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阳律师:来自建三江的报告

2014年4月2日早晨9点,飞机降落到佳木斯,来不及欣赏北国的风光,我就直奔富锦。在和几个公民朋友一起吃过简单的中餐后,我和单亚娟于午2点搭乘从富锦到建三江的大巴。

在靠近建三江时,发现前方被封路。几台警车停在路边,一批警察正在对来往的车辆进行盘查。我俩搭乘的车刚停稳,一个年轻的警察跳上车,要求所有的乘客出示身份证。我出示了律师证,他询问我是来干什么的?我说我是来办事的。他又问是找哪个单位办事,被我拒绝。

然后他拿走了我的律师证和身份证下了车,走向一台警车。几分钟后,他回来将证件交还我。同时示意我所乘坐的车辆离开。

到达建三江后,我直接找到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七星公安分局分管七星拘留所李副局长。我向他要求依法会见我的当事人江天勇律师。他几经汇报后,最后通知我可以去找拘留所办理相关手续。

我俩租车前往七星拘留所。当出租车靠近拘留所时,发现有警戒标志和2台警车。当我们的车更靠近警戒标志时,从2台警车上跳出10来个警察,要求我们出示证件。我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他们打电话向领导请示后同意我们去七星看守所。

到了七星看守所后,被铁门挡住进不去。我就站在铁门旁高呼:“律师要会见!律师要会见………”。几分钟后出来一警察朝我大吼:“不允许会见”。我说是李局长要我过来的。他不再吱声,又返回房间。

几分钟后,我见还没动静,继续站在门口高呼:“律师要会见!律师要会见…….”。此时,另一个警察跑出来,很不情愿的拿走我的手续,说是跟领导汇报一下再定。十多分钟以后,警察将律师证退还给我,同时告知我12小时后给我答复。随后我和单亚娟女士返回建三江市区用晚餐。

晚餐后准备步行去找酒店休息,没走几步,回头发现有一辆车(车牌号:黑D.R2266)在跟踪我们。几次想试图甩掉这台车,没成功,只能随它去。

最后,我们决定还是住在上次律师被抓时所住的酒店——格林豪泰酒店,意图在告知建三江当局:律师不怕抓,也是抓不玩的。刚准备收笔时,警察过来查房,我主动表明我的身份。他们问我:“你和上次的维权律师是不是一伙的?”。我坦然回答:“是的,他们被抓了,他们被驱赶了,所以我来了”。警察愣了!呵呵,没看到过这样实在的吧!我乐了。

愿今夜不再被骚扰!

亲,晚安!

2014年4月2日于建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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