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的一些朋友,对“制度和人性”这个话题讨论得很热烈。
藉本文,发表下我的看法。
所谓人性,包括自然属性上的人性和社会属性上的人性。
自然属性上的人性,主要是一些与生俱来的生理和心理属性。如吃饭、睡觉、喜、怒、哀、乐、惧、爱、恨等。这方面的人性,在所有国家和民族的人身上都是一样的,甚至这些属性连动物身上也有。
社会属性上的人性,主要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外界的交往和相互刺激、反应,然后习得并养成的。通常讨论的人性,主要是其社会属性的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性就是在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这方面的人性,由于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的不同,表现出来的也就不一样。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也有些文化认为“人之初,性本恶”,还有更多文化认为“人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在一定的条件下表现出善,在一定的条件下表现出恶”。比较起来,第三种看法,可能要恰当些。我们每个人在心灵深处,应该都有天使和魔鬼的双重因子,由于所受教育和所处环境的不同,有的人变得非常善良、心灵纯净,有的人变得非常邪恶、心灵肮脏。象我和我的朋友们,在目前的环境下,确实都很善良很正直很勇敢,能够奋不顾身去做一些于公有益的事情。我们之所以善良正直勇敢,不仅因为有这样的天性,更源于我们长期所受到的家庭熏陶和教育,所看到的各类好的书籍和相对丰富的知识、信息,所经受到的种种人生磨难,所感受到的正直善良朋友们的相互影响,这一切的一切,让我们更加洞察世事和人生,让我们善的天性得到发扬,恶的念头受到抑制。但是,象我们这种有着善良的自觉、接近或成为了一个真正公民的国人,在十多亿人中又有多少呢?肯定是少数,因为多数人确实是麻木的、愚昧的、自私的、猥琐的、甘于为奴地位的,他们不敢或不愿表达真与善,也不敢或不愿践行公义。换言之,大多数国人不具有善的自觉,更不具有公民的自觉——因为,这个制度和这个环境没教给他这些,甚至也不允许他成为这样的人。
从这个角度看,制度对于人性的后天改变,确实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制度对人性养成的决定性作用,还可举一个例子来分析验证。譬如,我和我的一批经常痛斥腐败和社会不公不平的朋友,假如我们在不谙世事或初出茅庐的时候,就进入到一个全是贪官的环境,而自己也当上了官,那说不定也会很难把持,最终变成贪官,变成恶官、狗官;当然如果家庭教化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和信念确实异常强大,那也有可能出淤泥而不染——但这种情况必然很少,而且可能性极低。
人性和制度,好比心声和外物,确实是相互影响的,好的外在环境易让人成为好人,坏的外在环境易让人成为坏人。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都很有道理。因而当一个人在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定型的时候,环境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由此也可见,中国古代那个“三迁”的孟母,真是一个很懂教育、很懂人性的母亲。
但也不得不说,无论一个人再邪恶,他在心的最深处,仍存有善的因子,只是未被激发出来而已。有人直到快咽气,才表现出一点善的本性,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上面拉杂说了这么些,意在说明:
第一、人性的本源是复杂的,是善恶共存的,以后表现为善还是表现为恶,是善更多还是恶更多,是善涤去恶还是恶抑制善,主要由教育环境、政治环境、生存环境所决定。
第二、各国的人性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共同点更多,不同点更少。之所以有不同,也主要是由不一样的环境所造成。
由此又引申出几个判断:
第一、由于人性有共同之处,而且共同之处多于不同之处,所以一定有普世价值,一定有普世制度。由于人性有不同之处,所以在普世价值和普世制度下又有一些不同的特色,但合理性的特色一定是存在于普世的价值和制度之下。如果某种特色与普世的价值和制度背道而驰、谬以千里,那么这种特色肯定是要不得的。举例说,民主价值和民主制度是普世的,在英美两国都是共通的,但英国的议会制和美国的总统制却是各具特色的。而朝鲜,完全是与普世民主价值完全迥异的独裁,如果你说这是一种特色,那么这种特色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第二、由于人性受后天环境影响甚巨,所以社会制度的选择对一个国家的人们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选择好制度,大多数人就会变善、变好,选择坏制度,大多数会变恶、变坏,于是就形成了种种所谓特殊的民族劣根性——只有极少数人不会因外界的变化而变化,这种人称为圣人。全世界迄今为止也没出几个圣人,大部分还是凡人。
第三、在所有环境里面,政治环境或者说政治制度最根本最关键,因为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宗教制度、文化制度,以及一切的一切,都受制于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差了,所有制度都会差,于是所有人都更容易变坏变差。因而所谓民族劣根性,与其说是一个民族的劣根性,不如说是一种制度的劣根性。
