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文章: 2 月 2015

青石律师|个人年鉴:2014年律师权益事件

1、5月4日,北京律师黎雄兵欲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境前往美国芝加哥参观访问,被禁止出境,理由为出境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黎雄兵律师问“可我没做什么!”边检或特务答复“但你心里怎么想,大家都知道!” 2、5月4日,北京胡贵云律师、李国蓓律师发微博揭露吉林省松原市法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我的维权运动简史及政治操作理念——摘自郭飞雄法庭自我辩护词

[编者按:郭飞雄简述维权运动史应是郭飞雄自我辩护词的一部分,因时间所限,当时没能完成。现据郭飞雄所嘱,特于新公民运动网站发布] 一、中国维权运动层层递进的五个阶段 捕捉重大历史机遇,在个案抗争平台上,进行政治实验,集结民力,推动政治自由化、民主化进程,这并非我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报道, 郭飞雄 | 2 条评论

姚志刚:历数律师在看守所遇见的奇葩事

一、会见证明不能用 陈律师称:他到看守所会见,递交材料后刚刚转身,“陈某某,你不能会见”,一个很粗犷的女汉子的声音传来,陈律师非常紧张,我可从200公里外的南充过来啊,要是真不能会见,往返耗时费力不说,如何向当事人交待啊?他小心翼翼地问:啥原因?“你看,你这证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纪事 | 发表评论

 Brad Lips:被噤声的郭玉闪

中国正越来越繁荣,以很多方式。但它还远远谈不上是一个自由的国家。 热爱自由与自由表达的人们必须大着胆子对阵那些想要让他们噤声的人。 上周,查理周刊员工惨遭杀戮,狂热的伊斯兰法西斯信徒所具有的极权思维昭然若揭。周一,香港白手起家的媒体大亨和民主倡导者黎智英的住宅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

许沁:罗家德教授和他的“社区营造”

罗家德参与了四川杨柳村的灾后社区营造。灾后的杨柳村民自己搭起轻钢架构,完全不依靠包工队,自己建造出抗震环保的羌民族建筑。 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信义社区营造研究中心主任罗家德看来,中国有两个地方最应该率先发展乡村社区营造:一是长三角,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纪事 | 发表评论

莫少平律师:浦志强审理起诉期满后获释机会低

浦志强被指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和“煽动民族仇恨”等四项罪名。    中国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 煽动分裂国家”等4项罪名的案件,审理起诉期限将于后天(3月1日)届满。代表律师莫少平向BBC中文网表示,相信浦志强因证据不足获释放的机会不大,有可能将移送法院被起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圣观法师、黄静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3月5日开庭

本网获悉:武汉中院王楠法官来电告知刘正清律师:圣观法师(徐志强)、黄静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定于2015年3月5日上午9:00点开庭。 圣观法师和黄静怡是2014年5月17日在武汉香格里拉酒店与朋友吃饭时遭到当地警方抓捕,随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王思想:三大经济死刑案与“合法打土豪”

司法系统的公权力直接被用于对富豪财产的抢劫,让人不寒而栗。 近几年来,中国所判死刑案件中,争议最大、最为轰动的,是杨佳案和夏俊峰案。杨和夏都被执行了死刑。由于此二人都涉及到了对公权力人员实施暴力行为,并致人死亡,所以虽然争议巨大,却也无可奈何。 而一些经济类案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张千帆等:不能用寻衅滋事来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

1997年,寻衅滋事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之后,因其兜底条款“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存在,逐渐成为一项新的“口袋罪”,套在敢于表达自己观点的公民头上。2014年中,郑州的贾灵敏、刘地伟、于世文、董广平、侯帅五人均被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关押至今。2014年底,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立场 | 发表评论

茅于轼:爱国和爱民

历代的统治者都教育自己的百姓要爱国。这当然不错,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安全,免于被外族侵略做亡国奴。现在的青年人不知道做亡国奴的滋味。抗战时在沦陷区生活过的人才有这种经验。沦陷区内的中国人是没有人权的。日本兵可以随时检查你的身份,不经法律手续可以拘捕你,拷打你。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何玉兴:最绝望的堕落——写给中国知识分子

