯及其助理的抓捕行动,强烈呼吁温州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张凯律师和其助理。

4.我们随时关注张凯律师的动态,并随时准备前往温州,提供维权,呼吁全社会关注!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兴权

2015年8月26日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