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江:依法治國先治官 制度牢籠勿囚民

 

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內地媒體歡呼《決定》是依法治國的升級版,認為中國將逐步走向法治社會。但內地百姓卻並不樂觀,不少網民普遍質疑,難道之前就沒有法律嗎?當然有,但是直至目前,法律多是針對人民,民眾擔憂此番依法治國升級,依然還是治民不治官。

民眾的擔憂不無道理,實際上並非現在依法治國,之前靠什麼治國?當然也是依法治國,只是民眾被「依法」管制,土地被「依法」掠奪走,房子被「依法」拆沒了,農民進城買菜被城管「依法」沒收和毆打,如果抗爭還會被「依法」拘留了。如果說依法治國是將權力這一猛獸關進制度牢籠,不妨先將制度牢籠中被囚的百姓先釋放,否則猛獸與百姓關在一起,勢必還會傷害民眾。

內地改革開放後,在「發展就是硬道理」,「穩定壓倒一切」的口號下,曾經宣示為人民服務的各級官員,從公僕變成「主人」,曾經「當家做主」的人民再次成為「僕人」,接受政府和官員的依法管制。特別是一些大權在握的部門,通過行政立法的方式,對自身所處的利益集團的利益與權力加以保護,甚而不斷強化,還有一部人官員更是與民爭利,不惜動用手中的權力強取豪奪,不斷造成有違社會公平的現實,客觀上損害了公眾、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利益,加劇了社會矛盾。這一現象,也廣泛存在於銀行、公共交通、教育、醫療等領域,也助長了相關領域內官員的腐敗。

最可笑的是,五年前,前朝中共高層也強調「依法治國」,其中更推出所謂保護私有財產的「物權法」,希望以此改善土地民宅逼遷引發的民怨,結果「物權法」依法難以保護民宅,卻成為保護州官員財產的藉口,政府至今仍然是想拆誰家就拆誰家。

很顯然,推進「依法治國」,勢必要觸動利益集團神經,勢必遇到強力阻礙。中國官場多年來欺上瞞下的手段,基層弄虛作假的膽量,甚至連中南海也敢矇騙。落實「依法治國」,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治官和監督政府法律配套,依然也會再次淪為「依法治民」,百姓依然會被關進制度的牢籠,被政府和官員依法蹂躪,甚至變本加厲。「依法治國」藍圖雖美,美夢成真的或許還是官員,對百姓來說,恐仍是「水中月,鏡中花」而已。

(據東網)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