最绝望的腐败并不是官僚,而是知识分子。官僚的腐败只能误一个党派,一个朝代,而知识分子的腐败却误国误民,流弊深远。最可怕的堕落也并不是匪盗痞,而是知识分子。匪盗痞的堕落都只能贻害一方百姓,坏一家之风气,而知识分子的堕落却败坏的是整个文化,是思想,是道德,是一个民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立场 | 发表评论

张雪忠:故乡沦陷是国家沦陷的缩影

每到春节,不少在城里工作、生活的人,都要返回农村老家过年。过完年后,不少人照例要对农村的变化感慨一番,失落于“民风不再淳朴”、“拜金主义盛行”云云。今年年后,一篇题为“故乡病在哪里:一个新闻民工的返乡手记”(作者孙旭阳)影响颇大。这篇文章尽管也包含了对民风变化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立场 | 发表评论

乔木: 铁流案的残酷与妥协

2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七,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成都青羊区法院宣判已被羁押半年的作家铁流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尽管此前传闻控辩双方已达成交易,这位82岁的患病老人可望在春节前宣判,然后缓刑回家过年。但权力的残酷贯彻始终,既然在北京的家抓了他,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关于退出各级律师协会这一违宪违例贪财怂包社团之特别声明

声明者按:执掌政权,手握刀把子的中国共产党非但没有强求其治下的全国人民都必须加入其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派,而且还不断对混进党内的不法分子予以清除,而各级律师协会有何德何能来强求全国律师不分良莠都加入其违宪违例且怂包之协会呢? 何谓之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1 条评论

刘少明:维权斗士黄敏鹏

今年48岁的羊城汉子黄敏鹏是广州白云区某村庄原住民,2010年4月因土地维权被刑事拘留20天,在看守所受难的日子里,这个朴实憨厚的羊城汉子,深深的领悟到:只有挺身抗争,才是保障尊严和权利的必由之路。由此,黄敏鹏从一个个人维权者,转变成一个积极参与社会公平、正义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

唐荆陵致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的感谢信

(刘正清律师说明:今天下午在会见唐荆陵律师时,当他得知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对其案关注并作出裁决意见之后,特向我口授感谢信并授权我对外公布,特此说明) 首先感谢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小组”对本案的关注并作出裁决意见!我本人作为一个长期从事人权事业的工作者,无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铁流案庭审记

2015年2月25日下午1点30分,著名作家铁流,被控“非法经营”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3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没有波澜,铁流当庭“认罪”,休庭30分钟后,宣判铁流(黄泽荣)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四年,并处以罚金3万,其保姆黄静被以从犯判有期徒刑1年缓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时政博览 | 发表评论

任铭:政治犯的信念与自由

昨天,82岁高龄的老作家铁流先生以认罪为代价被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判处缓刑4年。类似的情节在近期似乎有愈来愈多的趋势。有过牢狱经历的政治犯或良心犯可能或多或少都曾经面对过这样的压力,要在认罪和不认罪之间进行艰难的选择。没有身临期境的人可能很难有切身的体会。 201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评论 | 发表评论

王德邦:坚守者的风范——记推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者唐荆陵

编者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2月19日公布裁决,认定中国政府拘捕行使合法自由权利的唐荆陵、王清营、袁新亭,属于“任意羁押”,违反了联合国人权公约,要求中国政府立即纠正对他们的羁押,并为他们所遭受的伤害做出赔偿;并表示,鉴于他们在羁押期间遭受酷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人物 | 发表评论

吕良彪:黑暗中,我们不孤单

——在北大第四期“公益律师培训班”上的讲演 善有三种境界:一曰向善之心;二曰守善之德;三曰护善之能。行善者当具公益之心、公益之德、公益之能。 律师当时时反思,是否在“自以为是”的高尚中刻意地、或不知不觉地将自己利益凌驾于其他利益之上,是否自己坚定地认为的“正义 … 阅读全文 »

发表在 公民立场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