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广州维权人士唐荆陵案,近日第二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其代理律师告诉本台,用尽两次退补侦查的机会已经成为当局办理政治类案件的惯用手法,目前情况仍不明朗。此外,广州另一名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律师近日发布意见书,抗议天河区法院非法剥夺了辩护律师查阅案卷材料的权利,拟对法院院长、庭长以及案件主审法官提出控告。
广州维权人士唐荆陵被起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去年12月31日退回公安部门补充侦查,上月退侦期满后再被广州市公安局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唐荆陵的代理律师张雪忠本周一发消息称,该案上周四再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张雪忠周二告诉本台,用尽两次退补侦查的机会已经成为当局办理政治类案件的惯用手法。
“大部分政治案件都会把这个程序用尽,比如浦志强案、郭飞雄案、于世文案等,检察院也知道政治类案件是莫须有的,一方面希望公安机关能补充证据,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觉得把程序用尽在这个时间说不定有哪些变化可以让他撤销不用做起诉的工作,所以我想他们是把要不要起诉的决定尽可能的延迟到后面,这个案子也不是他们启动的,公安移交到这边才被迫做出是否要起诉的决定,这个是我个人得猜测。”
据了解,去年5月16日,唐荆陵被国保从家中带走,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6月20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与唐荆陵同时被刑拘逮捕的还有袁新亭、王清营两位活动人士,时称“广州三君子”。
据律师会见后通报的情况,他们三位在看守所长期遭受不同程度虐待,唐荆陵曾因拒绝遵从看守所管教的非法口令“蹲下”而遭到殴打;袁新亭生病得不到治疗,王清营还因抗议管教丶牢头欺压过甚而遭钉镣铐两次。
上月,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裁决说,中国政府羁押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是任意羁押,应该立即释放。几天后,唐荆陵透过律师刘正清表示,感谢联合国的裁决意见,希望各进步力量借针对此案关注的契机,更广泛地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
此外,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丶孙德胜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中的郭飞雄的律师张磊,近日发布意见书,敦促天河区法院纠正违法行为。
张磊在意见书中表示,天河区法院在审理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案过程中,多次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侵犯当事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近日律师要求查阅、复制案件审理期限法律文书和庭审笔录却被拒绝,非法剥夺了辩护律师查阅案卷材料的法定权利。
张磊周二告诉本台:“他们说有延期审理的审批,于是我就说我要查阅延期审理的法律文书,他们在电话里跟我说是可以的,但3月5日我去查阅的时候他们就说没有了,他们答复不给查阅。我觉得他们法院所给出的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包括对于庭审笔录的查阅,刑事诉讼法也规定的非常明确,律师可以查阅卷宗材料。审理期限的法律文书和庭审笔录很显然是属于卷宗材料,没有任何疑议,但他们就是曲解法律,损害我的诉讼权利,如果他们不及时安排我查阅、复制审理期限的法律文书和庭审笔录的话,我要对他们提起控告,天河法院的院长和庭长,以及案件主审法官。”
据了解,郭飞雄因参与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贺词事件声援活动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件于去年11月开庭审理,至今未判。
转自:自由亚洲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xl2-03172015100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