第四、制度与人性相互影响,但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有什么样的制度,就会制造出什么样的人性。二者会形成一种循环,好制度带来的是良性循环:好制度让民众越来越好,民众也因为素质的提高,而会去要求和推动制度变得更完善、更完美;坏制度带来的是恶性循环:坏制度制造出来的大多数人,不是坏人就是奴才、奴隶,或是对社会漠不关心的人,而这样一帮人是不可能去推动制度变得更好的,于是人性越来越差,社会越来越坏。
第五、好制度下,所有人都有机会和意识成为公民,坏制度下,少数人才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公民,而只有公民才会去努力推动国家的进步和制度的改进。因而坏制度下,带头推动历史演变和社会进步的,永远是少数精英群体;在好制度没建立起来之前,别指望被坏制度邪灵附身的多数人,会变成有正常人性的人。要把他们的人性变正常,变成一个个天使,只有等到好制度建起来以后,“在游泳中去学习游泳,在民主生活中去习得民主”。
第六、国界的开放,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信息的流动,会让好制度与坏制度的对比效应被越来越多人看到,这将会促进坏制度下的少数精英更加努力的挺身而出,也会促进坏制度下的更多愚人渐渐变得聪明起来,于是就会加速坏制度的瓦解,并加快好制度在世界的普及。
第七、执着于改变人性,当然不错;但只执着于改变人性而不改变制度,没用。鲁迅与胡适的高下之差就在这里。中国的未来在于用心去理解和运用胡适的思想,胡适指引的道路走通了,鲁迅批判的问题自然解决。
第八、很多国人是丑陋,我们可以唤起他的天良,唤起他人性中的真善美,这肯定有作用;但要在短时间内唤醒如此多的人确实比较难,因为生活在制造丑陋的制度下,很多人很多时候确实是身不由己。同时,我们在痛感部分国民人性之丑陋的同时,也不必因此对国家的前景太过悲观,因为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是这样的人性。欧美人,港台人在这样的制度下呆上二三十年,或许也会是这样的人性。我们跑到朝鲜去呆上几十年,可能也会主动或被迫跪在金万岁的脚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之类的制度之癌,就是这样产生的。但反过来,此国的流氓跑到美国去,他最初可能还是流氓习性难改,但久而久之,他就会收起流氓习性变得绅士,因为在那里生存,已经由不得他耍流氓了。所以,制度最重要,制度最关键!我们一定要把着力点朝向对制度的改变,至于人性只能尽量去唤醒,能唤醒多少算多少。但制度不变,永远够你唤的,就是再唤一百年,还是唤不醒多数人——有的是不愿醒,有的是不敢醒,而改变制度后,他们就敢醒了。
由于时间关系,事情又多,就写到这里。虽然感觉意思还可表达得更通透确切一点,层次还可安排得再简洁清晰一点,但没时间了,就这样吧。以后写类似题材的文章,再把我的意思讲清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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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培耘:制度与人性
这两天,我的一些朋友,对“制度和人性”这个话题讨论得很热烈。
藉本文,发表下我的看法。
所谓人性,包括自然属性上的人性和社会属性上的人性。
自然属性上的人性,主要是一些与生俱来的生理和心理属性。如吃饭、睡觉、喜、怒、哀、乐、惧、爱、恨等。这方面的人性,在所有国家和民族的人身上都是一样的,甚至这些属性连动物身上也有。
社会属性上的人性,主要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外界的交往和相互刺激、反应,然后习得并养成的。通常讨论的人性,主要是其社会属性的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性就是在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这方面的人性,由于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的不同,表现出来的也就不一样。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也有些文化认为“人之初,性本恶”,还有更多文化认为“人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在一定的条件下表现出善,在一定的条件下表现出恶”。比较起来,第三种看法,可能要恰当些。我们每个人在心灵深处,应该都有天使和魔鬼的双重因子,由于所受教育和所处环境的不同,有的人变得非常善良、心灵纯净,有的人变得非常邪恶、心灵肮脏。象我和我的朋友们,在目前的环境下,确实都很善良很正直很勇敢,能够奋不顾身去做一些于公有益的事情。我们之所以善良正直勇敢,不仅因为有这样的天性,更源于我们长期所受到的家庭熏陶和教育,所看到的各类好的书籍和相对丰富的知识、信息,所经受到的种种人生磨难,所感受到的正直善良朋友们的相互影响,这一切的一切,让我们更加洞察世事和人生,让我们善的天性得到发扬,恶的念头受到抑制。但是,象我们这种有着善良的自觉、接近或成为了一个真正公民的国人,在十多亿人中又有多少呢?肯定是少数,因为多数人确实是麻木的、愚昧的、自私的、猥琐的、甘于为奴地位的,他们不敢或不愿表达真与善,也不敢或不愿践行公义。换言之,大多数国人不具有善的自觉,更不具有公民的自觉——因为,这个制度和这个环境没教给他这些,甚至也不允许他成为这样的人。
从这个角度看,制度对于人性的后天改变,确实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制度对人性养成的决定性作用,还可举一个例子来分析验证。譬如,我和我的一批经常痛斥腐败和社会不公不平的朋友,假如我们在不谙世事或初出茅庐的时候,就进入到一个全是贪官的环境,而自己也当上了官,那说不定也会很难把持,最终变成贪官,变成恶官、狗官;当然如果家庭教化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和信念确实异常强大,那也有可能出淤泥而不染——但这种情况必然很少,而且可能性极低。
