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二重工人集体维权简报——之三

 2015年5月15日,四川二重工人罢工维权进入第五天,劳动者互助小组组长彭家勇应邀跟工人代表进行了交流。

工人代表首先介绍了目前集体谈判的进展情况,公司同意给放弃竞聘或者竞聘不上的职工办理内退,继续购买社保,按照全厂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加一个月工资的安置费。对于公司高管存在贪腐的情况,公司高层设立监察室,接受工人的投诉,承诺严肃处理涉贪高管。目前部分工人已经复工。

彭家勇告诉工人代表,根据劳动法第八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工人有权选举工人代表,召开工人小组会议,工人代表会议和工人大会,有权与资方就安置方案平等协商谈判。 有条件时,可以召开全厂工人大会,工人大会是工人集体维权的最高权力机关,工人大会闭会期间,工人代表大会可以行使工人大会的职权。

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如果公司拒绝与工人平等协商谈判,工人有权通过停工,怠工等集体行动促使资方谈判,有权选派代表到县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解决集体性的劳动纠纷有三种方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和集体谈判,劳动仲裁证据要求高,周期长,劳动监察很容易因双方存在争议被踢皮球,而且这两种方式都易受行政干涉司法和执法人员素质的影响,对工人不利。

集体谈判完全由劳资双方博弈,具有时间短,成本低和便于执行,不伤和气的特点,对劳资政三方都有利。建议工人选择集体谈判的方式解决诉求。 要想赢得集体谈判的成功,必须要建立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要充分发扬民主,各分厂各部门各班组要召开小组会议,选举工人代表,收集整理工人诉求。全厂的工人代表要召开工人代表大会,决定集体维权的重大事项,工人代表大会要选举谈判代表,代表工人与资方谈判,选举财务代表,管理工人的团结基金,选举总代表,领导工人的集体行动。 全体工人要服从代表的安排,听从代表的指挥,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用集体行动来支持代表与资方展开集体谈判,签署集体谈判协议,解决工人的诉求。任何人都不要私自跟资方谈,不能私自跟资方签协议。 不要说竞聘,不要说买断,事实上是公司在裁员,除了要求公司按照全厂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n+1的补偿金,还可以要求公司为社保没有买够15年的买够15年,这样老了才有一个基本的保障。

由于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工人公司要大幅度降薪和大规模裁员的经营信息,工人也可以要求n+2的经济补偿金。这些都是合理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人可以积极争取。

彭家勇还向劳工研究群管委会汇报了情况,请求指导和支援,全文如下: 大家好,二重的案子是国企高管贪腐导致大幅度降薪大规模裁员甚至破产的第一张骨牌,是新一轮国企洗牌的开始,会有一个大棋局,我希望能够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制和集体谈判的威力,为被裁员的二重工人争取合理的补偿,给他们争取一个保障,避免更多国企工人被扫地出门而得不到任何补偿和保障的悲惨境地。

希望群里的老师们能够从中国工人的前途命运的角度来看二重的案子,讨论行之有效的方案,给予我指导和帮助,谢谢! 管委员部分委员给予了积极的回应和指导!

劳动者互助小组:彭家勇

声援劳工工作室:刘少明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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