人性和制度,好比心声和外物,确实是相互影响的,好的外在环境易让人成为好人,坏的外在环境易让人成为坏人。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都很有道理。因而当一个人在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定型的时候,环境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由此也可见,中国古代那个“三迁”的孟母,真是一个很懂教育、很懂人性的母亲。
但也不得不说,无论一个人再邪恶,他在心的最深处,仍存有善的因子,只是未被激发出来而已。有人直到快咽气,才表现出一点善的本性,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上面拉杂说了这么些,意在说明:
第一、人性的本源是复杂的,是善恶共存的,以后表现为善还是表现为恶,是善更多还是恶更多,是善涤去恶还是恶抑制善,主要由教育环境、政治环境、生存环境所决定。
第二、各国的人性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共同点更多,不同点更少。之所以有不同,也主要是由不一样的环境所造成。
由此又引申出几个判断:
第一、由于人性有共同之处,而且共同之处多于不同之处,所以一定有普世价值,一定有普世制度。由于人性有不同之处,所以在普世价值和普世制度下又有一些不同的特色,但合理性的特色一定是存在于普世的价值和制度之下。如果某种特色与普世的价值和制度背道而驰、谬以千里,那么这种特色肯定是要不得的。举例说,民主价值和民主制度是普世的,在英美两国都是共通的,但英国的议会制和美国的总统制却是各具特色的。而朝鲜,完全是与普世民主价值完全迥异的独裁,如果你说这是一种特色,那么这种特色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第二、由于人性受后天环境影响甚巨,所以社会制度的选择对一个国家的人们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选择好制度,大多数人就会变善、变好,选择坏制度,大多数会变恶、变坏,于是就形成了种种所谓特殊的民族劣根性——只有极少数人不会因外界的变化而变化,这种人称为圣人。全世界迄今为止也没出几个圣人,大部分还是凡人。
第三、在所有环境里面,政治环境或者说政治制度最根本最关键,因为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宗教制度、文化制度,以及一切的一切,都受制于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差了,所有制度都会差,于是所有人都更容易变坏变差。因而所谓民族劣根性,与其说是一个民族的劣根性,不如说是一种制度的劣根性。
第四、制度与人性相互影响,但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有什么样的制度,就会制造出什么样的人性。二者会形成一种循环,好制度带来的是良性循环:好制度让民众越来越好,民众也因为素质的提高,而会去要求和推动制度变得更完善、更完美;坏制度带来的是恶性循环:坏制度制造出来的大多数人,不是坏人就是奴才、奴隶,或是对社会漠不关心的人,而这样一帮人是不可能去推动制度变得更好的,于是人性越来越差,社会越来越坏。
第五、好制度下,所有人都有机会和意识成为公民,坏制度下,少数人才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公民,而只有公民才会去努力推动国家的进步和制度的改进。因而坏制度下,带头推动历史演变和社会进步的,永远是少数精英群体;在好制度没建立起来之前,别指望被坏制度邪灵附身的多数人,会变成有正常人性的人。要把他们的人性变正常,变成一个个天使,只有等到好制度建起来以后,“在游泳中去学习游泳,在民主生活中去习得民主”。
第六、国界的开放,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信息的流动,会让好制度与坏制度的对比效应被越来越多人看到,这将会促进坏制度下的少数精英更加努力的挺身而出,也会促进坏制度下的更多愚人渐渐变得聪明起来,于是就会加速坏制度的瓦解,并加快好制度在世界的普及。
第七、执着于改变人性,当然不错;但只执着于改变人性而不改变制度,没用。鲁迅与胡适的高下之差就在这里。中国的未来在于用心去理解和运用胡适的思想,胡适指引的道路走通了,鲁迅批判的问题自然解决。
第八、很多国人是丑陋,我们可以唤起他的天良,唤起他人性中的真善美,这肯定有作用;但要在短时间内唤醒如此多的人确实比较难,因为生活在制造丑陋的制度下,很多人很多时候确实是身不由己。同时,我们在痛感部分国民人性之丑陋的同时,也不必因此对国家的前景太过悲观,因为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是这样的人性。欧美人,港台人在这样的制度下呆上二三十年,或许也会是这样的人性。我们跑到朝鲜去呆上几十年,可能也会主动或被迫跪在金万岁的脚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之类的制度之癌,就是这样产生的。但反过来,此国的流氓跑到美国去,他最初可能还是流氓习性难改,但久而久之,他就会收起流氓习性变得绅士,因为在那里生存,已经由不得他耍流氓了。所以,制度最重要,制度最关键!我们一定要把着力点朝向对制度的改变,至于人性只能尽量去唤醒,能唤醒多少算多少。但制度不变,永远够你唤的,就是再唤一百年,还是唤不醒多数人——有的是不愿醒,有的是不敢醒,而改变制度后,他们就敢醒了。
由于时间关系,事情又多,就写到这里。虽然感觉意思还可表达得更通透确切一点,层次还可安排得再简洁清晰一点,但没时间了,就这样吧。以后写类似题材的文章,再把我的意思讲清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